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88-8/20260730-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30 |
| 文号 | 浏览量 | 2 |
王春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政策、明确方案解决易地搬迁群众因家庭人口增加导致住房面积不够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梳理政策依据、核实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规范安置住房扩建管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印发<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068号)第41条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建档立卡搬迁户安置住房扩建工作,坚决防范因住房扩建导致群众返贫致贫风险。具体执行标准为: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搬迁户不得擅自扩建安置住房;脱贫攻坚结束后,已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因家庭人口增加确需扩建住房的,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依规实施。
二、聚焦县城安置群众,多元化解城区住房供需矛盾
针对县城安置点搬迁群众因家庭人口自然增加、原有住房面积不足的问题,我县通过房源调剂、保障房配租、市场化兜底三种方式精准纾困,切实保障群众基本居住需求。
一是优化房源统筹调配。针对部分户型偏小、居住拥挤的搬迁家庭,开展安置房源动态调整工作,将康业小区66户4人户搬迁群众统筹调整至幸福社区安置,将康居小区多人户搬迁群众分别调整至永观佳苑5户、幸福社区3户,有效缓解重点家庭居住压力。
二是优先落实住房保障。对县城各安置小区内因家庭人口增加、现有住房无法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53户困难家庭,精准对接公租房保障政策,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切实解决群众阶段性住房难题。
三是引导市场化解决住房需求。积极鼓励因人口增长、分户导致住房紧缺的搬迁群众,通过就近务工、外出务工、自主创业、个体经商等渠道稳定增收、提升家庭经济能力,支持群众通过市场化购置商品房的方式,彻底解决长期住房需求。
三、细化乡镇安置举措,畅通乡镇群众住房解决渠道
针对各乡镇安置区搬迁群众住房不足问题,我县以规划引领、规范建设、盘活资源、依规审批为抓手,全方位打通乡镇搬迁群众住房扩容渠道。
一是依托规划修编规范住房扩建。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修编工作提醒》,明确将安置户家庭人口新增、住房面积不足问题作为规划修编核心解决内容。目前全县各乡镇已全面完成安置区规划修编工作,符合条件的搬迁户可在统一规划、风貌管控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不动产权证核定四至界限,遵循“统一样式、统一材料、统一色调”标准,按程序报批后开展加层、加顶等住房扩建作业。
二是盘活闲置安置房源资源。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统筹处置安置区内闲置安置房房源时,优先定向调配、处置给家庭人口增加、已分户的住房困难搬迁群众,最大化盘活现有资源、精准解决群众刚需。
三是依规落实宅基地审批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正常分户的易地搬迁群众,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审批宅基地,支持群众新建住房解决居住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