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2-102701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文号 | 浏览量 | 30 |
对施甸县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赵光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级层面通过与富滇银行融资贷款1.15亿元,按照每个骨灰堂24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作为一个贫困县,县级层面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补助标准也仅能满足主体用房建设,附属设施配套不完善的问题普遍存在。加之,因县级财力有限,相关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骨灰堂建设面临很多困难问题。
二、为解决在建骨灰堂的扫尾和已建成骨灰堂的附属设施问题,县级层面已在千方百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目前,正在通过打包全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途径努力向上争取地方专项债券资金。若资金争取成功,将有力推动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全县殡葬改革成果。
三、关于尽快实施梅子箐村骨灰堂建设的建议。因骨灰堂建设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经与酒房乡人民政府核实,目前梅子箐村骨灰堂林地手续已经报批完成,前期工作基本结束,但由于无启动资金导致无法开工建设。下步,县民政局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时也将会重点争取,努力支持酒房乡尽快实施相关建设。
四、解决殡葬基础设施的问题需要县、乡、村各级共同努力,县民政局也将主动督促、支持、配合乡镇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通过县级补助一点、乡镇拿出一点、村(社区)筹措一点等方式,合力解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
最后,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及民生事业的关心关注!
施甸县民政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