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19-0930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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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木老元乡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政治职能。坚持党建引领,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通过政府活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对内维持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及生命财产安全。
2、经济职能。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方针,通过政府管理,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等方式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增收创收。
3、文化职能。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本地民族特色文化,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打造一批地方文化精品品牌;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惠民文化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4、社会职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有效监督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乡人民政府充分调动和凝聚一切力量,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精准脱贫扎实有效
产业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冬早蔬菜、中草药种植和肉牛、生猪、黑山羊、蛋鸡、蜜蜂等特色产业,实现建档立卡户产业扶持全覆盖。
易地扶贫搬迁上,建成安置房274套,建档立卡搬迁户204户759人。
生态补偿上,招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8人,人均年收入突破1万元。
教育扶贫上,投资36.4万元,资助大学生、高中生、职业中专生93人。
社会事业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百分之百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2%。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低保、其他民政救助政策兜底保障721户1990人。云南中烟捐赠到位资金27445万元,中烟精准帮扶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到位300万元。沪滇协作投入资金30万元为大地、龙潭、木老元3个村每个村解决了10万元的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
项目实施上,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不断完善,实施浦发、国开贷款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有自然村道路、人饮全面提质增效。中烟帮扶项目稳步推进,各级干部帮扶责任不断压实,“户户清”工作扎实开展,干群关系不断密切,贫困群众思想脱贫成效显著。木老元、龙潭和大地3个贫困村达标退出,452户1980名贫困群众顺利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1.21%,4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
2、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1)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投资2480万元建成13个“美丽乡村”试点自然村,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2)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投资294万元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工程,投资753万元建成2个农村生活垃圾热解厂,投资227万元建成4个环卫站,户收集、村拉运、乡集中处理机制全面建立。
(3)扎实开展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厕所革命”深入实施,全年改造卫生厕485个,有效治理乡村脏、乱、差问题。大地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移风易俗深入民心,已实现安置点美化绿化亮化,投资95万元有序推进集镇风貌统一工程。
(4)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各级河长累计巡查132次,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编制“一河一策”“一库一策”,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产业发展稳步推进
(1)种植业上,全乡粮食种植13850亩,粮食总产达396.6万公斤。种植中药材310亩,产量232.5吨,实现产值87万元。蔬菜2730亩,产量1303.9吨,实现产值276万元。玉米7300亩,产量2582吨,实现产值589万元。马铃薯1650亩,产量132吨,实现产值27万元。交售烟叶12.4万斤,实现产值334.8万元。核桃总产110吨,实现产值26.4万元。
(2)养殖业上,生猪出栏10374头、存栏10189头,牛出栏1712头、存栏4298头,羊出栏13611只、存栏11562只;家禽出栏135384羽、存栏150766 羽。肉类总产1458 吨。引进黄山羊300只,覆盖88户建档立卡户。种植沃柑262亩,覆盖187户建档立卡户。发展专业合作社10个,入社农户511户。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全面启动。农业推广措施落实到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有效。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有效推进,建成乡服务站1个、村级服务点3个。各类技术培训深入实施,种养殖水平不断提升。
4、基础设施全面改善
(1)住房建设,搬迁安置农户12户40人(三年累计完成274户104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04户759人)。实施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334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02户(三年累计完成1177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68户)。
(2)路网建设,投资6300万元进行全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自然村通村道路全面通畅,木老元至大地公路建设正在扫尾。
(3)水网建设,投资306万元完成集镇人饮供水工程,投资1595万元建成全乡农村人畜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下木老元、大地热区管池开发工程等一批水利项目顺利竣工,淘金处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序推进。
(4)网络建设,4G网络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宽带网络实现“村村通”,共享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一部手机游云南服务。
5、民生事业全面进步
(1)民政方面,深入实施动态管理和农村低保的“双线合一”,124户398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0万元,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各类民政资金共计发放223.6万元。骨灰堂建设稳步实施,殡葬改革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婚丧新风深入民心。
(2)教育方面,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修缮改造校舍3000平方米,木老元九年一贯制民族学校被评为云南省级文明单位。
(3)卫生健康方面,投资268.5万元建成门诊医技综合楼一栋,配备DR影像设备,并与省第三人民医院开通远程会诊,可直接由省第三人民医院专家出具DR影像报告,打通了卫生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新建村标准化卫生室2个,配备乡村执业医生4人。
(4)文体方面,投资56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便民服务站1所,建成文体活动场所3个,全民文体活动有序开展。
(5)社会保障方面,养老保险参保4165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840人。同时,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13人次,实现劳务收入694万元,组织电子商务、中华小蜜蜂养殖等职业技能培训4期424人次,发放“贷免扶补”、小额信贷390万元。
人口计生国策得到全面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向上向好。
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防艾和反恐反邪教工作不断深化,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有效运行,“平安木老元”建设纵深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开展,持续巩固深化“八星评定”工作,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深入开展“自强 诚信 感恩”教育活动,群众自我管理意识不断强化,满意度不断提升。
武装、民族宗教、村规、交通安全、电力、电信、电子商务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4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木老元乡政府
2.木老元乡党委
3.木老元乡人大
4.木老元乡财政所
5.木老元乡科委
6.木老元乡企业站
7.木老元乡文化站
8.木老元乡广播站
9.木老元乡农科站
10.木老元乡兽医站
11.木老元乡农经站
12.木老元乡水管站
13.木老元乡林业站
14.木老元乡农保所
15.木老元乡计生办
16.木老元乡城建办
17.木老元乡中心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464,305.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19,105.28元,占总收入的99.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5,200.00元,占总收入的0.6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95076.68元,减少13.99%,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减少收入2042199.15 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减少。
2.国防支出(类),减少收入6083.00 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减少收入29380.00 元。
4.教育支出(类),减少收入408518.93 元。
5.科学技术支出(类),增加收入15684.00 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增加收入25295.00 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增加收入590951.60 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增加收入7780.00 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增加收入2122307.00 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减少收入3085964.20 元。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减少收入1000000.00 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增加收入15051.00 元。
13.其他支出(类),收入无增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4,858,258.36元。其中:基本支出19,030,011.21元,占总支出的54.59%;项目支出15,828,247.15元,占总支出的45.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3969.44元,增长54.96%,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减少支出1711360.12 元。
2.国防支出(类),增加支出5700.00 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减少支出32980.00 元。
4.教育支出(类),增加支出4880857.53 元。
5.科学技术支出(类),增加支出15684.00 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增加支出2687.40 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增加支出289964.80 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增加支出14280.00 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增加支出6402307.00 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增加支出2371177.83 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增加支出15051.00 元。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减少支出8000.00 元。
13.其他支出(类),增加支出118600.00 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30,011.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4850.17元,减少8.57%,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减少基本支出1488560.12元。
2.国防支出(类),增加基本支出5700.00 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减少基本支出32980.00 元。
4.教育支出(类),减少基本支出512087.20 元。
5.科学技术支出(类),增加基本支出15684.00 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增加基本支出2687.40 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增加基本支出289964.80 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增加基本支出14280.00 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增加基本支出28307.00 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减少基本支出123497.05 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增加基本支出15051.00 元。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减少支出8000.00 元。
13.其他支出(类),增加支出8600.00 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28,247.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48819.61元,增加842.48%,主要原因为:
1.木老元乡百名人才扶持项目,新增项目支出68,600.00元。
2.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070,000.00元。
3.小学三所学校校舍维修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1,072.27元。
4.中心学校宿舍楼及厕所浴室工程,新增项目支出2,788,900.00元。
5.中学学生宿舍、厕所、浴室工程,新增项目支出223,000.00元。
6.中学学生宿舍、厕所、浴室工程,新增项目支出1,020,000.00元。
7.新增债券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224,000.00元。
8.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新增项目支出250,000.00元。
9.中国传统村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500,000.00元。
10.中国传统村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新增项目支出942,674.88元。
1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新增项目支出450,000.00元。
12.阿林寨机耕路建设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0,000.00元。
13.阿腊寨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新增项目支出110,000.00元。
14.一水两污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94,458.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上年对比增加12100169.44元,增长53.79%,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360.12 元。
2.国防支出(类),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0.00 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80.00 元。
4.教育支出(类),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5657.53 元。
5.科学技术支出(类),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84.00 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7.40 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64.80 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0.00 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2307.00 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1177.83 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1.00 元。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0.00 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21,75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81168.5元;商品服务支出1442528.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8062.3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8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派出所、综治维稳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00.00元。
5.教育(类)支出15,117,86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0%。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资金2139751.72元;小学教育资金5879257.40元;初中教育资金2605751.65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资金3473109.08元;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102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8,5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7340.00元;商品服务支出1119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3,4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8784.00元;商品服务支出464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6,66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81783.6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6192.60元);商品服务支出488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7,4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岗位补贴61000.00元,计生宣传员人员补助3648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40,3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4188.00元;商品服务支出214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574,84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1%。主要用于农科站,农经站,兽医站工资福利支出1611850.81元;商品服务支出10218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8130.49元(其中,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62262.72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06997.37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3152674.8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24,5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3661.00元;商品服务支出10937.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1600.00元,支出决算为344,727.00元,完成预算的68.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500.00元,完成预算的9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227.00元,完成预算的48.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提升三公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70662.53元,下降4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407.45元,下降1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255.08元,下降62.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提升三公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500.00元,占57.29%;公务接待费支出147,227.00元,占42.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5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脱贫攻坚、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22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2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检查,日常工作开展,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1,630.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3442.37,主要由于人员工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3095578.37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16052.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部门资产总额126,226,065.79元,其中,流动资产105,160,358.02元,固定资产15,774,660.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291,047.26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432433.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0166505.67元,固定资产增加5265928.32元,在建工程无增减,无形资产无增减元,其他资产无增减。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6226065.79 105160358.02 15774660.51 8058029.75 626000 7090630.76 5291047.2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7858.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7858.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