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2021-081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对政协施甸县九届五次会议
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老年人驾驶人群教育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现状
您提出的“电动车老年人驾驶人群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横冲直撞;闯红灯现象突出;启动制动突然;反应力差,不顾周围环境,我行我素”等问题客观存在,这也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管理难题。
当前,驾驶三、四轮电动车人员多为没有经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知识学习以及未经驾驶技能培训的人员或者老人,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知识、道路通行规则不熟悉的情况突出,部分人员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形式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穿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面对这一现状,公安交警长期面临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难以平衡的难题,这需要从国家层面或省市层面出台更为明确的法律支撑和过渡性政策措施,从目前国家层面对电动二轮车进行规范管理成效经验来看,下一步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规范管理将有循可依,类似电动二轮车的管理模式和过渡措施将是一个不远的趋势。
二、原因分析
一是驾驶人大多年龄偏大法律意识不强;二是该类车辆购买价格较高不舍得将其报废处理;三是销售商向群众虚假宣传三、四轮电动车不用注册登记、不需要驾驶证;四是老年人驾驶人群教育管理问题背后的最主要因素是当前面临的三、四轮电动车的管理难题,因源头管理难题,造成市场上大量销售,但在公安交管部门无法落户,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尴尬局面,导致工作难以开展,群众对交管工作不理解。
三、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协调加强源头管理。积极会同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强化销售层面源头监管,联合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商家进行排查检查,敦促商家杜绝销售非法产品,杜绝向消费者进行诱导性宣传或虚假宣传。
(二)严把落户关。严格对照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产品合格证,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查验车辆,对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三)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加强常态化整治力度,并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加大劝导和查处力度,整治中始终坚持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注重教育引导,力争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摒弃购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杜绝驾乘该类车辆。
(四)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始终将老年人参与交通的安全常识知识以及驾驶禁止上道路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危险性与违法性作为重要宣传课题。二是及时给予法律解释和政策解读。针对在执勤执法活动中劝导查处的驾驶三、四轮电动车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老年人群体关于三、四轮电动车管理问题的询问诉求,耐心向驾驶人宣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三是联合职能部门加强对销售商家的敦促提醒,杜绝向消费者进行“三轮、四轮电动车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驶证”等误导性和虚假性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政协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立足当前法律法规和社会现状不断探索谋划工作举措,切实加强此类车辆及驾驶人群管理。
(一)持续强化源头管理。一是积极联合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坚持执法效果、整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劝导群众不购买和使用无法登记上牌的车辆。二是严把“准入关”,严格各类车辆注册登记办理,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教育、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管,坚决杜绝为违法违规车辆落户上牌情况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一是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联动,从党委政府层面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加大销售环节的监管和查处力度,逐步压缩存量,为今后规范管理铺垫好基础,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的损失,做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平衡统一。二是进一步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问题批复,对驾驶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的,查明事实后,如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驾驶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上述机动车的,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三四轮电动车法律定性和管理查处规定的宣传力度,加强新出台的老年人群体考取申领驾驶证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二是施甸公安交警将在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进村/社区宣传教育力度,针对性加强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知识的普及宣传,并进一步整合公安宣传力量和资源,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公安宣传重要内容,构建全县公安大宣传格局体系,延伸宣传触角,拓展宣传覆盖面。三是探索丰富宣传形式和渠道,不断挖掘吸纳基层群众文明交通志愿者,通过发动基层村组常态化广播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发动群众中老年舞蹈队编排演绎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舞蹈节目等受众广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等形式,广泛向中老年群体普及宣传交通法规常识,全面提升老年人遵守交规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
施甸县公安局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