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30814-0002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文号 | 浏览量 | 63 |
穆绍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施甸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施甸县根据《关于加快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施甸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施甸县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施甸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并与各乡镇、学校签订了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锚定“三五八”目标,大抓、狠抓、长抓教育。一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及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乡村教师补贴和乡镇岗位补贴实行按月统发。优先保障教育经费,2023年1月至6月累计拨付教育专项资金5466.3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108.32万元,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资金2296.09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491.74万元,其他学生资助资金1020.21万元,学校项目建设资金550万元。二是配强配齐学校校长,提升学校办学水平。2023年8月全面完成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落实“县管校聘”改革,交流轮岗校长50人以上;深入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开展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定工作,今年共评定基础教育学校一级至五级校长职级249名,为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储备后备干部。三是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落实《施甸县中小学教职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施甸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差异化考核,切实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制发《施甸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类考核评价方案(试行)》,建立客观量化评价目标,根据近几年教育质量将乡镇中心学校、县示范小学划分为三个板块,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划分为四个板块进行分类考核评价,各学校所属板块每年灵活调整,促进学校公平竞争,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四是规范进校园事项,营造良好教学环境。严格执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严禁各部门抽调中小学教师,给教师摊派与教学无关的任务;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确需进校园的工作事项,需如实填报《施甸县2023年县、乡(镇)级部门“进校园”事项申报表》,报请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大教育经费保障,严格执行预算,加强教育资金专户管理,优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度推进“县管校聘”工作,年内全县调配校长交流50人以上、交流轮岗教师150人以上,促进城乡师资均衡,构建中小学教师和领导人员梯次培养体系。加强校长后备人才库建设,2023年计划认定县级名校长20名,形成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校长后备人才队伍,有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三是建立完善科学的教师绩效评价体系,改革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以多方面的维度来评价老师、学生和学校,而不是单纯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和排名来衡量,全面考评教师的工作质量和教育水平,落实系列考评方案,确保合理的评价结果。四是把减轻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将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