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2MB1919772B/2026091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发布日期 | 2026-09-11 |
| 文号 | 浏览量 | 1 |
施甸县迪康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26日对施甸县迪康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如下违法行为: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收费的行为导致医保基金损失。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责令退还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83.94元。2.罚款257.52元。3、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