索引号 | 01525905-8-/2023-020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35 |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法治施甸建设规划(2021一2025年)》《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一2025年)》《施甸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一2025年)》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重点内容,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推进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交通部门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始终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局党组及局属各单位集中学法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6次,全体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参学率达100%。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等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感恩奋进,以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法治引领,落实落细行业监管,提升综合执法水平,提升运输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年初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工作,并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由综合办负责人兼任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形成“谁执法,谁普法”局面,从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交通运输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日常业务中,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组每年至少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跟踪督促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对照查找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同时,严格按要求开展述法,明确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必须包含述法内容。
(二)以问题为导向,抓实指标任务。
一是坚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其中:政务服务事项共有34个主项,103个子项,国家互联网+监管事项中有42个监管事项,录入监管行为事项25条。严格落实“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审批总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基本达到“四个必须”。有关公路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批复等实行网上申报,相关部门办结后可以从网上直接转入下个部门,极大精简了审批流程。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2022年起草《施甸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施甸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施甸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目前已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情况已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今年制定了《施甸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将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作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做到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讨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的论证、研究,把好决策的法纪关,提高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凡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定前,都由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议,确保重大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五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县政府报送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其他应当在事前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均要求及时依法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要求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表明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法定义务;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认真开展全过程记录,省交通运输厅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目前,市交通运输局配发移动执法终端1台,行政执法记录仪3台,打印机1台,为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以来没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
(四)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认真开展2022年“路政宣传月”宣传工作。以“保防疫、保畅通、保运输、保稳定”为核心,以“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圆满完成了辖区内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共发放《公路法》、《安保条例》等宣传材料1300余份,受益群众千余人。二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提升活动9次,共计清理占道经营35起,清理广告牌及“假乱俗”标志标语49条(幅),进一步落实了美丽公路、公路安全畅通的宗旨。全面提升公路整体服务水平,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行环境。三是全力参与超限超载工作。自2022年1月以来,确定21家货运源头企业向社会公布,深入源头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并与11家企业签订《施甸县2022年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责任书》,加强对源头的监管力度,降低了超限超载率、路面破损率、交通事故率提高了车辆通行速度、有效遏制了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行为。同时,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本县开展固定治超点及流动治超相结合、交警、运政、路政、公路分局等联合治超的方式,于3-5月集中开展了超限运输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固定点治超8次、流动治超15次,多部门联合行动治理,并对司乘人员进行超限超载危害宣传教育,共计出动车辆89辆次,出动治超执法人员315人次,查处车辆938辆,发放治超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教育2600余人,其中交警当场处罚2起,运政处罚1起,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障了公路安全及顺利畅通。
(五)强化服务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统筹推进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结合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专人抓好推进落实工作,抓实交通建设、运输服务等行业领域精准防控工作,保障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没有疫情发生、传播和扩散。二是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系统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扎实开展随机抽查。截至目前,我局完成了2022年两个季度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两客一危、农村客运、综合交通项目、公路管养、水上交通等的抽查检查计划,抽查单位(企业)9户,发现问题隐患1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条,已整改1个,整改率100%。对抽查结果进行了书面记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事先下发了抽查告知书,对抽查结果认真进行汇总。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虽然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挂牌,但现有执法人员的划转安置政策未明确,已挂牌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和人员未能整合到位。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业务部门、行政审批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还不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能未能体现。
(二)缺乏工作经费保障。主要是缺乏充分的文件依据作为单位预算依据,很难形成有效的保障制度。
(三)培育典型不够。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培育和树立典型方面工作还不突出,工作亮点较少。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政策研究。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抽查数据和结果应用机制,继续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权力清单修编工作,有效实现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组织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做好“八五”法治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积极开展交通相关法律的宣传。切实提高法律顾问服务成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工作和职业道路水准,不断提升法治服务能力。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