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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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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30/2018-0806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交易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8-06
文号 浏览量 5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尖山村、大中村、摆榔村、鸡茨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尖山村、大中村、摆榔村、鸡茨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二次)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08-06 09:47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8-10 17:30

备注: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均需到招标公司确认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现场报名地点:地点:施甸县甸阳镇富甸铭城9-4)。报名时需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鲜公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证明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沈工

办公电话:

15887157035

移动电话:

1588715703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建雄

办公电话:

15126106435

移动电话:

1512610643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521201800125001001

标段名称:

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尖山村、大中村、摆榔村、鸡茨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二次)查看文件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8-1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8-28 09:00

开标地点:

施甸1号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395.06897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尖山村、大中村、摆榔村、鸡茨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

1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工程

其他: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投资规模为35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或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投资规模为35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或环境整治工程】。
其他要求:1、云南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或相关备案登记材料;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申请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8-2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docx

2018-08-06 09:52:30

温馨提示:

0000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0000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00003.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00004.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00005. 

00006.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00007.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00008. 

00009.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00010.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00011.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00012. 

00013.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