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24103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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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木老元乡位于施甸县东部,乡政府驻地木老元乡集镇,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7公里,东至枯柯河与昌宁县鸡飞乡隔河相望,西与施甸县甸阳镇、仁和乡接壤,南与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为邻,北与昌宁县卡斯镇交界。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位于施甸县东部高寒山区,世居布朗族和彝族,是全县仅有的两个少数民族乡之一,也是保山市35个扶贫攻坚乡之一。全乡总面积76.6平方公里,辖龙潭、哈寨、木老元、大地4个村民委员会,46个村民小组,64个自然村。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是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的典型的山区农业乡。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木老元乡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木老元乡全乡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把木老元建成“施甸民族文化精品区、施甸乡村旅游特色区”而苦干实干,努力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1.巩固脱贫成效,脱贫基础不断夯实稳定
2.优化产业结构,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进
3.加强生态保护,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4.夯实基础建设,发展后劲加快增强
5.聚力改善民生,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分别是:
1.木老元乡政府
2.木老元乡党委
3.木老元乡人大
4.木老元乡财政所
5.木老元乡科委
6.木老元乡企业站
7.木老元乡文化站
8.木老元乡广播站
9.木老元乡农科站
10.木老元乡兽医站
11.木老元乡农经站
12.木老元乡水管站
13.木老元乡林业站
14.木老元乡农保所
15.木老元乡计生办
16.木老元乡城建办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公司留任人员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截止2023年年末财政供养人口48人,相比去年末增加1人,人员变动为:本年度行政人员调出4人,调入2人,合计减少2人;事业人员调出1人,考走1人,招录5人,合计增加3人,总计增加1人。截止2023年年末各部门人员情况:人大事务2人,政府机关事务12人,财政事务3人(调走1人,考走1人,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入1人,新招录2人),共产党事务3人,科委0人,文化广播服务中心3人(其中:其他广播影视0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人(新招录2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4人(其中:农科站9人、兽医站5人、农经站0人),林业站3人,水利工作站1人,单位留任人员1人。2023年底,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较上年减少2人,上年统计多1人,去世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12239626.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7180.75元,占总收入的99.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2445.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16449.82元,增长27.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4004.00元,增长25.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2445.82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县级代管资金账户新增收入,其中收到个税手续费446.32元,收金融IC卡补助资金1800.00元,转入代管资金账户2023年畜禽粪污处理一体化设备94700.00元,收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采购经费14350.00元,沪滇帮扶贫困生助学金9000.00元,武装部档案柜采购费2149.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12128330.23元。其中:基本支出8588349.28元,占总支出的70.81%;项目支出3539980.95元,占总支出的29.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05153.48元,增长26.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4443.69元,增长11.05%;项目支出增加1650709.79元,增长87.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基本支出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变动,总体呈现增加趋势,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88349.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92928.32元,占基本支出的93.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5420.96元,占基本支出的6.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9980.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60360.00元。木老元乡龙潭村大水塘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木老元乡龙潭村大水塘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600000.00元,木老元乡木老元社区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700000.00元,木老元乡木老元社区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0元,民族学校民族文化保护项目省级补助资金62000.00元,木老元乡乡村振兴党建+示范村创建补助资金150000.00元木老元乡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7560.00元,木老元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补助资金10800.00元,木老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17180.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增加2494004.00元,增长25.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竣工项目增加,导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257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6%。主要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3220713.54元,其中人员经费2745815.56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未机构改革时木老元乡财政所干部均为公务员)公务员工资以及各项津补贴发放,日常公用经费474987.9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工会费等机构运行开支;项目支出421866元,其中主要用于人大基层履职经费20000.00元,木老元乡高山小洋芋育种扩繁基地建设扶持补助30000.00元,木老元乡乡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7560.00元,拨木老元乡产业扶贫巩固提升标准化蛋鸡养殖场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款1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龙潭村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材料费;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307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分为乡文化站人员经费248753.19元,用于乡文化站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保险等;日常经费432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009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5%。主要分为人员经费1161740.38元,项目支出68350.00元。其中人员经费主要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工资、津补贴等支出297640.62元,乡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支出773558.51,遗属补助54822.00元,残疾人补助35719.25元;项目支出主要为春节慰问金3000.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5350元,临时救助资金4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866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分为基本支出398464.95元,项目支出100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保险支出398464.95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木老元乡计生宣传员健康素养经费3600.00元,计生宣传员补助资金14660.00元,部分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用补助资金27900.00元,部分城乡教育奖学金11920.00元,2021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39720.00元,2021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手术并发症))扶助24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支出122000.00元,木老元乡陡坡地治理补助金42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459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9170.48元,奖励性绩效12960.00元,差旅费542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00018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2%。主要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57617.26元,占农林水(类)总支出的55.96%,主要用于乡林业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56572.04元,差旅费、工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6963.5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80528.00元;项目支出2651564.95元,占农林水(类)总支出的,主要用于厕所改建奖补资金15000.00元,天然林停伐补助经费以及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110569.50元,省级公益林管护、设备购置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专项补助资金43631.10元,木老元乡龙潭村大水塘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木老元乡龙潭村大水塘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600000.00元,木老元乡木老元社区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700000.00元,木老元乡木老元社区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0元,小额信贷贴息补助139764.35元,助学金9000.00元,木老元乡市级驻村工作队员补助资金10000.00元,哈寨村民族文化保护省级项目补助资金以及民族学校民族文化保护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136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群测群防补助资金54000.00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10000.00元,木老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2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762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762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2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出主要原因是年底拨付经费时无相关材料,年底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其他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数小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精简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2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762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底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其他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出;积极响应“过紧日子”号召,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数小。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336.00元,下降4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5576.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60.00元,下降17.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其他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出;积极响应“过紧日子”号召,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数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领导干部上县城下乡、汛期旱季安全巡检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人社局、县纪委等上级部门、领导对我乡工作莅临指导或巡查检查工作,与其他同级乡镇进行交流学习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682.25元,比上年增加53725.38元,增长14.25%,主要原因是电费支出增加,增加差旅支出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5743.49元,电费31716.79元,邮电费6239.45元,差旅费92438.25元,公务接待费76220.00元,工会经费45863.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资产总额193934361.17元,其中,流动资产6768782.66元,固定资产1954032.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26063.51元,无形资产144010.5元(净值),公共基础设施原值611971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5854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5.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49.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49.4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49.4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49.4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