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31024-0003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关于对施甸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95号建议的答复
尹加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电力线路与树林房屋矛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电力部门通过与属地政府、工信部门、林业部门、住建部门形成合力。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和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可能危害电力线路安全的植物及其他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部门审批或规划在已建架空线路设施或已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下方及两侧新建建筑物时,必须同电力部门勘察、审查,避免造成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同时当地林业部门在接收电网企业通道清理申请时,应简化审批流程,为电网企业的清理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属地政府合理为输电线路通道治理的停送电协三是电网企业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当地林业部门的指导下种植一定数量的树木,以此弥补输电线路通道砍伐过程中对树木造成的损失。同时电网企业积极开展输电线路通道属地管理,根据各供电所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清障计划,供电所员工积极配合属地政府组织的线路清理人员,超前提供需清理的树木清单,并对现场清理工作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尹加记委员,感谢您为施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