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40729-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23 |
施艳、李建洲、杨庆翠、杨宝杰、张自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由旺镇中心学校、施甸二中设置校医室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施甸二中属于学生超过600人的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旺镇中心小学属于学生未超过600人的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在施甸二中配备校医难以实现,由旺镇中心小学可以配置由教师担任的保健人员。原因如下:一是全县教体系统有编制3347个,实有在职在编教职工3203人,缺口144人,其中,施甸二中按师生比只能核147个编制,但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已核编制155个。教体系统内部所有人员(含教师、会计、校医等)的编制均只能在3347个中进行调剂,目前全县教师缺口较大,空余编制要优先招聘教师,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二是目前全县各学校与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相距较近,卫生院(室)在医疗条件及人员配备上更加专业,学生出现生病等紧急情况可立即到卫生院(室)治疗。同时,设置保健人员的学校,保健人员只能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没有开处方药的资格,学生生病后还是要到乡镇卫生院(室)治疗。三是专业校医招聘难。原先有专业校医的县示范小学、仁和中学,由于校医退休后均难以招聘到校医,导致校医至今没有配备到位。
下一步,将在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管理同时,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对接全县校医室建设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校医室及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同时,指导施甸二中和由旺镇中心小学根据学校实际建立卫生(保健)室,配备由教师担任的保健人员,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工作。
感谢你们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