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30901-00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文号 | 施民政发〔2023〕11号 | 浏览量 | 48 |
杨晓艳委员:
您在政协施甸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第061号)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有六个方面的建议,归纳起来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在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用方面提供有利的条件;二是建立老年人咨询窗口,为空巢老人了解办事流程及使用智能技术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弘扬敬老、养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乡镇法律援助中心要承担对农村不孝敬老人,特别是不赡养老人行为对象调查和依法处理的责任。
一、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服务体系
为加快发展我县老龄事业,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基本权益,施甸县结合实际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建成投入使用的敬老院有3所, 分别是中心敬老院、仁和敬老院、由旺敬老院;在建的4所,分别是甸阳敬老院、姚关敬老院、太平敬老院、水长敬老院,其中甸阳敬老院、姚关敬老院、太平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内饰装潢;水长敬老院完成二层梁板混凝土浇筑。省级项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个,已建成投入使用19个、在建1个;市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8个,已全部投入使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4个,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已建成投入使用1个,建成未投入使用1个。县招商引资项目一个,属于综合性项目,含老年人综合服务楼、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荣军康复院、中心敬老院、老年大学。二是民政部门认真履职,积极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保障制度。将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老人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鳏寡孤独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体系;将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政策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三是卫生健康局每年都对13个乡镇139个村社区65岁以上老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为老年人健康状况、慢性病防治及健康教育等提供综合、连续、动态的健康管理服务。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45770人,健康管理(健康体检)34000人,健康管理率74.28%。同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契机,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止2022年12月底,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42274人,签约率90.35%。四是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全县19家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通过验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老年人设置绿色通道率达100%。五是创新方式、服务留守老人,2016年开始,施甸县与上海市长益公益基金会就“关怀山村留守老人”公益项目进行深度合作,主要是在当地村民中培养养老社工为留守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需求解决其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如日常生活照料、基础物资补充、沟通陪伴、社会融入、娱乐活动等。截至目前,该项目在施甸县先后服务了全县13个乡(镇)58个项目点,涵盖60个村(社区),共培养农村养老社工58名,投入社会资金超过600万元,累计为全县1881户2813人提供公益养老服务,累计服务人次超过26万人次,开展各类型社区公益活动290余场,并持续对农村养老社工队伍进行动态管理和培训、开展各类能力建设活动140余次。公益项目的实施基本解决了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的后顾之忧。六是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4月印发了《施甸县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协调,外部协同”的总方针,深入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参与、权益保障等方面,抓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确保到2025年,老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养老服务体系趋于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为老服务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建立老年人咨询窗口,为空巢老人了解办事流程及使用智能技术提供咨询服务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智能数字化的应用和推广,给许多老年人带来了很多不便,建立老年人咨询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服务是当前后今后需要做得工作,目前经济发达的地区已对公共场所进行了适老化改造,建立了老年人服务窗口,但对于人流量不大,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施甸县除了金融系统、医疗系统建立了部分养老服务窗口外,其他单位和乡镇都没有建立,下一步民政将结合施甸实际加强调研,积极争取国家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项目,协同相关单位共同推进。
三、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以来,民政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加大对养老政策的宣传,一是在每年的全县民政工作会上,安排养老服务工作的议题,对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进行养老政策的宣传讲解,要求各乡(镇)将老年人权益保障纳入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召开村、组会议的契机,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让每位老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二是县民政局多次组织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利用街子天进行摆摊设点、喇叭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三是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借助干部入户讲解惠民政策的机会宣传讲解养老政策。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预期的效果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采取各种宣传方式,不断增强养老法制观念,让老人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施甸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