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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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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04_A/2018-0926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6
文号 浏览量 57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姚关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姚关镇人民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姚关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勇争先,较好地完成镇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更合理

一是巩固农业基础。严守耕地红线,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引导养殖户优化生猪、肉牛、林下鸡等品种结构,提高养殖水平。二是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三是提升旅游品质。紧紧围绕“红色+绿色”的旅游发展思路,矢志不移地实施旅游强镇战略,巩固深化“特色旅游小镇”和“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成果。

2、脱贫攻坚强力推进,有成效

2017年,是脱贫攻坚迎来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我镇脱贫攻坚工作珍惜机会,整改提升。一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贫情分析、实地核查、信息复核、公开评议、逐级审定、档案管理的程序,推动贫困对象识别更加精确精准,。二是加快进度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强化服务和统筹,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进度。三是因地制宜实施农业产业扶贫拔除“穷根”。积极向上争取产业扶贫项目,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积极探索“政府+公司+基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模式,引入云南广牧(康地)饲料有限公司,在雷打树村建设养殖实验基地,实行生猪保姆式托养、集约化养殖。

3、项目投资拉动有力,促跨越

牢固树立抓项目促投资的责任意识,积极招商引资,争取一批带动性强、公益性好的项目落地生根。“善洲小镇”成功入选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规划范围3.74平方公里,三年计划总投资11.21亿元。高速公路落地开工。施甸至链子桥高速公路暨施链高速与瑞孟高速连接线12月开工建设,总里程82.81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148.26亿元。省级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扎实推进。投资1311万元完成姊妹河过境段治理和大龙潭水源点保护工程;姚关敬老院主体工程全部结束,正在实施附属工程;投资1593万元建成集镇综合管廊沟2.34公里,投资252万元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2.96公里,投资50万元完成姊妹河景观桥基础部分建设,人行道、主街道上的青石板铺设完成。其他惠民利民项目稳步实施。配合市交通局扩宽河尾至“善洲故居”3.2公里进村道路,项目总投资1980万元;投资1.36亿元建设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按照全寄宿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建设,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宿舍楼、食堂、艺体楼等二期主体工程正在施工。

4、生态环境强力整治,有提升

严格按照“七改三清”要求,主动疏通全镇环境治理中的痛点与盲点,全方位提升人居环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后效益显现,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持续消化违法违规建筑存量,现已拆除“两违”建筑8000平方米,“两违”新增面积为零;大力倡导绿色殡葬,严肃整治非法圈建墓地和乱埋乱葬行为;投资2540万元实施12个村人畜饮水工程;完成天然林保护建设项目71290亩,公益林保护建设项目8200亩,退耕还林项目1690亩;在全镇6条河流、11座水库坝塘、82条沟渠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精细化”管理,共有镇村两级河长19人。

5、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惠民生

长期以来,我镇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理念,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社会保障持续完善。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科教文卫蓬勃发展。重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投入21万元表彰奖励教育战线上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推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档立卡户签约率100%,1548户6497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符合参保对象的369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施甸县济康医院和施甸县维民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在新农合、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全免。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7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政府、人大、党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林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城建办及中心学校,与2016年相比机构总数无增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86,636,048.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636,048.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134,590.88元,增长8.97%,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新增收入6,304,590.88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新增收入8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102,342,713.09元。其中:基本支出54,955,824.12元,占总支出的53.7%;项目支出47,386,888.97元,占总支出的4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4,731,126.42元,增长77.64%,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新增支出9,712,313.18元;

2. 日常公用经费,新增支出3,885,453.51元;

3. 行政事业类项目,新增支出31,133,359.7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955,824.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97,766.69元,增长32.88%,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新增支出9,712,313.18元;

2. 日常公用经费,新增支出3,885,453.51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6%,人均711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人均35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386,888.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33,359.73元,增长191.55%,主要原因为:

1.姚关镇建制镇示范点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7,937,81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尚未审计;

3.大乌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998,48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尚未结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11,789.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对比增加45,248,902.92元,增长79.72%,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新增支出9,736,013.18元;

2. 日常公用经费,新增支出3,879,530.01元;

3. 项目支出,新增支出31,633,359.7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89,24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55,668.8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33,581.0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兵役征集各项支出50,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483,61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派出所联防队员、综治维稳员工资等支出134,832.84元,治安管理支出348,782.48元;

5.教育(类)支出43,463,43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67,044.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18,552.01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支出10,259,843.76元,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10,618,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3,1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214.20元;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911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5,3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93,310.60元,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177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0,14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6,000元,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4,147.9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10,86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179.10元,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9,326.20元,补助水月莲藕专业合作社支出197,364.8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一水两污建设项目支出1,989,996.88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3,148,01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4,244.50元,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小组长工资等支出1,630,018.20元,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80,532.82元,维修(护)费用支出455,117.33元,项目前期费支出1,174,075.80元,敬老院土地征收补偿款支出2,000,000元,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支出34,134,022.0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391,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511元,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04,065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对国土所办公经费补助6,45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0,000元,支出决算为863,869.56元,完成预算的8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188.14元,完成预算的5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9,681.42元,完成预算的92.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于公车改革,年初4辆公车,处置3辆,仅剩1辆公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少115811.86元;

(2)公务接待费,由于我部门认真遵循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节约60318.58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9,061.62元,下降1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914.23元,下降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147.39元,下降10.1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于公车改革,年初4辆公车,拍卖处置3辆,仅剩1辆公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2)公务接待费,由于我部门认真遵循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实际支出较上年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88.14元,占19.01%;公务接待费支出699,681.42元,占80.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88.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188.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镇开展教育、扶贫、各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9,681.4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9,681.4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开展教育、扶贫、各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6,527.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5,072.84元,下降 12.2%,主要原因为:

(1)由于公车改革,年初4辆公车,拍卖处置3辆,仅剩1辆公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109,914.23;

(2)由于我部门认真遵循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79,147.39元,差旅费支出减少70,000元,咨询费减少22,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1,158.11元;

(2)委托业务费用、咨询费用等支出911,50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188.14元;

(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9,681.4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部门资产总额193,523,501.04元,其中,流动资产125,161,890.99元,固定资产32,170,150.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6,191,459.2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

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08,804.4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164,442.21元,固定资产增加1,206,191.77元,在建工程增加21,949,445.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24.14平方米,账面原值247,858.49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398项,账面原值631,455.4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99,372.2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999,372.2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公安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公安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施甸县姚关镇2017年部门决算补充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