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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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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2022-0818018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8-18
文号 浏览量 21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施甸县十届一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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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对

政协施甸县十届一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穆绍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县管校聘”机制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教师评聘机制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施甸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施政办发〔2021〕46号),实施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根据学生分布情况、教师配置现状,通过激励政策、教师意愿、双向选择等方式,采取动态调整方式不断优化教师配置。一是组织实施校长交流轮岗117名、教师交流轮岗236名。其中:县域内跨区域调配校长教师69名。二是分配74名新招聘录用教师、县外调入教师到10个山区乡镇学校任教。三是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调整优化整合辖区内教师资源,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超编教职工,结合实际按生师比例,通过本人自愿申请、竞聘分流到辖区内小学、幼儿园任教;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紧缺学科教师,可在辖区内在职在编有教学实绩、专业能力强的教师中公开遴选。四是在核准法人学校事业编制时,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人员结构等情况,适当增加编制数用于处理特殊情况。五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对在教师调配管理中打招呼、搞变通等干预、干扰工作推进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充分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及原因,因地制宜地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二是指导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督促学校严格按方案实施“县管校聘”改革。

二、关于完善管理措施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施甸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施政办发〔2021〕46号)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义务服从统一的调配和安排,到教育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一是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生分布情况、教师配置现状,通过激励政策、教师意愿、双向选择等方式,采取动态调整方式不断优化教师配置。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调整优化整合辖区内教师资源,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超编教职工,结合实际按生师比例,通过本人自愿申请、竞聘分流到辖区内小学、幼儿园任教;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紧缺学科教师,可在辖区内在职在编有教学实绩、专业能力强的教师中公开遴选。县直学校超编教职工,通过本人自愿申请、竞聘分流到办学地隶属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或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到县域内其他乡镇初级中学任教。四是对不服从组织统筹调配的教职工,由所在学校或县教育体育局做好其思想工作,仍不服从的,按照相关规定调岗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基层,做好思想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宣传工作,加强对校长教师的教育引导,统一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三是关心关爱分流教职工,针对分流教职工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短时间内提升岗位适应能力,尽快适应岗位工作,提升工作效能。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