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19-0801001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0 |
B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
政协施甸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林先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全县教育事业,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通力协作,全县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8年,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县的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验收和国家对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验收。目前,各级各类学校协调发展,学前教育在园幼儿1009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81%;小学阶段在校学生22872人,毛入学率达107.93%,巩固率达100.05%;初中阶段在校学生11407人,毛入学率达107.08%,巩固率达100.24%,高中阶段在校学生4549人,职业教育在校学生2451人。学校占地、建筑面积逐年增加,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乡村最好的房子在学校。2018年教育改革不断深化,落实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打破格局,整合资源,成立了教师发展中心,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师调优和专业复位。通过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完善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教育进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家长认可,人民肯定、社会满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大教育资金投入问题。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一是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24014.13万元,新建校舍110658平方米,新建运动场14720平方米,采购了2438.35万元的设施设备。二是实施了浦发行项目。投入浦发行贷款资金23813.21万元,新征占地153.41亩,新建校舍3.24万平方米,新建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三是实施了国开行项目。投入国开行贷款资金8001.3万元,新建校舍23303平方米,并实施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四是实施了中小学幼儿园C级不安全校舍加固改造项目。投入资金1083.63万元,加固改造17栋校舍,面积10986平方米,新建校舍5栋,面积819平方米。五是实施了施甸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舍运动场大门围墙工程建设项目。县人民政府筹措项目资金2942.23万元,新建校舍5385平方米,新建运动场、大门、围墙(栏)等。六是投入县级专项资金5800余万元,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装备了一批标准化的教学设备,解决了城乡学校教学资源不均衡的问题。七是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截至目前共投入上级专项资金4026.5万元,新建、修缮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31258.5平方米。八是启动了施甸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规划占地1050亩,总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3.6亿元。规划建设8个实训基地、1个现代农业科技馆和2个科研实验基地。
二、关于加大体制改革力度问题。2018年8月,按照“教师专业复位、能力复位,能上能下,能者上、平者下、庸者汰,按编制定岗,专业一致”的原则;按照“大稳定,小调整,评聘+考察的方式多渠道选拔人才”和“第三方考核+内部考察+试用期综合方式用人”的方式调配教职工,全县共有58名校长交流轮岗,322名教师参与乡镇内、县域内交流轮岗任教,全面配强优化了师资队伍,解决了山区学校师资紧缺的问题,为全面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利用假期强化校本研修,校长、教师全员参加培训,校长、教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今年,我县将根据中央、省、市深化机构改革要求,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抓实、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根据《施甸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施发〔2019〕4号)精神,按照省定编制标准,参照班额、教职工工作量,结合全县农村、山区比例较大,农村学校布点分散、班额较小等实际,遵循“符合实际、适应发展、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核定学校编制,在2018年调平师资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师资,最大限度补充农村师资力量。二是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努力打造200名初级中学骨干教师,400名小学骨干教师,5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不断引领全县教师专业发展。
三、关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推进助学机制问题。近年来,先后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教育专项工程,共投入资金3922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021.22万元,省级资金8320.62万元,市级资金919.45万元,县级347万元,贷款4223.33万元,社会捐赠及整合其他资金2392.08万元,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云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教〔2017〕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三五”高中及以下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教财〔2016〕47号)关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建设规划的要求做好学校建设规划,使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的项目库,进一步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加大教育投入,学前教育到2020年实现“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的目标,义务教育逐步实现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四、关于引进民营学校参与竞争问题。目前,我县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3个,其中:民办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1000余名,教职工80余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7个。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民办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强化内涵建设,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规范和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民办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在学前教育阶段不断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将扶持民办幼儿园中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民办学校教育发展,支持民办骨干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三年来共安排资金47.3万元,极大的改善了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园的整体水平。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省市关于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工作,实现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系统发展,促进县域内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你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玉泉 联系电话:812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