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MB1919772B/2024121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摆榔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28日对 施甸县摆榔卫生院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如下违法行为: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导致医保基金损失。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责令退还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5789.82元。2.处以造成损失金额5789.82元1.3倍罚款,即处以人民币7526.77元的罚款。同时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28日对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串换项目、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及其他违规支付医保基金导致医保基金损失。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责令退还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006.03元。2.处以造成损失金额1006.03元1.3倍罚款,即处以人民币1307.84元的罚款。同时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