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30/2018-012902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交易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施甸县木老元乡木老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采用询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施甸县木老元乡木老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BSTHZB 2017-CX01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500.00元/盏;总价:306000.00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1、太阳能路灯:规格7m杆Q235热镀锌管上口径60mm,下口径140mm,管壁厚3mm,功率18V/120W,材质单晶硅,50W,色温6000K,容量11.1V/36AH,连续放电72小时,第一时段3小时,第二时段3小时,晨亮2.5小时,布朗族风格(地笼法兰规格260mm*260mm*180mm,孔距190mm*190mm)(含安装、运输、调试)。
2、采购数量:68盏
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到相关仪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期:30日历天。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售后服务要求:具体售后服务内容由供应商做详细相应说明;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硬件故障必须在3天内修复;中标单位须在云南省内配备专业的售后维修人员。
质量要求:中标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使用过程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则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据时间必须在公示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供应商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若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投标人除须在现场报名外,还必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http://www.bszwzx.gov.cn/),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缺一不可,否则开标时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
1.凡愿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2.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1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相关费用投标保证金:
1.相关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文件所列标准收取。
2.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账银行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九、其它事宜
采购人: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商铺(新华保险斜对面)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875-8127698
十、监督电话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8121753
备注: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