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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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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2022-0721005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交易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7-21
文号 浏览量 21
主题词 其他
由旺镇2021年永福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施工

由旺镇2021年永福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旺镇2021年永福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已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施发改发〔202242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由旺镇2021年永福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由旺镇2021年永福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由旺镇永福社区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由旺镇2021年永福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一标段)

第二标段:由旺镇2021年永福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标段)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一标段:产业道路硬化长2000米,村内道路硬化长1360米;具体建设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标段:安装HDPE管DN300 排污管道 5400米、U-PVC 管DN160 排污管道安装 4000米及配套设施,新建公厕1座,亮化工程架设太阳能路灯265盏,河道除障清淤长 1500米;具体建设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三)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3年内相关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总工资格:具备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至2020年或2019至202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

(八)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没有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投标人有不良、失信、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则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2) 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向保山市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不到企业信息的,施工单位须自行完善相关信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三)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五)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六)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八)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至2020年或2019至202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

(九)企业业绩要求:

(十)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十一)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十二)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没有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投标人有不良、失信、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则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2)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向保山市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不到企业信息的,施工单位须自行完善相关信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04 18日至 2022 04 22 日(17时30分截止),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均需到招标公司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公告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原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到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进行现场确认。确认通过后,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完成文件的网上获取和现场确认,否则开标时不接受其提交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06号)

2.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和现场开标的方式进行开标:

网上智能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保山市”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投标方入口进行登录,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内,使用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如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

现场开标:若选择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 数字证书到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06号),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3.技术支持:投标人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网上智能开标、投标文件上传等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483801(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施甸县由旺镇杨家社区

地 址:

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邮 编:

678200

邮 编:

678200

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89XXXX2297

电 话:

0875-3058158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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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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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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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行政监督单位: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875-812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