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2021-0525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施甸县何元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何元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何元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集镇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治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巩固脱贫成果,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工程,要进一步细化实化举措,攻城拔寨,克难奋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落实脱贫“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保持指挥体系不变,措施力度不减。紧扣“两不愁三保障”+人饮安全核心指标,持续关注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加大帮扶力度,着力防范群众因病、因灾、因学、因残返贫,关注短板问题,完善预警措施,及时排查处理新的短板问题,确保全乡在册57户21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顺利脱贫。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突出产业扶贫,促进转移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内生动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着眼长远、有机衔接乡村振兴,补齐薄弱村发展短板,实施村庄整治工程、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抓实产业发展,增添高质量发展动能。
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理念,加大“两烟”发展力度,完成烤烟种植4971亩、生切烟种植1400亩;“两青”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30000亩以上,其中完成10000亩青豌豆提质增效;发展特色产业的规模化种植,其中:密本南瓜种植6000亩以上,新植沃柑500亩以上,发展优良品种辣椒种植4000亩;持续推广玉米高产样板套种辣椒种植技术,不断壮大无筋豆、四季豆等果蔬种植,实验发展工业大麻种植1000亩,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优化全乡农业发展总体布局。扎实开展畜禽疫病防控工作,落实惠农政策,全面落实肉牛发展和生猪生产恢复的各项措施,年底出栏肥猪91000头,肉牛2500头,肉类总产达8000吨以上,实现产值2亿元的畜牧生产目标。依托大仆寨冷库,加快建立“电商+冷库+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持续落实小额贴息贷款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开拓群众增收渠道。
3、加快乡村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施平公路建设项目,力争2021年上半年建成通车;完善村组路网建设,实施大坡脚莽城寨、石头寨三个山村组道路硬化4.5公里。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抓实七股龙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服务,本年内完成建设工程前期任务;投入资金60万元,实施攀枝花、李子梅、莽城寨自然村主管及村内管网架设,实施石头寨自然村提水工程升级改造。加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推进万头猪场、生物质燃料加工厂、莽王安置点扶贫车间(小米辣加工厂)等项目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好海林檎安置点农贸市场项目、莽王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抓好莽王安置点生猪养殖小区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项目实施准备工作。推动大仆寨、石头寨、何元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建设,争取在2021年大春播种季投入使用;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完成改厕任务680座;推进大仆寨、莽王、大寨门人居环境提升试点项目建设,持续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道巡查,开展清河行动,加强全乡农村面源污染有效治理,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何元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共产党机关
2、政府机关
3、人大机关
4、群众团体
5、农经站
6、科委
7、文化站
8、广播站
9、计生办
10、城建办
11、农科站
12、林业站
13、水管站
14、兽医站
15、财政所
16、劳保所
因2020年机构改革,中心校从乡镇上划至教育局管理,所以减少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20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共计64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2020年机构改革学校上划至教育局管理,学校调整减少13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0年度收入合计35,555,080.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69,920.62元,占全乡总收入的86.2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50,000.00元,占全乡总收入的0.98%,其他收入4,535,159.80元,占全乡总收入的12.76%。上年收入合计为57,721,098.00元,比上年减少22,166,017.58元,降幅55.34%,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89,810.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0,000.00元,事业收入减少473,35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9,902,856.7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3,458,504.06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4,493.75元,占全乡支出的45.20% 项目支出 18,334,010.31元,占全乡支出的50.80%。比上年相比减少28,731,985.61元,降幅35.27%.因县级财政困难基本支出减少了18,741,167.75元,项目支出减少了9,990,817.8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24,493.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41,167.75元,下降55.34%,因县级财政困难基本支出大幅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19,875.72元,占基本支出的47.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004,618.03元,占基本支出的52.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34,010.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90,817.86元,下降35.27%。具体项目如下:
1.施开办〔2020〕15号莽王村笋叶水小组文化活动室广场路灯款37,312.00元。
2.施开办〔2020〕15号莽王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工程款500,000.00元。
3.施开办〔2020〕15号莽王村办公设备采购47,644.00元。
4.施开办〔2020〕15号莽王村活动室内墙整体改造14,700.00元。
5.施开办〔2020〕15号莽王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工程款400,000.00元。
6.施开办〔2020〕15号莽王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附属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款500,000.00元。
7.施财整合〔2020〕6号 何元示范村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1,300,000.00元。
8.施财整合〔2020〕56号 何元乡2020年第二批改水改厕、垃圾处理项目专项资金-垃圾处理100,000.00云。
9.施财整合〔2020〕3号 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何元村垃圾处理费48,000.00元。
10.施财农〔2020〕55号农村卫生户厕补助款272,000.00元。
11.施财农〔2020〕61号 何元乡大仆寨村功能提升项目专项资金370,000.00元。
12.施财整合〔2020〕3号 大寨门村壮大村集体项目345,800.00元。
13.施财农〔2020〕61号 何元乡大仆寨村功能提升项目专项资金370,000.00元。
14.施财整合〔2020〕3号 何元村壮大村集体项目500,000.00元。
15.施财整合〔2020〕4号 何元乡莽王仓储中心建设1,800,000.00元。
16.施财整合〔2020〕4号 何元乡村内道路硬化项目170,000.00元。
17.施发改发〔2020〕72号 大坡脚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款350,000.00元。
18.施财农〔2020〕61号大仆寨村功能提升项目工程款2,960,000.00元。
19.施财整合〔2019〕17号大坡脚村电商交易中心建设200,000.00元。
20.施财整合〔2020〕4号 2020年辣椒种植项目69,900.00元。
21.施财整合〔2020〕48号 何元乡千头牛场养殖专业村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0元。
22.施财农〔2020〕119号 何元乡莽王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3,996,000.00元。
23.施财农〔2020〕119号 何元乡海林檎小镇扶贫车间设备采购504,000.00元。
24.2019年第三批第二次小额信贷贴息41,760.61元。
25.施财整合〔2020〕13号 2019年小额信贷贴息728,672.90元。
26.施财整合〔2020〕13号 2020年小额信贷贴息240,624.05元。
27.2019年小额信贷第一批第五次贴息41,483.61元。
28.2019年第一批第四次小额信贷贴息94,344.67元。
29.2019年第二批第四次小额信贷贴息82,973.65元。
30.2019年第二批第五次小额信贷贴息83,449.02元。
31.2019年第三批第四次小额信贷贴息42,121.94元。
32.施财农〔2019〕77号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石头寨PE膜压化粪池建设补助10,000.00元。
33.施财农〔2019〕77号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莽王村上莽王小组村内户外道路建设款30,000.00元。
34.施财农〔2019〕77号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王家庄村烤烟蓄水池修复及建设20,000.00元。
35.施财农〔2019〕77号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组军门村茅草坡小组生产道路扩建款10,000.00元。
36.施财整合〔2020〕13号 2020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178,500.00元。
37.施财农〔2020〕71号 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莽王村笋叶水山岭杆水池改造项目款30,000.00元。
38.施财农〔2020〕71号 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组军门小组道路养护滚石塌方清理10,000.00元。
39.施财农〔2020〕71号 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王家庄村道路维修工程款20,000.00元。
40.施财农〔2020〕71号 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石头寨村道路塌方清理10,000.00元。
41.施财农〔2020〕53号 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组军门村组军门小组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款10,000.00元。
42.施财农〔2020〕53号 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大坡脚村道路塌方清理工时费10,000.00元。
43.施财农〔2020〕53号 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李为地村道路基础设施修缮10,000.00元。
44.施财农〔2020〕53号 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莽王村新寨上莽王垃圾池修建及山岭杆小组水池改造项目款10,000.00元。
45.施财农〔2020〕53号 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大仆寨村小仆寨活动室篮球场建设工程款10,000.00元。
46.施财农〔2020〕53号 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王家庄村道路维修工程款10,000.00元。
47.施财农〔2020〕53号 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石头寨村柳树凹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款10,000.00元。
48.施财农〔2020〕53号驻村工作队经费75,000.00元。
49.施发改发〔2019〕156号石头寨村至三个山小组道路建设工程款201,500.00元。
50.施财整合〔2020〕9号 何元乡未达到避雨遮风条件四类对象专项资金27,000.00元。
51.施财整合〔2020〕12号 何元乡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四类对象”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1,223.86元。
52.施财综〔2020〕1号 莽王村委会上莽王自然村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款3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83,908.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3%。与上年对比减少11,001,015.42元,下降28.00%,主要原因分析地方财政财力不足,控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79,53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10,789.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633.7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3,982.56元,资本性支出8,1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5,7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4,94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0,2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5,04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45.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5,12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38,193.5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12.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2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8,11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08,874.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6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7,48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47,4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47,447.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4,6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2,50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0,534,69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29,517.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875.9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09,498.99元,资本性支出12,678,8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22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8,223.8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847.95元,完成预算的2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119.95元,完成预算的2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728.00元,完成预算的21.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2,629.55元,下降5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40.05元,下降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089.50元,下降68.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19.95元,占52.76%;公务接待费支出54,728.00元,占47.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19.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119.9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活动、脱贫攻坚、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7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7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检查,调研,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8,466.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6,212.36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是政府财力不足,缩减开支。其中:行政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5,709.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01.36元,下降0.1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2,311元,下降96.6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资产总额137,819,400元,其中,流动资产114,037,300元,固定资产1,418,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074,900元,无形资产289,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154,105.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894,008.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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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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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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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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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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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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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7,819,400 |
114,037,300 |
1,418,100 |
930,900 |
13,600 |
0.00 |
473,600 |
0.00 |
22,074,900 |
28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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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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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7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何元乡莽王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场内道路硬化4446平方米,进场道路硬化2300平方米,毛石挡土墙563.94立方米,给水镀锌钢管4806.45米,新建排水沟总长1606米,160KVA变压器1台、电缆架设1480.71米、电线架设5021.76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极大的便利,为搬迁户创造一个脱贫致富的平台。能够促进何元乡养殖产业有效提升,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具有较好的产业效益。从而使搬迁人民群众树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脱贫致富的信心,增强了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使社会更加稳定,人民更加团结、更加安居乐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1年7月1日止,项目资金未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1年7月1日止,项目资金未到位。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山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施甸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执行。项目资金按进度分期拨付。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帐,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群众廉政评议制、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坚持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帮人马、一笔资金、一支笔审批的“五个一”制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设养殖圈舍面积40.09亩、11340平方米,建设养殖小区道路面积4446平方米,建设饮水管网长度4.8公里,建设供配电网长度7.08公里,建设进场道路面积2300平方米,建设排污管道2233.86米,化粪池60立方米,解决建档立卡贫户养殖126户。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解决建档立卡贫户养殖100%,解决建档立卡贫户养殖540人,解决建档立卡贫户养殖30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搬迁安置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具体要求,我乡对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比较重视,由项目办具体负责,按评分说明,结合项目实施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何元乡莽王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绩效等级为优。
项目开工及竣工均设置项目公示牌,今后将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实现长期运行机制。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该项目的实施,在何元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何元乡项目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②宣传发动到位,群众积极性较高。
项目事业计划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机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③资金管理严谨,项目实施顺利。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专人专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完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