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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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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5-2-/2023-0215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2-15
文号 浏览量 69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下,施甸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不断加强民政依法行政,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扎实推动法治民政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按要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渗透到执法活动全过程。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领域及慈善法等民政业务专项普法活动,加大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氛围,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办事意识。

)依法履行民政职能

一是应保尽保,基本民生保障得到落实。2022年农村低保发放了72875户次186019人次5532.98万元、城市低保发放了6366户次7866人次330.8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337户次17586人次1732.7万元。临时救助金发放了316.5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50户次4045人次,人次均救助水平达782.63元。协调医保、住建、人社、教育、工会、残联等相关部门,实现低收入人口常态监测、实行监测分析,迅速落实救助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逐步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台账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健全。全县建成投入使用的敬老院有3所,在建的4所。省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个,已建成投入使用19个、在建1个;市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8个,已全部投入使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4个,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已建成投入使用1个,建成未投入使用1个。养老模式实现公建民营。通过规范招投标程序确定施甸县乐善行服务社承接仁和敬老院、由旺敬老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实现了公建民营的过渡,有效化解了运转、人员等问题。养老机构提档升级。对由旺敬老院、仁和敬老院的水电、灯具、消防设施、厨房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加装了安全防护栏,扶手等设备,对敬老院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四是医养结合有序推进。采取与卫生院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方式,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分析、评估,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指导、咨询和危险因素干预。

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持续深化。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确定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哈寨村为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围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治理主题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备案制度。同时,全面完成139个村(社区)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落实基层减负工作。明确不应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事项20项,保留证明事项8项,确保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于法有据、有章可循。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村(社区)现有27个村(社区)完成了县级示范单位命名,其中:8个村(社区)通过市级命名;全面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工作涉及指标,指标完成率100%。全力推进地名区划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甸阳镇新设立1个社区,命名为幸福社区;做好《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完成了5304条数据审修工作,推进地名信息规范化建设;完成了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和施甸县示范小学搬迁后地名变更备案通告和隆阳区与昌宁县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施甸县地名志》(第二版)编纂出版、施甸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立卷和行政区划图测绘印制工作。

四是社会福利水平持续提高。落实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保障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定期巡访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散居孤儿补助标准提高到1290/.月,2022年发放孤儿生活补助932人次106.82万元;发放高龄补贴99705人次507.3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5627人次249.39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997人次484.25万元;为43名肢体残疾患者免费适配了假肢,为87名听力残疾患者免费安装了助听器;投入12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施甸县圣康医疗有限责任公司对万兴乡在册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目前累计服务精神障碍患者172人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开展进村(居)宣讲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活动共280场,宣讲活动覆盖全县139个村(社区),进一步营造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社会氛围。2022年以来,共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6人次,累计救助资金20789.6

五是社会事务工作持续发展。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2022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786对、离婚344对。完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婚姻档案电子化扫描。下大力气推进殡葬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全力推进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拆除活人墓5164建成经营性公墓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3座,骨灰堂57个。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实现火化率100%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22年,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2022年县民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A类办结的有6件,B类办结的有6建议按时办复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及时维护更新县政府网站民政信息内容,主动公开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舆论引导。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笃学笃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建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了全体干部职工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在党组会上开展专题学习。三是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严格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