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0-072301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B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政协
施甸县九届四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王定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帮助家庭教育,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对触法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矫治、教育和保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字〔2019〕2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触法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门学校教育评审委员会,与保山市第十一中学签订了协议,已将评审通过的16名触法学生送至该学校就读,安排了2名教师配合管理,县财政给予就读经费保障,就读学生反馈良好,为全县“义务教育有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县财政十分困难,暂时无力开办专门学校,只能继续通过与市第十一中学合作的方式推动专门教育,待财政好转后将开办专门学校,切实把全县已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掌握一定生产劳动技术和职业技能的社会主义公民。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