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19-080101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4 |
B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施甸县
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段体军、王冰凌、蒋军礼、朱仁升、张文权、阿玉菊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木老元乡办学条件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5年8月,县教育局协助木老元乡完成了《布朗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教育系统项目专项规划方案》,规划总投资4318万元,通过新建校舍和现有校舍改造、新建体育运动场地和附属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施设备购置等,全面改善木老元乡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资金来源为:中烟对口帮扶资金3140万元,争取部门支持1178万元。截止2018年5月教育部门已整合各类资金1038万元。通过努力,木老元乡中烟教育园区已投入使用,新建校舍已基本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关于学生餐厅建设和学生就餐的问题,县上十分重视,鉴于全县全面改薄项目规划备案、实施已接近尾声,没有调整的空间,省教育厅已不允许调整规划,无法再进行申报。一是已将新建学生食堂项目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计划新建学生食堂一幢,三层框架结构,面积2200平方米计,投入资金550万元。目前,正在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及时实施。二是将按照“查缺补漏、缺什么、补什么”和“适用、够用、安全、经济”的原则,将木老元乡教育园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市下一轮的教育系统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待上级安排资金后可启动建设学生餐厅,改善学生就餐的实际困难。
感谢你们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玉泉 联系电话:812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