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43-7/2026012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
| 文号 | 浏览量 | 2 |
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抓手,更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支撑。2025年,何元乡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精准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普法宣传、纠纷化解等重点任务,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4次,研究解决建设难点问题。细化《何元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10项重点任务、36项具体举措,将责任分解至各中心站所、9个村,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开展乡、村两级干部法治专题培训12期,实现180余名干部学法全覆盖,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不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乡级聘请专业法律顾问,9个村配齐法制副村长,培育“法律明白人”66名,党委政府常务会议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可办率100%,平均办理时限压缩18%,群众满意度达100%,2项高频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切实为群众减负。严格落实涉企“安静期”制度,全年涉企检查同比减少2%,杜绝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为全乡40户经营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强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民生保障等政府信息190条,通过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畅通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全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9件、12345热线15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明确村级党组织、村委会职责清单,严格宅基地联审联批,全年审批宅基地12宗,完成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21个,全乡壮大集体经济收入达221.94万元。
(三)聚焦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整合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组建专业化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培训7期,参训112人次。组织19名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19人合格,合格率100%,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管控。
紧盯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全年排查安全隐患40处,整改率50%,排查“九小场所”183家次,整改隐患15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禁毒反诈工作,2025年刑事案件发生率下降,无电信诈骗、命案发生。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48044个,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四)深化普法宣传,厚植全民法治氛围
高位推进“八五”普法,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育“法律明白人”66名。创新普法形式,推出赶集日“法治地摊”宣传模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6场次,入户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开展精准普法行动,紧盯“三下降一扭转”目标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组织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法治课10场次,覆盖师生600余人次。围绕森林防火、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发放防火告知书3699余份,签订防火责任书3699余份。
(五)健全治理体系,筑牢基层稳定防线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2025年排查矛盾纠纷66起,化解59起,调解成功率89.39%。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场次,提升基层化解矛盾能力。
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落实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制度,全年办结信访案件9起,办结率100%,信访同比下降55%。深化“警格+网格”融合,整合公安、电信、移动等资源,公共区域接入各类监控探头60个实现防控全覆盖,配齐护林防火队员95人,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利剑护蕾”等行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同时压实党风廉政责任,问题线索10起,上一年留存案件线索4起,给予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予以了结3起,正在办理1起,挽回资金4070.33元,严控“三公”经费,发文数量同比下降,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全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全面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委会,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形势,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细化法治建设工作措施,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强化工作保障。注重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法治工作人员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注重加强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法治建设理论学习。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法治文化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全国法治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协议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作用,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依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一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意识仍需提升,部分干部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守法意识薄弱。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欠缺,执法流程、文书制作不够标准,柔性执法运用不充分。三是普法精准度不够,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地质旅游从业者、新型经营主体等群体的专项普法薄弱。四是基层治理能力待加强,村级法治力量薄弱,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复杂矛盾纠纷化解难度较大。
原因:(1)法治意识仍需提升
1.传统治理思维惯性影响较深,部分干部长期依赖行政指令、经验判断推进工作,对法治手段在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治理效能中的核心价值认知不足,尚未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动自觉。
2.法治宣传教育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问题,对群众法治需求的精准回应不足,未能通过典型案例解读、权益保障实践等具象化方式,让群众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性与实用性,导致部分群众仍将“信访”视为解决问题的优先选择,对法律途径的信任度和运用能力不足。
3.法治文化建设滞后于社会治理需求,基层法治氛围营造不够浓厚,正向引导与反向警示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将法治精神有效融入日常生产生活,使得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价值导向未能深入人心。
(2)执法规范化水平不足
1.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缺位,岗前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内容与执法实际需求脱节,对法律法规更新、执法流程优化、新型执法场景应对等方面的培训覆盖不全面,导致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储备不足、实操能力欠缺。
2.执法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缺乏明确的流程管控、文书规范细则及监督考核机制,对执法全流程的闭环管理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忽视文书制作的规范性与流程的合法性。
3.柔性执法理念普及不充分,对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的执法原则践行不够,缺乏针对柔性执法技巧、沟通协调方法的专项培训,部分执法人员对柔性执法的适用场景、实施方式把握不准,导致执法方式单一、生硬,未能充分兼顾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
(3)普法精准度不够
1.普法工作统筹规划缺乏系统性,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调研不深入、分析不精准,未能建立基于群体特征、行业属性、风险点的“需求清单”,导致普法内容设计缺乏针对性,仍沿用“统一内容、统一形式”的“大水漫灌”模式。
2.对新兴领域、特定群体的法治需求研判滞后,对地质旅游从业者、新型经营主体等群体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法律风险点研究不足,未能梳理形成专项普法目录,导致普法内容与该类群体的实际需求不匹配,专项普法供给存在“空白点”。
3.普法方式方法创新不足,过度依赖讲座、展板、宣传单等传统形式,对线上精准推送、场景化普法等高效方式运用不充分,且缺乏对普法效果的跟踪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难以根据群体反馈优化普法内容与形式。
4.普法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普法力量多集中于城市及传统领域,向地质旅游、新型经营等特色领域、新兴行业倾斜不足,专项普法经费、人员保障不到位,导致针对特定群体的精准普法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4)基层治理能力待加强
1.村级法治力量配置不足,基层法治工作岗位吸引力不强,专业法治人才引育困难,现有村级法治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法治专业培训,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难以满足基层法治建设需求。
2.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不够健全,供需对接不精准,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方式缺乏明确约定,对村级事务决策、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参与度不高,且缺乏有效的激励与考核机制,导致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3.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完善,村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足,调解员专业能力、调解技巧欠缺,对复杂矛盾纠纷的预判、疏导、化解能力有限,且与乡镇司法所、法律顾问、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同机制不顺畅,缺乏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导致复杂矛盾纠纷难以得到高效妥善处置。
4.基层治理资源整合不够,法治、自治、德治融合推进不足,对村级法治建设的投入保障不足,缺乏常态化的工作指导与支持,未能有效激活基层内生治理动力,导致村级组织在应对复杂法治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时“有心无力”。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是深化法治思想引领,筑牢全民法治根基: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乡、村两级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1期精准化培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与履职能力。创新普法形式,升级“法治地摊”“线上普法专栏”等载体,针对青少年、新型经营主体等重点人群制定专项普法清单,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不少于10场次,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全民法治氛围。
二是规范行政决策流程,守住依法履职底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将合法性审查贯穿决策全流程,确保审查率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制副村长作用,建立“事前咨询、事中把关、事后评估”全链条法律服务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杜绝违法决策、违规行政行为。
三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兼顾执法力度温度: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年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不少于3期,重点强化新型执法场景应对、柔性执法技巧等内容,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整改规范执法流程、文书制作等问题。深化“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涉企“安静期”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情形,实现执法既有刚性约束又有人文关怀。
四是夯实基层治理效能,筑牢平安稳定防线:健全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每季度开展调解员专题培训,加强与司法所、法律顾问联动,提升复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深化“警格+网格”融合治理,优化公共区域监控布局,壮大护林防火、治安巡逻等志愿队伍,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充实村级法治力量,培育新增“法律明白人”18名,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推动法治、自治、德治深度融合,为全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