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MB1919772B/2025082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发布日期 | 2025-08-28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22日对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如下违法行为: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导致医保基金损失。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5305.28元;2.处违规金额5305.28元1.4 倍的罚款7427.39元;3.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24日对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如下违法行为: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导致医保基金损失。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约谈法定代表人(院长);3.责令退回违规金额9801.38元;处违规金额9801.38元1.4倍的罚款13721.93元;4、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26日对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如下违法行为: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导致医保基金损失。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2273.03元;2.处违规金额2273.03元1.4 倍的罚款3182.24元;3.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27日对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如下违法行为:串换项目、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导致医保基金损失。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12833.21元;处违规金额12833.2元1.4 倍的罚款17966.49元;3、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施甸县圣和医疗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28日对施甸县圣和医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如下违法行为: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导致医保基金损失。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1760.76元;处违规金额1760.76元1.4 倍的罚款2465.06元;3、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