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2020-072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施政办发〔2020〕32号)要求,施甸县公安局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了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
一、施甸县公安局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基本情况
2020年,施甸县公安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结落实3件,办理结果均为“B”类“列入计划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施甸县人大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多部门联合 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力度的建议”。该建议由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办,在征得建议代表同意后,以“B”类办理结果办结。
(二)施甸县人大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关于规范管理乡镇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的建议”。该提案由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办,在征得及建议代表同意后,以“B”类办理结果办结。
(三) 政协施甸县九届四次会议第016号提案“关于加大夜间营业活动场所整治力度的建议”。该提案由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办,在征得提案委员同意后,以“B”类办理结果办结。
此外,施甸县公安局还协助其他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均认真按照主办部门办理要求做好协办工作。
二、办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以及存在问题
在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施甸县公安局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改进全县公安工作的有效途径,真抓实干,突出重点,突出实效,不断规范和深化办理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肯定和好评。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施甸县公安局认真分析研究每件建议、提案,扎扎实实地解决反映的问题,努力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在具体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县局工作方案,召集相关所队主要负责人召开交办会,明确任务,明确承办部门及具体业务承办人员,要求各承办部门一是不断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三是注重质量,注重办理实效;四是强化协调,做到相互配合。在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地办好各项建议、提案。
(二)完善机制、规范办理程序。积极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扎实推进办理工作。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局长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工作流程,按照“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原则,规范办理流程;三是健全沟通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加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问效”;四是强化督导机制,由县局警令部负责从时间、质量以及落实情况等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督导,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五是加强系统应用。认真按照县政协要求,办理面商、征求意见,答复文件等环节和内容均在系统和线下“两条线”共同完成。
(三)严把关口、保证办理质量。一是严把承办关,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过程中,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到人,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二是严把审核关,县局警令部具体负责全局办理工作的联络、督促、检查和协调,并对所有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把关,对交办和承办中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三是严把签发关,在每一件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签发前,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力求把每个建议和提案办成精品,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让群众满意。
(四)以人为本、狠抓工作落实。施甸县公安局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真正做到通过建议和提案办理,推动、改进和加强全县公安工作,切实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所反映的、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2020年,施甸县公安局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部门、民警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对办理流程不熟悉;三是部分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不高;四是因政策、法律、制度不健全,部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缺少法律支撑。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下一步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施甸县公安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我县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切入点,以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以及行动统一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找准与公安工作的衔接点,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县局党委决策,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推进。
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循章办理。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流程,不断从党委研究、交办分工、职责任务、监督审核等各方面健全完善县局办理工作相关机制,把“精细化”工作要求贯穿于办理工作始终,提升办理工作时效性和制度性。
三是进一步从严把关,提升质量。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实现公安工作“问题导向、民意引领、社会监督”的有效抓手,施甸县公安局将充分以这个认识为前提,继续严格落实主办部门领导、分管局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把关机制,进一步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
四是进一步跟踪问效,确保成效。施甸县公安局在下一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将继续在形成答复文件、得到认可的基础上,积极跟踪、主动作为,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当做施甸公安常态性、基础性的工作予以推进,不断巩固办理成效,提升社会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施甸县公安局
2020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