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47-x/2025120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2-03 |
| 文号 | 浏览量 | 18 |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木老元乡位于施甸县东部,乡政府驻地木老元乡集镇,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7公里,东至枯柯河与昌宁县鸡飞乡隔河相望,西与施甸县甸阳镇、仁和乡接壤,南与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为邻,北与昌宁县卡斯镇交界。全乡总面积76.6平方公里,辖龙潭、哈寨、木老元、大地4个村民委员会,46个村民小组。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是少数民族乡,木老元乡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木老元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人员和车辆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变动情况:施甸县木老元乡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财政供养人口5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含公司留任人员1人)。
2024年底,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收入19061455.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11161.33元,占总收入的87.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350294.08元,占总收入的12.33%。
与上年相比本年度决算收入比上年度决算收入增加6821828.84元,增加55.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93980.58元,增加37.91%;其他收入增加2227848.2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共计18553411.33元,其中,基本支出8955127.25元;项目支出9598284.08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度决算支出比上年度决算增加6425081.1元,增加52.9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增加366777.97元,增加4.31%;项目支出决算数增加6058303.13元。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55127.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13965.86元,占基本支出的92.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1161.39元,占基本支出的7.16%。
(二)项目支出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98284.08元。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支出5700000.00元,占59.39%。
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施财预〔2024〕2号2024春节慰问资金 | 3,000.00 |
施财社〔2024〕33号2024年7至9月城镇公益性岗位资金 | 8,450.00 |
施财社〔2024〕40号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资金 | 50,700.00 |
施财社〔2024〕108号2023年10至12月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 7,080.00 |
施财农〔2024〕16号2023年度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45,907.00 |
施财农〔2024〕62号2023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 | 8,458.40 |
施财农〔2024〕70号2024年1到3月省级公益林经费 | 11,535.00 |
施财农〔2024〕70号2024年公益林补助资金 | 5,722.00 |
施财农〔2024〕82号2024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劳务管护资金 | 45,878,.00 |
施财农〔2024〕70号2024年1到3月天然林经费 | 14,265.00 |
施财农〔2024〕49号2016年陡坡地第三批生活补助大户资金 | 44,800.00 |
施财农〔2024〕33号2024年木老元乡哈寨村哈寨自然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 | 300,000.00 |
施财农〔2024〕102号木老元乡龙潭村果蔬种植基地建设资金 | 5,700,000.00 |
施财农〔2024〕33号2024木老元乡下木老元灌溉沟渠改造及修复项目资金 | 1,499,288.68 |
施财农〔2024〕123号2024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 | 10,000.00 |
施财农〔2024〕27号2024年省级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 60,000.00 |
施财建〔2024〕48号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 20,000.00 |
施财农〔2024〕16号木老元乡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 | 20,000.00 |
施财农〔2024〕16号木老元乡2023年第二批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 | 10,000.00 |
施财农〔2024〕145号木老元乡哈寨村“金布朗”民宿建设项目资金 | 883,200.00 |
施财农〔2024〕144号2024年沪滇协作村企结对帮扶项目资金 | 200,000.00 |
施财农〔2024〕64号木老元乡大地村龙潭村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 100,000.00 |
施财农〔2024〕97号施甸县木老元大地村村级规范化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资金 | 550,000.00 |
合计 | 9,598,284.08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11161.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7%。与上年相比增加4593980.58元,增加37.91%,增加原因项目增加,补发23年部分资金。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2024年度非财政拨款支出1,842,25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835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4%,完成年初预算的86.6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723650.32元,日常公用经费524702.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538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完成年初预算的83.4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74815.18元,日常公用经费566.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359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较上年增加10.0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283988.54元,日常公用经费377.00元,项目支出69230.00元;主要原因是发放死亡抚恤费资金223515.2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和职业年金842504.3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58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28588.3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暂未匹配完毕。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549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64,839.98元,日常公用经费65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118974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6%,完成年初预算的275.7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438083.54元,日常公用经费5810.39元,项目支出7745854.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补助资金;主要是本年度支付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30000.00元,支付省级防汛应急救灾专项资金3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决算为155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720.00元,主要增加原因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未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92%,完成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609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08%,完成年初预算的67.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和今年均无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和今年均无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5000.00元,增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80.00元,减少20.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9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280.00元,减少20.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和今年均无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5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72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和今年均无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和今年均无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50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未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80.00元,减少20.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未支出,2024年支出2年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乡政府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布朗族彝族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093.47元,比上年增加92411.22元,增加21.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资产总额129385057.41 元,其中,流动资产115552783.69 元,固定资产74827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826063.51元,无形资产77386.08元(净值),其他资产9180545.93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4年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资产1项,账面原值5,000.00元,账面净值4861.12,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9044.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9632.6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61.8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