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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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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7-x/20260205-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木老元乡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6-02-05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司法
木老元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木老元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5年,木老元党委、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全乡工作重要位置,高标准推进、系统化落实。一年来,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核心任务,持续深化法治实践,着力提升治理效能,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法治学习教育,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同步增强。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置于突出位置。全年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等平台组织集中专题学法12次,重点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条文精讲、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化理解与应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形成全员学法、自觉用法的浓厚氛围。系统性、常态化的法治学习有效提升了全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为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筑牢了思想根基。

(二)健全法律顾问体系,依法决策与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完善。为有效防范政府决策与行政行为中的法律风险,乡人民政府与云南润霖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4个村也签订了顾问律师,实现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服务网络。在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等工作积极请法律顾问对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评估,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潜在法律纠纷。在合同审查方面,参与审查合,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梳理,修改完善可能存在的漏洞与风险点,为政府经济活动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三)拓展多维普法格局,全民法治观念与社会氛围持续向好。积极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法治+实践”同步推进的全方位普法新格局。携手县检察院持续开展“法治之光进园 护航幼儿成长”活动。联合县人民法院到大地村、木老元村安置点围绕农村婚恋纠纷进行普法宣传依托法治副村长、法治副校长及“法律明白人”队伍,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2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直接覆盖重点人群2000余人次。线上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推出普法图文、短视频35条,累计阅读播放量超5356次,提升了普法趣味性和覆盖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

(四)建强专业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水平与效能显著提升。坚持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命线。着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通过“线上培训与线下轮训”相结合,全年组织覆盖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14场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截至2025年底,全乡41名执法人员中持证人员达41人,持证率达100%,队伍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牵头开展“利剑护蕾”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共检查发现食品、消防安全问题12件,现场责令整改10件,限期整改2件,执法行为的规范性、精准性和公信力得到切实增强。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全面落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着力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清理关于涉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清理乡人大现行有效决议决定4份,均未涉及民营经济发展。主动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引导辖区市场主体入驻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法律支持,以精准、贴心的法治服务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护航了乡域经济健康发展。

(六)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不断巩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完善以乡调解中心为核心、村调委会为基础、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年累计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6件,成功调解25件,调解成功率达96.15%,涉及金额15.26万元,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精准落实,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一人一案”管理,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21人次、公益活动21人次,无脱管漏管;对12名安置帮教对象定期走访。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2025年以来,办理信访事项1批1人,同比下降66.7%。信访秩序依法规范,社会基本面保持平稳有序。

(七)夯实依法治理根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初步形成。有效整合派出所、平安法治办、村级组织及法律顾问等力量,形成基层治理合力。稳步推进乡合法性审查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治保障。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将普法宣传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实践。经过不懈努力,全年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民风更加淳朴向善,命案连续14年保持“零发生”,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发生率维持在低位,平安法治建设成果切实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高位统筹,实主体责任。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进行谋划部署。持续完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双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注重统筹协调司法所、派出所、平安法治办等力量,在处置重大矛盾纠纷、涉法涉诉案件时靠前指挥、整合资源、联动调处,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严守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合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要求。在涉及公共利益、重大项目的决策前,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民意。按听证程序通过《木老元乡村庄规划》。强化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强化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与风险评估,并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与后评估,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内容合法合规、执行有力有效。

(三)带头厉行法治,发挥表率作用。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崇法治、学习法律,通过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专题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积极推动将宪法、民法典及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带动班子成员和全乡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在全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深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才不足,部分人员在证据收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短板,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同时,执法工作中存在“被动响应多、主动巡查少”的现象,主动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的能力有待加强,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与规范化、精细化要求存在差距。

(二)基层依法治理效能不足面对复杂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跨部门协同联动的深度与效率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多元方式实现源头治理、系统化解的能力需进一步锤炼。矛盾纠纷的前端排查预警和实质性化解机制有待健全。

(三)法治品牌示范作用发挥不够。法治建设工作在系统总结提炼、打造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特色品牌方面尚有不足。已有的经验做法未能充分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对外展示度不足,引领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四、2026年工作安排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木老元乡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工作实际,在2026年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向精准发力,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一)聚焦执法能力提升,全面推动执法质效进步。持续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精心组织面向全体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实战化培训与业务练兵,重点强化法律法规精准适用、证据规范收集固定、执法文书标准制作以及现场沟通处置等核心技能,着力弥补能力短板。进一步强化日常执法巡查的主动性、计划性与覆盖面,特别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定期排查,提升执法人员主动发现、依法处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将不断完善执法过程记录、案卷评查与结果考评,推动执法行为更加严格、程序更加规范、方式更加文明,以实际工作成效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切实增强基层善治实效。充分发挥乡级调解中心的枢纽作用,加强司法、公安、综治及各相关部门的日常沟通与协调联动,形成化解复杂疑难纠纷的合力。坚持预防在先、调解优先,围绕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经常性、滚动式的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介入、及时疏导。同时,配齐配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疏导情绪、促进和谐的专业能力,努力把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当地,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注重经验总结与模式提炼,着力打造法治建设特色品牌。系统梳理和深入总结在普法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依法行政实践等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本乡特色、可供借鉴推广的基层法治工作范例。集中资源和精力,着力培育和打造1至2个具有鲜明辨识度和示范效应的法治建设亮点项目,例如深化“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或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精准普法”乡村实践模式。通过组织实地观摩、加强宣传报道等多种途径,积极展示木老元乡法治建设的进展与成效,努力塑造具有影响力的基层法治建设特色品牌,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