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19-072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4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施甸县九届三次会议第 004号提案的答复
杨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历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县食安办)设置在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充分发挥政府“抓手”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开展清理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坚持每年安排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做到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压实责任,明确任务齐头并进,切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先导工程”,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管”的舆论氛围。利用网络、云岭先峰、施甸手机快报等平台,施甸县电视台、施甸通讯等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按照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大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让食品安全知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着力整治规范。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督促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加大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赶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效能。五是强化日常巡查。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和抽样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六是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特别是农村小餐饮店,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化农村自办宴席中生猪屠宰检验检疫、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就餐环境、食品贮存、加工、餐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过程监督和指导,确保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可防能控。
今年以来,在清理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59人次,执法车辆32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1797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00份,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起,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监管职能,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综合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快速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反应敏锐、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以《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内容,对广大人民群众、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抓好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认真总结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找准监管工作突破口,主动出击。四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的监管。
联系人:杨舒月,电话:8126147。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