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40731-00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文号 | 施民政发〔2024〕15号 | 浏览量 | 19 |
张天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婚庆风俗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完善村规民约。一是突出“改”字,“约”出自治规范。目前,全县139个村(社区)已完成修订,完成率达100%;二是用活“建”字,“约”出婚育文化。结合《民法典》、“三孩”生育政策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各村(社区)村规民约中突出重视婚育、积极婚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共担婚育和文明婚育等方面为主设置,积极引导村(居)民摒弃高价彩礼、“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重男轻女”、“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139个村(社区)还通过建立村级红白理事会开展婚丧礼俗改革,引导村(居)民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提倡优生优育,营造家庭共同承担养育责任的良好氛围。
二、倡导婚事新办、文明简约。树立正确婚恋观念坚决抵制索要“天价”彩礼,倡导“低彩礼”、“零彩礼”等婚嫁新风。提倡喜事俭办,反对铺张浪费。2023年共开展29场次家教家风进社区进学校,其中:市、县联合10场次,县级19场次(其中7场次是ICDP实践课)。以“巾帼讲堂乡村行”“新时代女性课堂”为载体,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
三、倡导丧事简办,文明祭扫。百善孝为先,弘扬孝老敬老风尚,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提倡丧事简办,严格管理,不乱埋乱葬。通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再次强调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如,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民间表演队伍的教育引导和业务规范工作,控制治丧时间和丧葬规模,杜绝大操大办。
四、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倡导在生儿育女、升学入伍、生日庆典、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时,自觉抵制盲从攀比、跟风宴席,做到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尽量不请客、少请客,不送礼、不收礼,用其他积极健康的方式代替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自觉除陋习、树新风,以“巾帼她力量”、“善洲故里点亮道德之光”为主题拍摄宣传家教家风、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弘扬社会正能量短视频15期。
五、广泛深入宣传,从舆论上引导和转化。强化宣传,营造正常的人际关系。通过水墨施甸公众号、入户宣传、手机短信等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宣传正面典型。2023年全县评选出最美家庭和绿色家庭各10户、清廉家庭21户、平安家庭48户、健康家庭41户。把正能量引入基层一线, 引入每一个家庭,自觉做新风正气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践行者。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婚庆风俗规范行动。
最后,感谢您对民政工作及民生事业的关心关注!
施甸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