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3101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48 |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尊敬的杨副主任、调查组各位领导:
根据要求,现将仁和镇2023年1-9月份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一、2023年1—8月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截止2023年10月11日9月份税收数据还未返回)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1-8月,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00万元的9.9%,比上年同期229.15减少70.81万元,减少30.9 %。其中:
增值税完成1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0万元的56.38%,同比171.04万元减少58.29万元,减少34.08%;
资源税完成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5万元的131.70%,同比13.03元减少10.82万元,减少83.04%;
城市维护建税完成1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万元的125.33%,同比14.05万元减少1.92万元,减少13.67 %;
车船税完成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万元的70.00%,同比0.52万元减少0.76万元,减少1.46%;
房产税完成1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万元的131.00%,同比12.84万元减少0.26万元,增加2.02%;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万元的111.00%,同比3.23万元增加0.55万元,减少17.02%;
印花税完成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万元的44.90%,同比4.46万元增加3.9万元,增加87.44%;
土地增值税完成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万元的100%,同比0万元增加2.82万元;
环境保税完成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万元的45.2%,同比2.38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少5.04%;
契税完成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万元的3.2%,同比0万元减少0.99万元,减少29.37%;
耕地占用税完成0万元,年初预算9万元,同比7.6万元减少7.6万元。
烟叶税完成0万元,年初预算1315万元。(烟叶收购期间9-10月)
非税收入完成0万元,年初预算1万元,同比0万元减少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1-9月,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300万元的79.98%,比上年同期2184.50万元增加454.88万元,增加20.82 %。
具体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31万元的77.94%,同比509.84万元减少18.05万元,减少3.54%;
国防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万元的0.00%,同比0万元无变动;
公共安全支1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万元的77.69%,同比6.96万元增加5.47万元,增长78.59%;
教育支出0.306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同比9.57万元减少9.264万元,下降96.8%;
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同比14.31万元增加0.69万元,增加4.8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8万元的89.06%,同比37.17万元增加5.58万元,增长1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14万元的89.95%,同比247.83万元减少55.33万元,下降22.33%;
卫生健康支出14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2万元的240.95%,同比121.15万元增加28.24万元,增加23.31%;
节能环保81.56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同比61.51万元增加20.09万元,增加32.66%;
城乡社区支出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3万元的85.85%,同比19.68万元减少8.52万元,下降43.29%;
农林水支出131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79万元的57.91%,同比1077.39万元增加242.45万元,增加22.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7万元的97.17%,同比22.35万元增加0.65万元,增加2.91%;
住房保障支出27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同比11.74万元增加258.26万元,增加2199.8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万元的223.57%,同比45.00万元减少29.35万元,减少65.22%。
其他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同比0万元增加1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1-9月份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同比24.00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41.67%;政府性基金支出14万元,同比24.00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41.67%。
二、2023年全年一般公共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23年底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4.34万元,其中:增值税预计完成200万元,资源税预计完成15.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13.8万元,车船税预计完成1.5万元,房产税预计完成1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万元,印花税预计完成9万元,土地增值税3万元,烟叶税可完成1280万元,环境保护税预计完成2.93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0.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23年底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8.38元,在1-9月份完成2639.38万元基础上增加499万元,其中预计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58.82万元,保险类资金74.79万元,半供养人员补助经费类资金155.39万元,经费类60.00万元,项目类资金50万元。
三、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财政运行压力较大。
1.收入进度缓慢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压力大,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大。一是本镇收入进度较缓慢。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数的15.22%。主要原因是烟叶税还未实现税收。税源总量不足,税基不稳,难以支撑不断增加的财政支出需求。财政持续增收困难较大,难以挖掘新的增长点,财政收入对烤烟产业的依赖程度大,烟叶税占税收总收入76.28%。二是受经济下行压力,一方面是税收叠加政策影响,另一方面是项目工程款拨付难的影响,致使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压力大。
2.财政运行仍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受多种因素影响,全镇地方公共财政刚性支出要求更多,信访维稳、乡村振兴、项目推进等政府中心工作要投入大量的工作经费和配套资金,镇财政负担明显加重。全镇财政支出目前主要是人员类支出和机构低水平运转及少量的项目资金,财政运行仍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
(二)乡镇债务管理方面。近年来,乡镇债务包袱沉重,还本付息压力大,加上历史性欠债,沉重的债务负担与还本付息压力导致乡镇运转更加困难。
(三)财政管理工作仍有薄弱环节。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仍有发生,在财务制度建设、组织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面对严峻的财税形势,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又要坚定工作信心,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强化措施,想方设法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多措并举扩大收入来源,确保完成年初收入预算。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夯实财源基础,依托农业大镇的优势,继续将烤烟作为重点财源来培植,加大资金及政策扶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和拓展各项税收政策成效,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合规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完善收入征管体系与征管手段,确保应收尽收,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加大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上级更多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扩大上级转移支付规模,多方增加可用财力,缓解我镇财政压力。
(二)厉行节约,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全面贯彻落实财政支出有保有压,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同时,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及民生支出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一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开源节流、精打细算,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安排和进度执行,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调整支出结构。更加突出政策重点,合理安排财政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投向技术升级改造、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短板等领域。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保障体系,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使绩效融入预算,让绩效服务预算,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理念。四是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指导,督促预算单位加强管理,使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有效、安全。
(三)强化服务,推动惠农政策高效落实。进一步树立“人民至上”的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工作导向,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一是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继续加强惠农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户。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财政项目,推进惠民便民利民工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加强民生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使用及报账程序,确保资金精准、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补齐弱项短板,切实发挥乡镇财政“最后一公里”监管作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突出部门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的管理责任,防止目标跑偏、资金脱靶。强化绩效应用,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问效、低效压减、无效问责,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五、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乡镇支出基数核定。建议县级充分考虑各乡镇地域情况、辖行政村(社区)个数、在职职工人数、临时工聘用人数等细化预算、适当提高费用核算标准。
(二)建立正向激励收入分享和奖励机制。核定收入基数(税收和非税收入),乡镇收入超出基数增量部分,县级按比例返还且在经费使用时适当倾斜超收乡镇,鼓励乡镇加快发展;对税源单薄、财力困难的乡镇,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缓解收支矛盾。
(三)统筹整合利用财政项目资金。加强和完善县乡两级项目库建设,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资金,按项目大类统筹整合。对同一乡镇范围的项目资金,允许乡镇依规统筹整合使用,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县级适当考虑乡镇项目前期费及管理费用。
(四)请求帮助协调县级各平台公司与仁和镇借款。1.施甸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02.67万元;2.施甸县翰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4.82万元;3.施甸县顺源村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4.施甸县乾元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元;4.施甸县凯禾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