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43-7-/2020-0927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15
文号 浏览量 13
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集镇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治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摘帽目标抓落实,脱贫攻坚纵深推进。扶贫对象更加精准。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严格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省市县要求,精准到村、到户、到人,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做实建档立卡信息调整、补录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动态管理管理后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1305户546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5464人减少至217人,全乡贫困发生率降至1.39%,7个贫困村稳定出列。(1)扶贫政策精准落实。海林檎小镇、花桥新村两个集中安置点工程顺利完成,517户2160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顺利入住;房屋鉴定实现贫困户全覆盖,实施危房改造201户,避雨遮风改造567户,彻底解决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问题;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现零失学、零辍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全面解决1.6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水质达标率100%。(2)造血功能切实增强。全年拨付到户产业资金56.635万元,带动302户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8个。发放小额信贷1850万元,惠及417户贫困户。投资363万元,建成莽王安置点扶贫车间和海林檎扶贫车间,30多名群众实现家门口务工,有效解决安置点及周边群众的就业问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就业人员185人,转移就业6571人,开发乡村公益岗位248人,聘任生态护林员84人。

2、紧扣乡域经济抓发展,综合实力持续增强。(1)种植产业提质增效。全年实现种植业生产总值10774.95万元,增长11.2%。大春总种植面积39374亩:玉米播种34300亩,总产量达12005吨,实现产值2881.2万元;种植烤烟4620亩,实现产值1807.38万元;水稻16亩,实现产值2.45万元;辣椒1800 亩(其中恢复本地品种种植600亩),实现总产值463.2万元;间套作豆类20000亩,实现产值270万元;蜜本南瓜3258亩,实现产值417.02万元。小春总播种面积36495亩,其中种植豌豆28000亩,产值4860万元;蚕豆8000亩,产值840万元;大麦100亩、小麦25亩、油菜320亩、冬早蔬菜 50亩,产值107.75万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实施科技兴农,推进良种良法。完成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5500亩,开展烤烟、玉米套种鲜食豌豆高产高效示范样板1250亩,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02户,开展技能培训2300人次。认真抓好草地贪夜蛾防治宣传工作,并对重灾区发放农药进行统防统治。涉及5个村293户2300亩,发放农药13800袋,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的损失。(2)畜牧产业稳步发展。实现畜牧业生产总值17117.23万元,增长14.8%。全年存栏生猪42932头、牛5373头、羊1230只、禽64002羽;出栏肥猪90001头、牛1602头,羊851只、禽130001羽,实现肉类总产76768.6吨。2019年全乡有3103户农户从事着生猪生产,其中建档立卡户925户;1482户农户从事着肉牛生产,其中建档立卡户456户;58户农户从事肉羊生产,其中建档立卡户22户;3212户从事禽类生产,其中建档立卡户967户。2019年度完成肉牛冻精改良1867头、生猪改良11076窝,其中人工授精良种补贴8045窝、青贮饲料8969吨、农田种草亩2162,推广种植饲料玉米120亩。

3、统筹乡村发展抓落实,社会事业蓬勃发展(1)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一是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投入资金763.57万元,完成2019年人饮补短板项目及秧草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善入户管网架设10.7公里,新建提水工程点5个,新建200立方米水池1个,新建7个200立方米蓄水池,共完成投资607.28万元;完成大山自然村大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计投资90万元。二是道路交通更加通达。实施乡村道路安防工程20公里,总投资100万元;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73629平方米,完成投资402.53万元;实施莽王青树丫口至麻艾山道路硬化7.1公里,完成投资1640.35万元。三是提升文化活动硬件设施。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在大仆寨村、大坡脚村,新建村级文化活动场所2个,总投资146.49万元,进一步夯实村组基层阵地建设。四是电力保障更加可靠。加快农村供电系统建设和电网升级改造,完成组军门村电网改造,供电稳定性进一步增强。(2)民生福祉持续改善。①教育扶贫更加均衡。补齐教育硬件设施短板,续建2019年全面改薄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600万元,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全乡在读学生2207人,其中学前教育405人,小学1243人,初中559人,高中及以上715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评估验收标准,对标对表,严格落实认真“两免一补”“营养餐改善计划”及中职或高职学生“雨露计划”补助等各类教育扶贫政策,2019年发放雨露计划补助2批,其中:2019年秋季学期发放资金11.55万元,补助学生77人;2019年春季学期发放资金13.5万元,补助学生90人。深入落实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27名学生到上海接受中职教育。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100%。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全乡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合人数16017人, 参合率达97.9 %,建档立卡户100%参合。全乡累计住院2717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950.6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7.39万元,医疗救助补助68.64万元,兜底保障52.99万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36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参保5464人,参保率100%。兑付达到领取条件的养老保险金2775人。③兜底保障更加精准规范。落实好特困供养、低保、贫困救助等农村惠农政策,2019年全乡共有307户876人享受低保待遇,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10.76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47户49人,发放特困救助资金42.94万元,落实城乡临时救助资金7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35户1367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生态环境全面加强。一年来,完成退耕还林了3000亩,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3223亩,补偿金额13.223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3823亩,补偿金额13.823万元。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抓实乡、村河长责任落实,全年河长共开展巡河200余次,清河行动2次。深入开展“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垃圾焚烧池、院场硬化、房心硬化等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投资资金55.6万元在全乡54个自然村,新建垃圾焚烧池139个,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垃圾;实施房心硬化18户,765平方米;院场硬化47户,1880平方米。投入资金49万元,新建无害化卫生公厕5座,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692座,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6座;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7.278万元,新建污水管网146户2654米。(3)社会稳定得到巩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推进“七五”普法,开展普法用法宣传进校园、进村组等活动10余场。2019年共接处警64起,受理刑事案件13起,破获9起,受理行政案件34起,结案34起。及时开展“命案防控”工作,积极创建莽王花桥新村、何元社区、大仆寨村“平安小区”示范点,建立可防可控的治理体系。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起,受理各类法律咨询48起,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46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达82.54多万元,重要敏感时期实现“零登记、零上报”。完善应急救灾体系,投入救灾资金12万元,发放救济粮4000公斤,帮助群众渡过难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共产党机关

2.政府机关

3.人大机关

4.群众团体

5.农经站

6.党校

7.科委

8文化站

9.广播站

10.计生办

11.城建办

12.农科站

13.林业站

14.水管站

15.兽医站

16.财政所

17.劳保所

18.中心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7,721,09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09,731.50元,占总收入的56.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73,350.00元,占总收入的0.8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438,016.50元,占总收入的42.34%。2019年度收入合计与上年相比增加3668469.81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增加了24,438,016.50元,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12950元,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1012496.6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2,190,489.67元。其中:基本支出33,865,661.50元,占总支出的54.45%;项目支出28,324,828.17元,占总支出的45.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5438063.87元,增长12%,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半年对比减少了1953146.15元,主要原因为政府财力不足,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705571.9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65,661.50元。与上半年对比减少了1953146.15元,下降5.4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24,828.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705571.95元,增长30.73%,具体项目如下:

1、施财教〔2017〕965号及施财教〔2019〕122号等莽王小学附属工程项目为5,533,300.00元。

2、 施财建〔2018〕14号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项目为1,300,000.00元。

3、施财整合〔2019〕81号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为2,030,000.00元。

4、施财社〔2018〕65号非四类农危改项目为16,000.00元。

5、施财农〔2019〕68 号及施财预〔2019〕492号乡村振兴及公路建设项目7,875,080.00元。

6、施财整合〔2019〕57 养殖小区及莽王购物中心建设项目为4,795,820.00元。

7、施财农〔2019〕35号小额信贷贴息贷款486,768.17元。

8、施财整合〔2019〕70号雨露计划项目635,500.00元。

9、施财整合〔2019〕50 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1,000,000.00元。

10、施财农〔2019〕68 号 活动室建设项目600,000.00元。

11、施财整合〔2019〕51号道路硬化项目1,700,000.00元。

12、施财整合〔2019〕11 号四类对象农危改2,290,360.00元。

13、施财整合〔2019〕77号避雨不遮风改造项目12,000.00元。

14、施财综〔2017〕10号上莽王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84,924.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17%。与上年对比减少15849779.51元,下降28.75X%,主要原因为地方财政财力不足,控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40,53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61,324.9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7,858.8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11,354.7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

5.教育(类)支出21,601,99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697,774.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6,112.4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48,110.00元;资本性支出5,5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93,3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4,31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6,90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6,796.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7,40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58,588.2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821.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1,94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17,942.5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7,7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9,73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01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384,19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56,02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1,037.2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15,640.62元;资本性支出981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9,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39,64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0,94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0,945.1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元,支出决算为238,477.50元,完成预算的5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660.00元,完成预算的2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2,817.50元,完成预算的69.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28,174.87元,下降4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941.04元,下降6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233.83元,下降30.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660.00元,占27.53%;公务接待费支出172,817.50元,占72.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6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66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脱贫攻坚、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2,817.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2,817.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检查,调研,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4,679.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3915.76元,下降42.78%,主要原因分析政府财力不足,缩减开支。其中:行政单位运行经费为2,569,611.14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运行经费为385,06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资产总额180,973,505.18元,其中,流动资产106,392,297.03元,固定资产29,312,108.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778,000.00元,无形资产1,962,844.8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74613.2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739760.51元,固定资产增加26075109.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增加50778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448085元,其他资产增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0,973,505.18

106,392,297.03

29,312,108.11

23,886,439.61

458,351.00

0

4967317.5

0

50,778,000.00

2,448,085.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5,74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5,74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施甸县何元乡部门共开展自评项目 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3个,财政预算安排6948800 元,编制绩效目标 3个,其中:重点项目 3 个,财政预算安排6948800 元,编制绩效目标 3 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