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2-0824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6 |
B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
政协施甸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李艳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示范小学学生餐标过高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科学合理优化县城学校布局,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进入县城家庭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县城入学难和大班额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县城规划区西北片区(甸阳镇团树社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该项目一次规划到位,分三期建设。目前一期范围内的1号教学综合楼、3号教学综合楼、篮排球场、升旗广场等投入使用,正在抓紧推进田径运动场等项目扫尾工作,预计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同时,正在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二期4号教学综合楼、食堂等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下一步,将积极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逐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待食堂建设完成后,学校可实现学生午餐由学校食堂自主供餐。
示范小学由于没有学生食堂,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均采用企业供餐模式(牛奶+面包、糕点)供餐。2021年9月学校搬迁后,新校区与县城的距离较远,存在部分家长中午往返接送学生不便的问题。示范小学为有效解决家长接送学生不便的实际困难,通过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发放学生午餐供应征求意见调查表(调查内容为:是否愿意在学校就餐、建议餐费标准)的方式征求家长意见。家长反馈意见情况为:80%以上家长建议学校为学生提供午餐,85%以上家长建议餐费标准为每生每餐10元。根据征求家长意见反馈情况,示范小学决定:一是学校为学生提供午餐。二是坚持自愿就餐原则,不愿意在校用餐的学生,家长中午将学生接回家用餐。三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餐企业和餐费标准。经公开招投标,中标企业为施甸县继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餐费标准每生每餐9元。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