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530521000000-/2019-1202010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12-02
文号 施公发〔2019〕64号 浏览量 36
主题词 公安
施甸县公安局对政协施甸县九届三次会议第003号提案的答复

施甸县公安局对政协施甸县九届三次会议

003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街道机动车停车行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施甸县城道路交通现状

(一)近年来,施甸县城区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城区面积由3.8平方公里增长至7.5平方公里,道路里程达到48218.02米。截止3月20日,施甸县机动车保有量已达97736辆(其中摩托车66230辆),机动车驾驶91643人,机动车年增长率为15%左右。随着施甸县城区机动车、驾驶人不断增长,交通压力不断增大,交通管理任务明显加重。县城道路交通信号、监控设施、电子警察等科技设施尚在设计阶段,在有限的警力下,交通管理压力明显较大。辅警主要是协助民警维护秩序,疏导交通,没有执法权,在日常的纠违处罚中,必须由民警带队上路执法。因此随着城区交管压力的不断增加,警力不足导致有些时段、路段管控力量单薄,难以全方位覆盖,少数路段的交通状况还不够理想。由于大多数单位、商业区仍坐落老城区,道路功能布局不合理,造成老城高度集聚,新城功能单一,职住分离严重,上下班及学生上下学时段出现交通流高峰,尤其雨天会出现拥堵现象。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日益加大。

(二)目前,城区交通信号严重缺失,不符合现行国家设置标准,道路交通智能化仍为空白,远远达不到城市交通信号设置要求,造成城区道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知晓率较低,道路渠化不合理,通行秩序混乱,城区交叉路口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依据缺失,群众意见大。施甸交警大队虽然在2014年以来多次自筹资金在县城各路段增设部分交通信号但仍不能满足目前城市交通管理发展要求。

(三)县城道路上的已经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仅有338个,而且大多被临街商铺或城镇居民长时间侵占。全开放式收费停车场两个和公益性大型车辆停车场一个,但能容纳的车辆很少,原定的县直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因单位车辆较多、单位搬迁等原因基本已不能供社会车辆停放。城市道路交通静态设施和城市各功能区的资源配置缺少规划设置,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城区出行、停车等供需矛盾、管理矛盾日益凸显出来。

(四)目前,县城交通静态基础设施规划为零。停车位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建筑配位应占80%,停车场配位占15%,临时占道停车位占5%。施甸县城的停车现状是畸形的,临时占道停车配位却是占了主要的比例,停车场建设目前还没有纳入规划。

二、县城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工作面临的难点

(一)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不规范。

1.信号灯缺失、老化,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化善未实施,不能满足道路通行需要。

2.交通标志缺失。

3.道路交通标线缺失、道路渠化不合理。

4.城区道路损坏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5.县城道路交通停车资源配置严重不足。

6.摩托车、电动车停放不规范。

7.道路改造封闭施工,部分道路车流、人流急剧增大。

(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面临的难点。

1.道路基础设施和资源配置问题直接反应在交警大队管理工作中,县城车辆停车难,群众、临街经营户的对立情绪非常突出。

2.涉校涉园路段秩序混乱,久治不愈。示范小学、县幼儿园、文武幼儿园,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停车和通行秩序混乱。其原因有四:一是示范小学、县幼儿园、文武幼儿园和施甸中学均紧邻县城交通干道;二是由于交通流量大,家长驾车接送学生,无处停放和道路宽度不足以满足接送学生车辆有序停放,造成车辆拥堵。放学时段,学生出入路口路段拥堵日趋常态;       三是接送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意识不够。

3.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缺失还反应在出现车辆和行人不按各行其道的原则通行和错把非机动车道当成停车场所上。随意掉头、横穿、占道行驶和占用右转弯车道等候放行难以纠正,形成不了各行其道的通行习惯。

三、规范停车秩序工作措施

(一)完善城区道路交通信号。城区交通信号主要由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组成,在2015上半年前,城区交通信号严重缺失,甚至含糊不清,远远达不到城市交通信号设置要求,造成城区道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知晓率较低,通行秩序混乱,城区交叉路口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依据缺失,群众意见大。按职能应由县住建局负责投建,但施甸交警大队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自筹资金在甸阳西路、甸阳路、石鼓东路、甸阳中路、人民路、文化路、交通路、摩苍路及太平路东段增设了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和辅助标志,共计212块,共投资近7万元。2019年5-6月分别完成了文化路300米中央隔离护栏设置,禁令标志和辅助标志80套,限速标志44套,共投资136700元。

(二)目前,城区大部分道路正在改建、修复、新建阶段,为尽快完成“两化”工程目标施甸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安排民警参与交通信号改造、新建工作,与设计公司多次全程实地勘察,对方案设计,城市总体交通规划提出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建议和意见。为稳步推进施甸县城区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施甸县城建设项目指挥部于2018年5月14日组织召开关于施甸县智慧城市交通渠化等事宜专题研究会议,施甸县公安局安排民警参加会议并提出修改意见。2018年6月11日交警大队参加了初审方案报告会,6月12日交警大队与宏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高建波等高级工程师座谈调研,深入细致完善了交通渠划设计方案,并提出了公交规划,出租车招呼站设计规划等意见,方案终稿确定,待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后投入实施。2019年5月,大队就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向县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报告。当月20日,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进一步调整了县城占道停车的区域,适当增加了部分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按目前的停车规划,城市道路提供的临时停车泊位可达1000个。

(三)施甸交警大队为改善乱停乱放的占道停车现象,自2019年4月初就着手了沿街入户宣传规范停车秩序相关规定和措施,至6月16日止,共向沿街商铺住户发放了300份通告,在人群密集场所和交通流量较大路段粘贴通告20份,从源头治理,提高单位、企业、学校、社区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历时宣传3个月后,2019年6月17日,交警大队对新建道路违停行为开始处罚。

(四)施甸县公安局安排部署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甸阳派出所在城区开展夜间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并作为长效的勤务模式,形成夜间查车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部分驾驶人存在的侥幸心理,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严厉惩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电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深受广大群众诟病。施甸交警大队为最大限度减小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集中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进行整治,2018年以来施甸县城区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300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施甸县公安局在城区交通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根据提案的要求,说明施甸城区交通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城市道路交通和城市各功能区规划之间的资源配置直接影响了道路通行能力,城市智能化管理则是更为高效的保障通行效率。为促进施甸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根据交警大队在工作中获取的第一手信息,从施甸县城道路交通和管理工作实际出发,对县城道路交通发展和管理工作计划作如下建议:

(一)积极建议规划委员会或城工委在县城规划各个功能区域的同时,根据交通流的特点,将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等静态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并投资落实。诸如出入密集的学校路口、路段停车场和泊位的设置规划。同时及时解决现有停车场和泊位不足的现状:一是增设停车场建设,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地下停车场;二是及时在不妨碍车辆通行地段适当增加临时停车泊位;三是在合理地段建立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或鼓励建设停车楼;四是改造现有人行道路缘,便于二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至人行道指定区域。五是建议成立停车泊位管理公司,形成临时停车收费机制,保证临时停车泊位不被非法侵占,切实发挥作用。

(二)积极推动智慧交通工程建设,促进完成建成道路监控系统的设置工作,向科技要警力,做到建成一条管好一条道路。并需要建立交通信号改造、维护保障机制,改变建管脱节、使用维修脱节、部门各行其是的现状。

(三)施甸县城城市化的步伐加快了,但管理水平仍然停留在靠人力物力的原始状态,加快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16]230号文件《关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的通知》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工作方案》、《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准线标准化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施甸县城智慧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实施路段进一步合理组织规划交通流,研究交通特点,建成与施甸县城交通高度契合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强与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现代化交通意识,改善施甸县城区交通运行状况,提高道路的有效利用率,减少道路交通拥堵程度、交通事故,并实现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和高效率,最终实现安全、有序、畅通、经济、环保的城市交通网络体系。

(四)根据政协施甸县委员会《关于县城公共停车位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方案》的安排,积极配合好政协在本月底前完成县城公共停车位管理使用的情况,切实反映问题,科学研究和建议制定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五)在城区车流、人流较大或者安全隐患较大路口增派警力进行交通劝导和违法纠正。因城区面积增大,车流量急速增长,造成现有警力顾此失彼的局面,为此,施甸交警大队正在公开招聘交通辅警,增加城区巡逻管控警力,尤其是针对目前刚建成通车但无交通标志标线,车辆通行复杂的善洲大道。施甸交警大队将配置专门警组引导管控。

五、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

(一)调控出行需求是治理城区停车难、交通拥堵的必然之策。建议相关部门促进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补齐目前出行依靠小型汽车的短板,改被动“用供给满足需求”为主动“用供给引导需求”。目前,县城的公共交通建设的规划相对滞后,很多路段建成后才提出规划意见。建议在城区道路二期规划设计中提前纳入公共交通建设,避免道路重复施工、开挖。

(二)建议在城区外围建设大中型汽车停车场、修理中心和建材商城。目前,施甸县城区因缺乏大中型汽车停车场且部分大中型汽车修理厂、建材市场仍在中心城区,导致一些车辆进入中心城区道路停放、修理、装卸货物,给城区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且安全隐患较大,大中型汽车禁止进入中心城区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应将在城区外建设大中型汽车停车场、修理中心和建材商城尽快纳入施甸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内。

 

 

施甸县公安局

2019年7月2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县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

施甸县公安局警令部                         2019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