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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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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4-5/20240130-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旧城乡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4-01-30
文号 浏览量 15
主题词 司法
旧城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旧城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旧城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依法治乡委员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中心)负责人、各村党总支书记为依法治乡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职责。乡党委、政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凸显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与能力的培养,把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是否依法办事、是否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服务群众作为评判干部的重要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管厚爱,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打造廉洁、法治、担当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推动完善党委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与保山旦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签约律师3人。与云南省润霖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村一律师”法律援助协议,签约律师2人,法律顾问签约率达100%。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积极解答群众反映的法律难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参与专家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重大民主决策,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打造里嘎、新街2个“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示范点。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政务服务,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梳理权责范围,确保权责一致。不断规范服务大厅办理规程,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争取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提高群众获得感认同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对“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云南掌上12348”进行推广运用。进一步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智能精准、高效便捷、均等普惠作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保障全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成立乡行政执法大队,编制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38项)明确执法主体、设定依据、责任事项。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清理不符合申领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截至2023年底共有持证执法人员20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旧城司法所挂牌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保障辖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深化惠民普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以创建“法治旧城”为目标,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线上朋友圈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格群公开法律顾问信息等活动,以普法宣传带动网络环境向好发展。结合耕地流出整治等工作,线下到各村社区活动室、大集、学校等人员聚集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积极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面向乡村干部、群众开展网络电信诈骗知识宣传,增强反诈防骗意识。累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普法宣讲26次,发布各类普法宣传信息94条,悬挂横幅16条,张贴法治宣传画报44张,张贴法治宣传标语162条,播放法律宣传广播33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读物8500余册,普及常用法律法规320余条。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旧城乡人民政府坚持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定期向乡人大报告工作,充分听取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充分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立足政府职能,完善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方法,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政府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认知度。强化部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和流程控制,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加强审计监督,构建科学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打造廉洁队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自学与集中”“线上与线下”常态化学习,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主持召开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乡党委班子会议1次,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1次,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2次,带头开展学法宣传教育和学习26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j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与党委工作结合起来。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带头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12次,组织观看《问剑破局》等警示教育片3次,不定期与班子成员谈话谈心,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并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党内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党委依法行政主体责任落实

(三)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干部职工大会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6次,借助干部培训、执法培训等,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重视党员干部在价值取向、业绩考评、党性原则、政策理论、法律素养等方面的教育,实现从靠政策管理到依法治理的转变。在选人用人中把政治素养跟法治素养结合起来,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旧城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大队统筹协调能力有所欠缺,执法力量分散;三是行政复议、应诉专业人员少、执法经费少和执法装备配备不齐,执法全过程记录有待加强;四是创新不足,工作方式方法不多。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干部职工跟进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执法大队与各站所的协调联动,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深入推进法制队伍建设,加大对各类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保障必要的资金、设备,提升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务能力,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创新方式方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