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2022-030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施甸县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保山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保公发〔2021〕79号)、《保山市公安机关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暨法治公安建设分工方案》(保公发〔2021〕81号)以及《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分工方案》(施治县办〔2021〕4号)、《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施治县办〔2021〕3号)工作任务及明确的工作要求,施甸县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职能职责,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定不移简政放权,持之以恒优化服务,严格监管服务措施落实,规范行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施甸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教育整顿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政治督察制度,持续推进政治建设、党的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和形象建设,完善制度机制,用好制度利器,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今年以来,修订完善学习善洲精神增强党性修养、请示报告、领导带班、会风会纪、休假提醒、外派人员管理等9个制度、办法,坚持从领导做起,从细节抓起,从小处改起,从落实查起,全局民警职工辅警的政治纪律、作风形象、能力素质发生可喜变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二、加强领导组织,发挥“头雁”作用
施甸县公安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新时期改革和加强公安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县长、公安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作为各单位年底评优评先、立功授奖、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强化疫情防控,全面履行公安职能
(一)疫情防控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法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明确公安机关职责权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严厉打击针对疫情防治产品药品等实施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诈骗类、妨害公务和涉野生动物类等行为,形成打击涉疫情和影响社会稳定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强化程序证据意识,确保执法办案。严格规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熟练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各项执法活动的法律依据和流程,确保案件办理合法依规;施甸县公安局整理归纳部、省、市三级工作措施和指导意见,全面做到执法有理、处罚有据。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协作,落实执法保障。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严把案件审核关、证据关,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正确。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新动态,全面发挥公安职能。充分配齐配全防疫装备和设施,运用智慧警务建设成果,积极应用移动警务终端等设备开展工作,以走访、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张、以案释法、“两微一端”等方式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度,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深化“放管服”工作,履行公安职能。一是建立完善公安机关权责清单,明确公安职权范围、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监督机制,并将信息在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二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为民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办理出入境签证、备案更便利,申请行政许可和备案更快捷,车管业务实行“一证办”、“一窗办”“自助快办、网上办”等服务,积极推动“就近办”,健全社会服务网络、推行邮政代办业务。三是加强事中事监管,施甸县公安局按照施甸县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保山市“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的要求,梳理抽查事项,制定检查任务,未发现有违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抽查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开展各类行动,制定相应行动方案,严厉打击走私、食药环等方面违法犯罪。
四、完善体系制度,推进民主决策
施甸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制定程序,通过局党委讨论研究、法律顾问审查等方式规范审核关,及时向县政府部门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积极配合县委办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新颁布的民法典等新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清理。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施甸县公安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公安政务服务网、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布相关信息,聘请律师所律师作为施甸县公安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作“两法衔接”工作台账,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对案件受立案、后续处置等基本案件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于其他行政单位移送的案件经过基本审查后登记受案,根据案件性质分派到各警种部门和派出所进行办理,严格按照受立案规定的案件办理时限进行办理。施甸县公安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上传至政务网和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开。全警配发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前期过程全纪录,做到执法必带、带则必录,办案区安装全方位视频监控,案件办理文书全程在云南省警务综合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审批,使执法办案体内循环、全流程记录。2021年,全面完成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并对9个乡镇派出所的办案区进行标准化、智能化升级;同时成立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对全局执法办案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式监督。法制大队配备5名专职法制员,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列入专职法制员职责,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严格把控法制审核关。施甸县公安局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了案件质量,未出现冤假错案情况。全年,施甸县公安局共提请批准逮捕161人,批准逮捕123人,移送审查起诉313人,案件的办理的规范性和证据链的合法性和充分性明显得到提高。继续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常态化精准宣传,着力捂住老百姓“钱袋子”。1至12月,全局立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151起,财损800.01万元,同比立案下降33.48%,财损下降27.89%,破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同比破案上升29.63%,抓获数上升800%,构建起“全警反诈、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现场执法考评结果运用。今年保山市局对施甸县公安局案件质量、受立案情况等方面开展了2次执法考评,抽取刑事案件6宗、行政案件6宗,均排名全市第一。在全年的执法考评中未产生有问题案件和执法过错。在案件考核考评中,发现的突出执法问题为:1.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不完整;2.对明显应该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不予查封、扣押;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执法问题。这显示施甸县公安局今年执法办案水平有明显提高,但“小问题”仍然存在,亦反映出施甸县公安局部分执法办案单位和人员重结果轻细节的问题,仍然要加强执法培训,转变办案思维。为切实加强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作用,施甸县公安局通过对执法考评和检察文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出台执法质量分析报告,将高频发的突出执法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执法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无法整改问题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安执法透明度
施甸县公安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落实事前公开,将公安执法机构信息、执法人员、单位职能、执法依据、行政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等信息上传至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增加公安工作透明度,强化事后公开,对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结果等行政执法结果,由执法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依规上传,由法制部门审核合法性和保密性,既要确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又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大数据战略和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智慧新警务建设,有力提升我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省公安厅牵头研发了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于2018年8月13日正式上线,平台对外公开国家政策法规、各地警情通报、案件办理进度信息、行政执法类文书信息公开事项。近两年,施甸县公安局全面推广平台的使用,制作“三个当场”宣传喷画,按照受立案制度改革要求,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在接警室内外张贴宣传喷画,指导群众使用平台对案件办理进度和行政执法类文书信息进行查询。
施甸县公安局坚持互联网+曝光公开思维,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对公安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动态播报,交警开设微信公众号,将违法行为与法律法规相结合,曝光典型违法行为信息,施甸公安公众号发布各种普法、执法、打击情况,力求将公安工作呈现在公众眼前,使群众能使用手机随时实行监督,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七、强力部署教育整顿工作,强化公安内外监督
施甸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适时开展开展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专项整治、积案清理评查等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管理监督,严密制度机制,整治执法突出问题,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全县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为公安机关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八、贯彻落实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1年,施甸县公安局共办受理行政复议3宗,均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受理刑事复议2宗,办结2宗,均支持办案部门意见;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宗,已办结;行政诉讼2宗,已结案1宗,正在审理1宗。施甸县公安局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
为加强施甸县公安局行政调解工作,施甸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对接各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积极投入到全县建设联调中心的工作中,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机关的联系,妥善化解纠纷,力求将执法问题解决在前端,改进公安机关执法方式、执法作风,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九、突出教育培训,全力引导法治思维正确养成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出台公安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采取中心组学法、举办法治讲座、专家授课、干部任前法治考试等方式,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共专题培训8余场,受训股级以上干部400余人次。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主办案件制度,坚持全局各部门领导干部每年度至少办理一宗刑事案件。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及全体民警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场,感受法治的神圣尊严,倾听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提高全体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实战培训。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确保一线民警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培训”的要求,纵深推进“补短板练精兵”“全警实战大练兵”等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全警实战大练兵网训平台,逐步形成了以集中培训为主体,以岗位培训为补充的教育训练模式,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重点,突出实效,着力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
(三)推进全警学考常态化。每年组织开展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作为加强民警学法用法的重要手段,利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结果运用“倒逼”民警加强学法的积极性,除部分新招录民警外,全部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积极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2名民警先后获得高级执法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每年定期组织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近年来,先后订购《宪法》《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工具书2000余本,供广大民警交流学习。积极推广移动警务终端手机“指尖学法”小程序的使用,为民警提供规范、全面、权威的法律法规查询服务,全局使用率达100%,民警可随时实现“指尖学法”。
十、存在问题
需要认识到,法治政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人民群众对一个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的期待和渴望与现实还有很多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场在一些部门和工作中仍然存在。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少数部门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部分执法人员或单位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薄弱,常表现出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在执法工作中常常体现出靠主观、靠经验作决定,没有完全树立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部门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程序违法时有发生。少数执法部门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办事效率有待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体现在表面和形式,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长效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常有出现单部门管全局、以小镇大的情况,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也比较明显。
十一、下一步工作思路
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创新监管方式。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就是依法行政,结合施甸县公安局工作实际,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任务清单和推进台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长治、实效。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的法治意识。各部门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教育轮训工作,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核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部门应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格遵守执法活动所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登记、集体讨论、听证、自由裁量说明、信息公开、法律审核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专业人才配备比例,强化法制人才培养,提升执法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廉洁务实的公安队伍。
四是进一步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重视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切实做好检察建议等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努力为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法治公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施甸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