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2023-010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
文号 | 浏览量 | 38 |
施甸县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提出相关问题整改报告
根据施甸县审计局施审报(2021)20号《施甸县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中第三部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我局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共有4个,已整改完成3个,销号1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情况
施工单位因多计工程量、重复计算工程费用、未按中标合同单价计价、未按施工合同约定调整材料价差、定额套用错误、签证工程量及价款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8587298.91元。具体如下:
一是15-24幢标段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786539.50元。主要包括:投标清单部分土建工程(包含土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多计工程量价款8527443.74元,安装工程(包含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多计工程价款2322050.14元;漏项新增部分土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640902.28元,安装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249864.82元;新增装修部分土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786944.28元,安装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19178.28元;土方回填少计工程价款1813611.8元;签证多计工程价款4953767.76元。
二是25-30幢标段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1933987.29元。主包括:投标清单部分土建工程(包含土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多计工程量价款5040677.00元,安装工程(包含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多计工程价款2114910.74元;漏项新增部分土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368565.45元,安装工程多计工程价款 945267.54元;新增装修部分土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584578.73元,安装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8246.83元;签证多计工程价款1797367.35元;材料价格调差多计工程价款54373.65元。
三是31-36幢标段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650980.23元。主要包括:投标清单部分土建工程(包含土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多计工程量价款10296246.63元,安装工程(包含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多计工程价款2060623.44元;漏项新增部分土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86041.94元,安装工程多计工程价款655507.23元;签证多计工程价款123848.88元;材料价格调差多计工程价款328712.11元。
四是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标段多计工程结算价2586141.26元。主要包括:土方平衡多计工程价款178798.44元,工程道路及场地签证单结算多计工程价款 237753.34元,室外管网签证单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252718.87元,辅助用房多计工程价款 19250.11元,绿化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87476.88元,绿化增加多计工程价款702481.5元,工程门卫、挡土墙及围墙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73.94元,廉租房安防系统多计工程价款55690.3元,材料价格调差少计工程价款48202.12元。
五是配电工程标段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29650.63元。主要包括:A地块安装工程多计工程价款346760.98元,土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42048.43元;B地块安装工程多计工程价款 71096.26元,土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32969.05元;签证单土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36775.91元。
整改情况:目前已委托第三方新建了财务账套,将31—36幢应付工程款11937992.37元冲销25—30幢多付工程款11933987.29元。同时,多计的工程价款已在决算中扣减,已完成整改。
(二)多付待摊投资情况
经审计,廉租公租住房建设项目待摊投资核算不实,多付待摊投资80784.6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账面反映支付云南保山恒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484120元(建筑面积*单价17.5元/㎡元),实际建筑面积为23688.83㎡,即414554.53元,截止审计日,云南省保山市永兴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云南保山恒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费484120元,造成多付设计费69565.47元。
二是云南省保山市永兴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支其他零星费用11219.15元,因无发票和相关费用明细,计取依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目前已委托第三方新建了财务账套,将未付待摊投资(评估评价费用)冲销待摊投资多付设计费及其他待摊投资80784.62元,已经完成整改。
(三)成本核算不实
项目决算报告未按合同约定计取项目融资成本及代建佣金,项目决算不完整。2013年6月,施甸县人民政府与永兴公司签订《合作代建施甸县2013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协议书》,合同约定代建佣金为审计后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算总价的5%,融资成本为审计后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算总价的5%,住建局提供的《施甸县2013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尚未反映该部分费用,项目决算不完整。
整改情况: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与永兴公司签订的《合作代建施甸县2013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协议书》,将5%代建佣金及5%融资成本计入决算,并对财务进行了调整,已完成整改。
(四)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不规范
一是本项目存在竣工图与工程实物不相符的情况,如:窗框做法竣工图纸与现场不符,卫生间降板竣工图与现场做法不符,房间装修竣工图纸与现场做法不符等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该项目的代建方及施工方永兴公司均涉”3.29”专案,涉案人员被逮捕,公司及相关档案被法院查封,施工方无法配合对竣工图进行修改。对于涉及竣工图与工程实物不相符的结算金额已在决算中据实进行扣减,经报请施甸县审计局核定同意后,该问题已做销号处理。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由于该公司涉“3.29”专案,原财务电脑与软件均被查封,代建方无法在原财务系统中进行调账。
(二)根据账面反映银行存款余额17694408.95元,实际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取证。
(三)调账前,应付工程款27356888.78元,其中,建安投资27231888.78元,待摊投资125000元;调账后实际应付工程款15342116.87元,其中,建安投资15297901.49元,待摊投资44215.38元。
(四)项目总投资262454056.39元,已拨付250949201.8元,欠付11504854.59元。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