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19-0801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4 |
B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施甸县
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赵伟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补充学前教育教师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8至2019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我县共有幼儿园93所,附属幼儿班19个,在园幼儿10091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9281人,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810人。
目前,国家制定出台的有关学前教育编制标准仍是1987年3月9日发布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多年来,我县学前教育编制仅有50个,为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我县逐年从小学教职工中调整人员,补充学前教育教师,现有学前教育教师435人,但仍不能满足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且严重影响了小学教育的发展。此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已多措并举,加以解决。一是以“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网络研修”+“线下县域内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二是充分利用各级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让部分小学教师逐步转化为学前教育教师,尽量让45岁以下,普通话标准的教师担任学前教育教师,提高保教质量。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招聘编外人员等方式逐步配齐配足学前教育教师,截至目前,全县共招聘临时保育员72人。
感谢你们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玉泉 联系电话:812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