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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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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2023-021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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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施甸县公安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施甸县委: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正确指导下,施甸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施甸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法治公安建设为目标,以“科学分类、精准施策、追赶超越”为抓手,以智慧法治建设为支撑,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为载体,持续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着力推进“法治责任闭环化、执法管理系统化、问题整改精准化、执法办案信息化、练兵培训实战化、服务保障最优化”六大建设,推动全县法治公安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施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完成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3个乡镇派出所和2个专业警种的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工作。执法质量逐年提升,2022年获全市第一。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顶层设计,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高标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施甸公安工作的核心竞争力、品牌亮点,凝心聚力,持续推进,始终明确局党委领导执法的职责任务、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公安执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前推进。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五个亲自”要求,对法治公安建设坚持工作布局亲自谋划、重点环节亲自组织、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久久为功,持续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各执法单位按照县局部署要求,全警参与,上下联动,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形成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明确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围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任务要求,组织召开季度、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围绕《〈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施甸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方案》等工作任务和分工,进一步明确各警种部门法治建设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有力推进落实。  

(二)聚力改革创新,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一是深化落实乡镇派出所办案区和案管室建设及实体化运行。将乡镇派出所办案区和案管室建设及实体化运行作为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实地督导、定期通报、催办督办等形式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派出所办案区和案管室规范基层执法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目前已全面完成派出所办案区和案管室建设任务,2023年将继续加强对智慧案管室的建设工作。二是深化落实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落实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紧扣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推进、重大执法制度建设、执法问题研判、复杂疑难案件处置、执法过错责任落实等方面,充分发挥其整体掌控执法的职能作用。紧盯“警、案、人、物、卷、场所”执法要素,实施日巡查提醒、周跟踪通报、月研判预警、季考核整改四项动态监管机制,确保执法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预警在先。三是深化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强力推动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机制落地见效,切实将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成民警好用易用愿用的执法办案基地。2022年以来,进入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共450536人,办案区设置远程讯问室后接待律师468人次,实现了疫情零输入、人员零感染、安全零事故、执法零投诉的工作目标。四是深化落实智能赋能执法全流程监管。完善优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功能,智慧法治15”系统数据资源进一步融合共享,执法全流程记录全面落实,可回溯式管理日益加强,网上执法办案综合指标考核名列全市前列。五是深化落实案件审核把关工作制度。全县公安机关严格执行《施甸县公安局案件审核工作规范(试行)》,严格落实案件五级审核把关和“一案一评”制度,层层压实压紧监督责任,对审核范围内的各类案件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文书”六关,坚持做到“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充分不放过、定性不准确不放过、处理不适当不放过、程序不规范不放过”五个不放过,确保打击处理效果和案件办理质量。六是深入落实案件质量季度评查。为破解案件质量评查不深入、问题查找不精准、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创新评查举措,开展案件质量季度评查工作,实行案件随机抽查、交叉互评,问题复议复审,结果考核排名、整改全程盯办等制度,以评促改,不断增强问题发现和整改的水平。  

(三)聚焦主体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切实提升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着力提升全警法治素养和能力。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开设学习专栏、举办专题培训、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入心入脑,不断提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专题讲座、典型案例点评、远程视频培训、旁听法庭庭审、法律知识比武竞赛、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送教下基层等活动持续提升民警、辅警执法能力水平。二是着力整治执法领域顽瘴痼疾。紧盯“两有一压”执法突出问题,继续加强监督整治,法制大队组建专门力量,通过智能化排查+人工核查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整治中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及时制作执法提示,确保长效常治。  

(四)坚持依法治理,改进执法方式,全方位提升公安执法服务水平。一是切实做好公安机关“放管服”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严格界定执法权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清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责任。制定优化营商环境26条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方便快捷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二是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2022年施甸县公安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对县局各执法单位年度普法责任进行量化分解,先后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疫情防控法律宣传、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各派出所,各执法警种、部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依托新媒体宣传优势,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微视频普法等常态法制宣传。在重大节点集中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过程,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企业、农村、校园、机关等,助推全民守法。三是切实做好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印发了《全县公安机关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分工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对接各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积极投入到全县建设联调中心的工作中,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机关的联系,妥善化解纠纷,力求将执法问题解决在前端,改进公安机关执法方式、执法作风,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行政纠纷,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工作,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一是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公安工作始终。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学习,以阶段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将其作为党委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重要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认真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及依法办事水平。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公安机关全年重点工作中统一部署,结合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全局民警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全局法律素养和法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按要求将述法内容纳入述职内容。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施甸县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专门科室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坚持大事大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持续加强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施甸县公安机关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暨法治公安建设分工方案》《施甸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督促各部门、各警种推动工作任务开展,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层层压实责任。2022年度,先后专题召开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施甸县公安局从县检、法、律师事务所聘请了第三届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共7人,包括本局2名公职律师);于11月份与旦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由律所指派2名专职律师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共同协助县公安局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行为的法律风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2022年,县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专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件13次。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全县公安工作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科技赋能法治建设成效显著。采购多类目信息化设备,服务执法办案实战;完成摆榔、酒房、善洲所搬迁改造以及物证保管室建设;推进多点位智能化防控体系试点建设;建设、改进县局指挥调度系统;完成宣传基础建设和监所安全改造。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坚持多措并举提升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注重理论与实战结合,坚持以战代练、以练促学,不断强化强化执法队伍业务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以来,经过全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少数部门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部分执法人员或单位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薄弱,在执法工作中存在靠主观、靠经验作决定,没有完全树立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  

(二)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部门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程序违法时有发生。少数执法部门办事效率有待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常有出现单部门管全局、以小镇大的情况,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也比较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的工作中,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效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理念,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安法治队伍建设,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平安施甸、法治施甸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一是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的法治意识。各部门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教育轮训工作,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核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部门应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格遵守执法活动所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登记、集体讨论、听证、自由裁量说明、信息公开、法律审核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专业人才配备比例,强化法制人才培养,提升执法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廉洁务实的公安队伍。  

四是进一步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重视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切实做好检察建议等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努力为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法治公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施甸县公安局  

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