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19-0801001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0 |
B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
政协施甸县九届三次会议第071号提案的答复
段自珺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为寄宿制学生提供均衡营养早餐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中小学校90所,目前学校食堂为寄宿学生提供早餐的学校有79所、未提供11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为进一步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全县按照每100名学生配备一名食堂从业人员的标准,2013年以来先后共配备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434人,从业人员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食堂从业人员仍然不足,无法满足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一日三餐的供餐需求,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尤为突出,学校只能在食堂从业人员严重不足、工资待遇较低的情况下,多渠道筹措资金尽量解决寄宿制学生营养早餐的问题。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寄宿制学校一日三餐的正常供餐,解决食堂从业人员严重不足及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 ,县教育体育局于2019年1月已请示县人民政府按照每100名寄宿制学生再增配1名食堂从业人员,待遇由1350元/月提高到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但因县财力困难,暂时无力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向县人民政府请求增加后勤保障人员,提高工资标准。同时,县政府拟对学校后勤工作进行改革,将后勤推向市场,到时将有更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后勤工作人员,从而解决寄宿制学生营养早餐问题。
感谢你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玉泉 联系电话:812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