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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  星期三
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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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MB1919772B/20250304-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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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依法参保、依法施保、依法治保,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医保力量。现将县医保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坚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医保建设,规范执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确保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依据充分、执法结果公开。二是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总体工作进行部署,实现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研究制定了《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列出具体任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周前会等会议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按照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县普法办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全局干部职工宣传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式措施,普及法律知识,全年开展2次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了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三是坚持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坚持干部职工每周一会议前学法制度,每周必学法律法规及警示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以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主题教育培训,加强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注重学习研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建立领导“带头学”、支部“定时学”、干部职工“常态学”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围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全民医保、待遇保障、基金监管、药品耗材集采、医疗服务价格等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专业法律知识。2024年共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次,集中学习4次,通过统一考试,持有执法证17人,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二是建立依法决策机制。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并邀请纪检组列席指导;始终坚持末位表态制度,不断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修订完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县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扎实以案促改。深入开展医保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医者之鉴》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将开展警示教育的意义、要求、典型案例等进行了全面学习,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反腐倡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开展了“我的信息,怎么会在你手里”沉浸式教育,以“实演实答实解”的方式,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思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注重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氛围。一是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同监管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不断传导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五进”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材料、“一对一、面对面”解答等方式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营造了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2024年共视频播放280余次、案例通报7例、发放宣传海报1000余份、发放宣传折页5000余份。二是多措并举推动“八五”普法。按照普法规划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医疗保障职责,开展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创新行政监管方法,全面推进医保法治建设。三是广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不能公开内容及其他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医保政策性文件、医保政策解读、业务经办流程、执法人员信息和案件处理信息等,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2024年公开信息85条。

(四)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做好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权责事项的及时梳理和动态调整工作,以此明确权力边际,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全方位监督。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和涉企检查考核事项备案制度;全面推进基层医保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保事项“下沉办”,全力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进企业宣传服务1次,建成莲心医保驿站1个,医保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按时办结率为100%、参保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81.41%;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大力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召开打击欺诈骗保联系会议2次,市县交叉检查1次,开展专项检查3次,依法追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417.7万元,查处行政处罚案件7起、罚款36.39万元,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案件线索3条。

(五)注重民生实效,认真落实群众诉求。加强信访群众意见办理工作,将信访群众意见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提出的诉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执行“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机制,强化与群众的沟通协调,在信访件办理过程中,除了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与群众沟通联系外,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寄送书信、节日关怀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耐心接待上访群众、用心解答医保政策。2024年办理12345政府热线18起,按时受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主要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中心)结合工作职能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围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法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三是落实普法工作。局主要负责人统筹部署“谁执法、谁普法”,落实部门普法责任,结合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四是规范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通过局务会、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截至目前,我局未涉及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事宜。五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杨双桥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等提供法律服务。六是落实信息公开。督促认真落实主动发布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网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医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2024年共公开信息85条,其中政务平台47条、微信公众号38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整体工作推进情况来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总体见好,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主动普法意识不够强。日常对定点医药机构以监督为主,普法宣传相对较少。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目前局内具有法律专业和医学专业的工作人员比例低,力量较为薄弱,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行政事务的意识和自觉性还不够高。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学、个人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水准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医疗保障法治工作队伍。

(二)持续创新提升普法效能。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医疗保障系统工作实际,通过线上加线下等方式,配合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多元化普法活动,扎实做好国家重点法律法规以及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三)持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基金监管效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