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
文号 | 浏览量 | 37 |
对施甸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5号
提案的答复
李晓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车辆充电设施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需要。“十三五”期间,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零的突破,由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投资运营,建成投运施甸客运站充专用电站1座5桩10枪、总功率840千瓦;由保山保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资运营,建成投运公共充电站4座11桩24枪、总功率1122千瓦,分布于县城太阳湖公园、契丹古镇、青牛白马广场及善洲林场。2022年计划新建充电桩16桩31枪、总功率1807千瓦,目前14个老旧小区充电桩完成充电桩电力管线预留、电力公司充电桩完成公司内部立项等工作。
下步工作中,一是加快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尽早完工发挥投资效益,方便群众生活,更好惠及民生;二是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要求,做好全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居民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自(专)用为主,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兼顾高速公路通道及旅游沿线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和服务走廊。
李晓泽委员,感谢您为施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