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88-8/2026073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30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付清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拓展植保无人机运用范围和场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农机惠农补贴,强化技术装备保障
2022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9〕8号)要求,开始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的相关工作,截至2026年7月,我县已有150架植保无人飞机享受购置补贴,补贴资金达186万元。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相关政策的宣传,同时做好补贴服务工作。
二、加强实操技能培训,夯实人才保障基础
近3年来,县人社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无人机培训,涉及农业、林业植保等多个领域,共培训无人机驾驶员1494人次,培训成效显著。2026年,县人社局计划培训5期300人次。下一步,县人社局将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师资力量,无人机人才将进一步得到夯实。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开展经销商、公司、合作社联系交流,技能培育体系已初步建立,施甸县四季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季拓农业)联合乡镇开展无人机技能培训班,累计培训操作飞手210名,部分学员已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
三、多措并举加强管理,确保飞行作业安全
县农业农村局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街上摆摊设点进行购置补贴与安全的宣传及资料发放,每年不同程度开展相应的培训,享受购机补贴的无人机必须按照《补贴申请条件》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制定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等制度,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在无人机安全管理方面,县公安局将积极协调资金,配齐专业装备,加大专业人才培养,组建专业队伍,加大宣传力度和无人机安全管控力度。
四、持续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发展质量水平
近年来,我县植保无人机广泛应用于病虫害防治、施肥、播种等作业,覆盖烤烟、粮食作物、水果等多种品类,同时拓展至农用物资吊运、农产品转运等场景。《云南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的通知》,全省共遴选典型案例30个,我县的“党组织+合作社+专业飞防”低空植保服务成功入选。目前,市场主体逐步成长,涌现出一批个人及新型服务主体,自筹资金购置无人机,提供专业化植保、吊运服务,形成“培训-实操-创业”的良性循环,服务范围覆盖多个乡镇的农业生产需求,低空经济相关产业的发展,既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实现个人增收与产业发展双赢。
付清怡委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