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2024020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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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正确指导下,施甸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聚焦细化完善执法制度、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狠抓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高质效发展。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优化顶层设计,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高标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具体行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全过程。始终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每月听取1次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执法部门按照县局部署要求,全警参与,上下联动,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形成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明确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围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任务要求,组织召开季度、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围绕《〈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施甸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方案》等工作任务和分工,分管领导是法治公安建设主要责任人,每月研究1次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法制部门是法治公安建设牵头部门,承担统筹、组织、推动工作职责;各警种是法治公安建设主责部门,落实法治公安建设具体工作任务。
(二)聚力改革创新,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运行效能。全面强化施甸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规范、协调、监督、管理、公安执法工作,研究审核重大执法事项,加强对执法工作情况的整体掌控和对重大执法问题的综合研究,定期通报执法问题及整改落实等情况,不断压实警种条线监管责任。2023年,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3次,研究解决重大执法问题4个。二是加强派出所案管室建设。按照公安部“十四五”装备建设规划要求,2023年建成办案中心、甸阳派出所智慧案件管理室。其他派出所的智能化案管室建设工作已在筹划,进一步推进智能化监督案件办理进程。三是推行“一案一评”机制。严格落实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持续优化、细化、量化行政、刑事案件“一案一评”指标,在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中由法制员、法制民警动态审核、巡查在办、已结案件,运用结构化数据,及时收集、梳理基层执法突出问题,实现对执法状况的态势感知和整体掌控。四是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倒查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工作规定》,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履行执法岗位职责情况,纳入民警执法业绩档案。健全规范重大案事件复盘倒查和涉警舆情核查工作机制,开展典型案事件剖析,强化问题整改,加强监督的预警预防效能和处置问责。五是强化内部监督。构建党委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以政治督察为主导,促进全县公安机关党委全面监督、警种(部门)管理监督、综合部门督办监督、政工部门绩效监督、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监督、督察审计部门职能监督、纪检部门专责监督“贯通融合、条块衔接、集成联动”的内部监督体系。六是强化外部监督。严格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认真抓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律师、媒体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聚焦主体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切实提升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着力提升全警法治素养和能力。健全全县公安机关法治教育培训体系,坚持以专业化保障规范化,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鼓励“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新法新规专题讲座、旁听庭审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载体的执法培训,组织好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民警执法专业能力作为民警入职、任职、晋职、晋衔等的重要考察指标。2023年,参加省市县三级各类调训、培训共计1315人次,县局自主组训23期1039人次,其中举办“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警务实战训练”三位一体辅警轮训班5期培训300人,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示范培训班1期培训93人。二是紧盯执法顽瘴痼疾。严格执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异地办案协作、禁止逐利执法等制度规定,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违规查扣冻以及“两有一压”等问题,依托智慧化监督,持续开展专项评查和挂牌整治等工作,加强监督整改和追责问责,确保执法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抓好新规新法解读培训。组织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云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学习培训和宣贯执行,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全员全警选训、领导干部调训、人才培养优训、入警晋升必训、重点业务实训的内容。四是继续培育亮点和选树典型。2023年甸阳派出所“五心五色”、仁和派出所“四重四和”、水长派出所“平安字典”等一批工作亮点和优秀工作经验得到提炼宣传,出入境大队被授予“全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巡特警大队被命名为保山市“青少年维权岗”;鲁彩云获评“2022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杨绍红被保山市总工会授予2023年保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夯实发展根基,坚持依法治理,全方位提升公安执法服务水平。一是基础建设提质。投入300余万元,通过“警企共建”的方式,在全市率先完成13个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筹措资金155万元采购警车4辆、警用装备588件配备到各派出所,保障何元、水长、酒房、万兴4个派出所47项必配装备配备率达到100%,其它9个派出所47项必配装备配备率达到30%,为加强新时代派出所工作提供了充足的基础保障;县局中心机要室、情指大厅以及老麦、何元、万兴、酒房、旧城5个派出所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进一步夯实。二是法治保障提效。聚焦法治公安建设,以加强“双中心”实体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化运行为抓手,以督促智慧法治平台智能化功能落地为支撑,紧盯“警、案、物、卷、场所”等执法核心要素,以执法责任的全覆盖、执法风险的全防控、执法问题的全曝光、执法结果的全兑现,完善执法监督闭环,稳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2023年,“双中心”审核刑事案件312起402人,行政案件823起1077人;开展案件考评3次,共考评案件281件;巡查警情2736起、行政案件1054起、刑事案件654起,发出风险提示预警2349条。三是工作效能提优。深入落实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2023—2025)和科技兴警三年行动(2023—2025),在警务管理体制机制、数据赋能以及实战化保障支撑等方面做好文章,警务现代化红利逐步释放。聚焦智慧公安建设,敏锐把握“后疫情时代”各类违法犯罪的形势变化,贯彻“以人力为核心,系统、设备、大数据、智能化资源多维度综合探索”的“一核多维”工作理念,探索出了以“应势破局、守正创新”为定位的网安工作经验,走在了全市前列。2023年5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网技赋能提升年”现场会暨网警大讨论业务培训会在施甸县召开。四是服务能力提升。紧盯市场主体倍增和优化营商环境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特种行业许可“全程网办”、电子印章“免费发放”、行政审批许可“告知承诺”等服务举措,从营商环境、户籍制度改革、便民服务举措等方面进一步释放公安改革红利。2023年,共办理“跨省通办”户口迁移243件,办理身份证件23471证,为企业刊刻印章1365枚、开通电子印章1316枚;同时用好“12389”举报投诉和警务评议手段,提升服务质效,实现评议满意率和整改满意率“双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有力。五是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保山市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保山市公安机关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充分履行公安机关职能职责,推动普法强基活动走深走实,努力实现“三下降一扭转”、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建设。突出重点与长效相结合。结合“一校一警”以及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青少年普法”工作作为重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学第一堂法治课”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增强“以小带大”的能动性,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线上线下运用党建引领,以普法队员和“五大员”为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入户等贴近群众活动。2023年,有多名公安机关法治副校长被教育系统、各乡镇评为优秀法治副校长。云南省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杨丰海积极投身社区普法工作,帮助解决纠纷,赢得群众赞誉;看守所民警潘泽怀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对羁押人员日常管教中,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监管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突出以网为媒宣传措施。公安机关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在社会治理中结合人民群众需求以及公安工作需要多层次、全方位挖掘宣传要点,同时,结合防范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偷越国边境以及理性处理矛盾纠纷等,采用“普法小课堂”“普法小视频”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官媒、公众号、三微一端等平台,扩宽渠道范围,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莫要“负重”前行 违法载人“驶”不得》《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到辖区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优秀作品被选登“学习强国”。2023年施甸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进村、辖区、企业、校园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共次393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施甸警方发布普法强基小视频40余条、发布普法强基宣传信息540余篇,重点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耕地保护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草原防灭火等进行了讲解宣传。六是治理力量不断充实。扎实推进“六个一”工程和 “八张防控网”建设,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全面落实派出所 “两个40%”“一个70%”要求,全县139个村(社区)按要求配备一村(社区)一辅警147人、“六个一”1605人,与村委会同址设立警务室(岗),在包村民警带领下会同治保会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动员152名调解委员、1014名治保委员,培植了以由旺镇“文笔义警”、甸阳镇“夜市治安队”、木老元“布朗山卫士”、姚关镇“红色义警”为代表的群众性自治组织71支共1888人参与社会治理,全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协调、公安牵头、财政保障、部门联动、乡镇共建、村组实施、网格负责、群众尽责”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日渐完善。实做好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工作,在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效能、执法问题整治方面下更大功夫,持续推动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意识明显增强,执法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一是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公安工作始终。根据《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施甸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方案》等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指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能够精读熟读《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在学习过程中,通过把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起来,把践行法治意识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通过党委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内容,及时把各项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为融合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二是学法为基,树牢法治信仰,认真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及依法办事水平。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公安机关全年重点工作中统一部署,结合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全局民警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全局法律素养和法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按要求将述法内容纳入述职内容。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施甸县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明确了专门科室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坚持大事大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持续加强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施甸县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的通知》《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督促各部门、各警种推动工作任务开展,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层层压实责任。2023年度,先后专题召开2次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根据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期评估反馈问题通报、巡查巡视工作问题反馈,施甸县公安局对标对表,找准问题短板,根据县创建办、县委依法治县办的要求,积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立行立改,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筑牢执法规范化基础。积极落实施甸县委《关于转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施甸县公安局积极按照与旦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的服务协议,加强与2名专职律师的对接,落实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行为的法律风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2023年,县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专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件9次。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安执法透明度。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落实事前公开,将公安执法机构信息、执法人员、单位职能、执法依据、行政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等信息上传至政务公开平台,行政处罚结果、刑事案件信息公示于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增加公安工作透明度。强化事后公开,对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结果等行政执法结果,由执法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依规上传,由法制部门审核合法性和保密性,既要确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又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互联网+曝光公开思维,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对公安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动态播报,开设微信公众号,将违法行为与法律法规相结合,曝光典型违法行为信息发布各种普法、执法、打击情况,力求将公安工作呈现在公众眼前,方便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工作,切实履行公安职能。修订和完善公安机关权责清单,在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推进全程网办和派出所“户籍+”服务模式,创新推进信息化、自主化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3〕28号)要求,施甸县公安局参照《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编制并公布了施甸县公安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先照后证”“服务事项承诺告知”等要求,梳理抽查事项,制定检查任务,做到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抽查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的总体目标,先后召开了法治建设、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电信网络防范等工作会议。全面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加强执法过程监督和执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上传至政务网和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开。全警配发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前期过程全纪录,做到执法必带、带则必录,办案区安装全方位视频监控,案件办理文书全程在云南省警务综合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审批,使执法办案体内循环、全流程记录。加大信息化赋能,提升执法效率。2022年至2023年,全面完成执法办案去升级改造和结构化数据归集上传,执法办案数据对接省厅后台,对刑事案件集中办理进行规范和升级;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充分应用“智慧法治”“两法平台”“跨部门大数据”等信息化平台,对案件全流程监督和预警,对全局执法办案工作监督、预警能力再升级。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议,研究解决执法存在的共性问题,通报各相关单位执法办案情况,汇聚起执法监督的整体合力,2023年,共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3次、侦查委员会5次。持续深入开展“两有一压”等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起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抓好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狠下工夫,全力抓好班子及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促进我办领导干部和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2023年,涉及施甸县公安局行政复议2件次、行政诉讼6件次,撤回行政复议2件次、撤回起诉5件次,另1件已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案件,施甸县公安局积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接收出庭通知、按要求准时提交应诉材料,并经报请同意由分管局领导出庭应诉,落实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施甸县公安局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对指出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2023年,施甸县公安机关接收检察建议书1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件,对存在的问题均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2023年至今,施甸县公安局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共接收人民检察院一审裁判法律文书216份,均分配到办案部门并督促办案部门严格执行法院判决,对涉案财物等内容的执行予以积极配合。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坚持多措并举提升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注重理论与实战结合,坚持以战代练、以练促学,不断强化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一是增强专业素质。注重警种专业领域知识的积累和更新,加强对国家重要政策、新法新规和办案知识的专题培训。有序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鼓励支持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法律专业能力。2023年两名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加强前沿知识储备。加强对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前沿知识的学习掌握,有效应对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网络治理、打击新型违法犯罪以及新业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提升实战培训。积极推进和探索法律要求和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多样化开展专题讲座、案例点评、旁听庭审、实战演练等活动。整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教官、法制员等资源力量,进一步强化“实战出真知、实践出人才”的理念。四是打造专业执法队伍。探索和完善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派出所和专业警种的刑事案件管辖分工,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侦查发现、科学取证、破案攻坚的能力水平。同时,加强法治业务培训练兵,配强法制民警,锻造一支精通法律法规、善于辅助决策、擅长监督管理的专业的公安法制队伍。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深入开展普法强基专项工作,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全县公安民警和行政相对人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入法治施甸宣传,增强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守法行为习惯,自觉依法办事,树立法治信仰。一是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督促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自学,重点学习了《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水平不断提升。二是突出抓好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三是大力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10”“3.15”“6.26”“12.2”“12.4”等节日、主题日节点,协同全县有关行业单位,深入社区、街道、企业、场所等群众聚集区域,通过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单,利用板报设置宣传栏等方式扎实开展“六进”等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和国家法律规定,反恐、反邪、交通、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安全风险识别、防范、举报知识;组织学校利用校会、班会、主题会等形式,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向广大师生进行普法宣传,讲解电信诈骗的法律常识,在全县上下营造“学法用法护小家·社会稳定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以来,经过全县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执业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培养、专业队伍建设和“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还需再加力。
(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特色亮点不够明显,成果巩固及常态化法治宣传措施不足。
四、2024年工作安排
在2024年的工作中,县公安局将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切实落实好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加强法律风险研判,加强执法风险研判、执法事件应急处置,对重大敏感案事件,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切实维护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继续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把关出台的每一份政策文件,确保有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违反公开公正原则。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主体资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格遵守执法活动所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登记、集体讨论、听证、自由裁量说明、信息公开、法律审核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专业人才配备比例,强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执法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廉洁务实的公安队伍。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抓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贯彻落实“普法强基”常态化工作,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提升民警职工法治素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对《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好群众“钱袋子”。抓好民警职工学法和普法活动,坚持每季度民警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确保学法时间和实效,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
五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质效。一是落实法制综合运用系统并网接入。2024年省公安厅将加大对执法办案系统的升级改造,县级公安机关要为数据并网和完成远程执法服务做好准备和搭建基础,实现更高级别的执法办案和全流程执法监督。二是做好云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广应用。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抓好应用推广,推进平台单轨制运行,确保案件信息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有效流转,实现部门间高效协同联动、相互监督制约。
施甸县公安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