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0-0713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施甸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关于加大夜间营业性活动场所整治力度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如,到烧烤店吃烧烤时,时常会吃到变味食品。”的问题,以及加大夜间营业性活动场所整治力度的五个方面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以来紧紧结合创卫工作,从市场提升改造、划区经营、加强卫生打扫保洁、规范车辆管理、建立制度机制等方面对夜间营业性活动场所经营秩序进行了规范,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坚持源头管控,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加强设施设备配备管理,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三是严把餐饮原辅料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要定期检查原辅料库存,及时处理过期和腐败变质食品及原料。四是规范餐饮加工制作。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公开展示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五是规范餐饮具洗消保洁,严格执行清洗消毒规定。六是强化环境卫生控制,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区、就餐区、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
二、坚持综合施治,提高餐饮食品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餐饮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餐饮服务监管力量,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强化执法培训教育和监管绩效考核,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加强网格化监管的日常巡查全覆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质量重点抽查,多方式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对米面油、肉类、食用盐、水产品、调味料、餐饮具和自制饮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及饮用水、进口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和抽检结果。依法对不合格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开展核查处置。三是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管理责任,确保有机构有人员负责入网食品安全工作。四是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规范管理,巩固创卫工作成效
2019年7月12日,我局制定印发了《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将规范和改善夜间营业性活动场所秩序和经营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等,有力地促进了夜间营业性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工作。我局一是指导建设食品快检室,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督促市场开办方逐步加大快检食品种类和批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督促安装了LED电子屏,定期公示农药残留等信息。二是多次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培训,同时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督促商户做到三证齐全、建立进销货台账、做到索票索证。对每户商户都建立了档案,制定了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实行食品安全有奖检举,促进了食品安全管理。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