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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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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2021-0318368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1-03-18
文号 浏览量 56
主题词 公安
施甸县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施甸县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施甸县公安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以“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根本遵循,坚持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着力从更新理念、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能力等方面下功夫,施甸县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1.坚持周一例会学法制度。“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施甸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周一例会,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执法细则;法制部门及时将主题教育实践刑事受立案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全局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指导。

2.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主要领导、部分负责人述法制度。扎实推进领导办案、积分办案制度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监督,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3.全面落实执法管理委员会、侦查委员会工作机制。县局执法管理委员会根据《施甸县公安机关执法巡查工作规定》要求,结合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按季度开展对受立案情况及存在问题、案件质量考评、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进行执法巡查。年内,组织对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铏评查,并围绕“三个规定”开展自检自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并于2020713日组织了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下侦查取证规范要求为主题的全局执法大练兵培训。

(二)执法办案制度机制完善情况

1.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命案工作指引(试行)》《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指引》《云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固定与审查判断指引(试行)》《云南省公安机关接处警及受立案工作指引》,基本做到了对法律法规以及司法结束的及时学习及知识更新,对新的执法办案要求能及时掌握并指导实践。

2.对特殊人群严格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2016年,施甸县看守所改造了2间特殊监室用于收押怀孕及哺乳期妇女。施甸县公安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委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在办理毒品刑事案件过程中,符合收押条件的怀孕及哺乳期妇女一律予以收押,严格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3.抓牢法治公安平台应用落地,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全流程监督。办案部门案件除特殊案件,均在警综平台流转,并积极推广慧眼笔录系统等应用在施甸县公安局落地,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对接报案登记、办案区管理、讯问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办案各环节进行全流程记录,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4.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来,各执法主体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协同发挥各部门优势,提高搜集证据、固定证据、运用证据的能力,同时,法制部门发挥了在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中的作用。施甸县公安局未发生刑讯逼供、非正常死亡、冤假错案等重大执法问题。

(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情况

1.深化受案立案制度、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工作。对两个制度相关的配套设施、流程进行逐步的完善,进一步充实法制部门刑事案件审核专门力量,积极主动与办案部门、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取得检察院、法院的配合、支持,提高了刑事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

2.落实案件考核评议工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施甸县公安局案件审核工作规范》,充分发挥“五级审核把关”制度作用,实现案件全流程监控,保障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二是做好“一案一评”,每月或每季度对个案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定期组织对行政败诉、行政复议撤销、判无罪、疑难信访等案件以及被检察机关作出纠正违法、检查建议、不起诉的刑事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逐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3.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施甸县公安局对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16年印发了《施甸县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符合责任追究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效发挥对预防冤假错案和重大执法过错、执法问题的倒逼作用。

4.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着力打造“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建设。201210月至今,施甸县公安局共建成办案中心1个,13个派出所、交警大队中队均建设有标准的办案区,为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需要,施甸县公安局正在抓紧推进“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将建成1个智能化的执法办案中心,升级4个智能化办案区,升级改造11个标准化办案区,全部的建设工程将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努力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的现代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目标。

(四)改进行政管理工作情况

1.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法制员制度,积极配合县局警令部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风险评估,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书面意见。

2.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201511月,施甸县公安局成立了法律顾问室,并聘请了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室围绕公安执法工作,面向各警种部门及民警,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公安机关及民警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安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五)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1.严格落实网上执法办案审核机制。除经领导批准的特殊类案件,均在网上流转审核,并能实时监督。

2.配齐执法信息化装备。2019年,县局投入资金,配备4G执法记录仪120台,保障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进一步实现了执法装备标准化、科技化和现代化,为执法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3.深化执法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强化网上公开办事,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基本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

(六)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理论组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干部在线学法为抓手,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实施法治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与民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民警法治思维,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二是开展执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民警从案件中查找‎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担当执法责任,守住执法底线。

三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常见警情处置规范、现场执法、办案区管理使用规定等业务培训,通过案例教学、专题辅导、现场演示等增强民警法律素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鼓励民警积极参考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努力在时间安排上予以支持。

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施甸县公安机关将坚持以深化改革促进法治,以法治规范引领改革,确保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深化公安改革与建设法治公安同步推进、相向而行。

(一)从基本素质、执法理念、纪律作风三个方面加大执法主体培育力度,以此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切入点。一是要紧紧抓住绝对忠诚这个建警之魂,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要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始终做到立场坚定、忠诚为民、执法如山。二是要紧紧抓住素质提升这个强警之要,建立健全法律规定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经常性法治培训机制,着力提升民警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三是要紧紧抓住作风过硬这个治警之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养成,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为建设法治公安提供坚强保证。

(二)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工作部署,提升执法办案场所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在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建成的前提下,向精细化、智能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及实用性。进一步推动各警种工作落实,希望出实践经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管理,落实刑事受立案突出问题整改。一是强化受案、立案监督。通过充实人员、健全机制、监督考核等方式,从源头上解决受案、立案不实的问题。二是依托“两统一”制度,严格落实一按一评机制,将办案场所使用、同步录音录像管理纳入到案件审核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强化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适时开展抽查和考评,提升民警现场规范执法能力。

(四)强化执法保障,切实维护民警权益,提高民警职业认同感,增加干事担当的勇气。落实民警依法履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民警愿干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五)进一步开展公安法治文化建设。 丰富宣传和教育方式、载体,努力培育和营造公安法治文化氛围,将法治公安建设要求转化为公安民警自觉行动;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对公安机关据以履行职能职责的法律法规进行社会宣传教育,结合身边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促进公民提升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公安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施甸县公安局

                2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