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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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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4-9-04_A/2018-0926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甸阳镇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6
文号 浏览量 28
主题词 财政
甸阳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甸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甸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甸阳镇位于施甸坝子南端,地处施甸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个集城区、近城区、半山区、山区于一体的农业镇。全镇总面积138平方公里,辖5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170个村民小组,9047户35748人,其中农业户7303户、31028人。

甸阳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十三五”的关键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镇人民政府将牢牢抓住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大历史机遇,解放思想,全面开启甸阳跨越发展新征程。

2017年的预期奋斗目标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1%以上(含烟叶税);工商个税收入增长10%以上;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增长15%以上;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4%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通过全镇上下继续努力,继续保持甸阳在县域经济内名列前茅的地位,实现甸阳经济跨越发展。

围绕以上目标任务,2017年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城镇建设工作。全力协助城工委、棚改办、迁坟办做好征地、拆迁、迁坟工作,计划征收土地460亩,征收房屋40户,处置重点工作对象户40户;迁坟1000冢;重点做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三中、县二小、城镇上山、水墨古村等的征地和拆迁工作;做好重点项目县一中的拆迁工作及重点路段的拆迁和征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预计实施1600户城边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抓好脱贫工作。全面完成白龙水、菖蒲塘两个安置点的建设工作,依托东山文化长廊、契丹文化开发,在大竹棚安置点打造占地500亩的契丹古村;2017年计划完成搬迁农户247户862人,计划脱贫1426人。在产业扶持上规划实施“三百”产业工程,养殖土鸡30万羽;养殖肉牛300头;养殖生猪2000头;种植可食用玫瑰600亩。并且规划实施6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项目,为2018年脱贫攻坚打下扎实基础。继续坚持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产业发展工作。优化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巩固提升生猪等特色产业规模,做好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做好农、林、水产、农机、畜禽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继续推进蒋家寨村林下土鸡养殖,力争年出栏达30万羽,加快蒋家脱温厂建设;以大寨、同邑为重点抓好烟后两青种植,力争种植达5000多亩;成立同邑黄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由大户带动不断扩大养殖规模;菖蒲塘村、袁家村、五福村辣椒逐步实现规模化种植达5000亩;借助万家欢公司发展壮大甸头村蓝莓、食用玫瑰、黄梨等水果种植基地建设;在五福积极探索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强核桃、板栗等果树的提质增效,逐步进行初加工增加附加值,破解储存和运输瓶颈,确保林果产生最大经济效益。

(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及病虫害防治,进一步抓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暨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工作。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进一步完善大竹蓬垃圾热解气化厂和菖蒲塘垃圾焚烧炉运营机制,保障正常运营。

(五)抓好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基础投入,抓好沙坝小学扩建项目、施甸县第三幼儿园新建项目、同邑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大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享受人群。积极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好蒋家卫生室建设项目。

(六)抓好项目工作。着重规划实施菖蒲塘、白龙水、大竹蓬三个点人饮延伸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东山片区、南山片区抗旱应急水源项目工程,计划投资750万元;袁家坝塘、莽中坝塘进行出险加固工程,计划投资280万元;张家河道治理项目,计划投资860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投资450万元;计划投资1000万元建设各村骨灰坛塔;抓好大竹蓬、蒋家村委会建设。

(七)抓好依法治镇工作。全力推进法治进程,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顾问、集体决定、责任追究和决策后评估及纠错制度。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健全基层矛盾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努力形成全镇社会安定、环境安全、百姓安宁的和谐局面。

(八)抓好政府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法治理念贯穿到政府工作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执行力、公信力和创新力。自觉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行政、懒政怠政的监督力度,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财政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落实廉情预警机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着重加强对征地、拆迁、工程项目、人事、财务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镇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9个,包括行政机构4个(政府、人大、党委、团体)事业机构15个(农经站、农科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文化站、广播站、党校、科委、城建办、农保所、企业站、计生办、财政所、中心学校)。与2016年相比机构总数无增减。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年末编制数387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354人(其中中心学校311人)。年末实有人员411人,其中行政30人,工勤10人,参公3人,事业368人(其中中心学校320人);与上年年末实有人数411人相比,总人数无增减。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甸阳镇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57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0.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12.59万元,增幅-8.1%,主要原因为:

工资福利方面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支出政策,工作经费减少;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甸阳镇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03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0.28万元,占总支出的89.29%;项目支出860.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61.09万元,增幅-10.4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甸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0.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84.66万元,增长14.07%,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新增1833.9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97.66万元;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支出政策,工作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72.03万元,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减少。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4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甸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0.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57万元,增幅-12.56%,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缓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甸阳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4%。与上年对比增长672.11万元,增长幅9.3%,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新增1833.9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97.66万元;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支出政策,工作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72.03万元,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3%。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5.教育(类)支出485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7%,主要用于保障教师工资、学校正常运转、学生各项补贴、校舍维修建设等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保障科委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安家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保障计生办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计生宣传袁补贴、甸阳卫生院职工乡镇岗位补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用于垃圾热解气化厂运转建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保障城建办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17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2%。主要用于保障行使单位职能、完成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扶贫等工作日常公用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保障安监站人员工资和安监工作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甸阳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47.30万元,完成预算的49.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2万元,完成预算的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78万元,完成预算的63.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甸阳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但对浪费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 10.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不存在因公出国(境)事项,未形成“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48万元 ,未超出年初预算。甸阳镇实有公务用车5辆,由于公车改革,实有车辆数比上年减少1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3)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4.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2万元 ,未超出年初预算数,国内接待732批次,比上年减少248批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2万元,占26.47%;公务接待费支出34.78万元,占73.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5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烤烟生产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78。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业务业务部门对我镇工作调研考察、各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4.66万元,增幅-34.22%。

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甸阳镇部门资产总额7201.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45.44万元,固定资产3912.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2.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1.1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2804.52万元;公务用车改革调入平台车辆1辆,账面原值减少10.0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1.3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1.35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学生营养餐采购。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项目支出共计860.31万元,重点用于中小学校舍条件改善,用于环境治理和村居道路建设。截止2017年我镇共使用债券置换资金1021.21万元。我镇资金使用遵循“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绩效机制,资金投入有效改善学习环境,改善生活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有效化解债务风险,提高政府信用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公安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公安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甸阳镇2017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2017年总决算补充公开.zip
附件【附件甸阳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