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2019-1001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01 |
文号 | 浏览量 | 37 |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集镇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治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精准核实建档立卡对象。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严格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省市县要求,精准到村、到户、到人,扎实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建档立卡信息调整、录入工作,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不断完善。目前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306户5473人,其中:2014—2017年脱贫638户2865人,2018年脱贫235户934人,未脱贫433户1674人,至2018年底,全乡贫困发生率为10.79%。(1)精准落实住房保障。全面完成莽王安置点224套安置房和海林檎安置点218套安置房建设任务,两个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有序推进;精准锁定建档立卡搬迁对象492户2066人,(2)精准落实帮扶政策。2018年春秋两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资助1433人.次,共享受资金:153.18万元。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100%。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低保、其他民政救助政策兜底保障292户753人。
2、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1)种植产业提质增效。全年实现种植业生产总值7984万元,增长6%。大春总种植面积33259亩,其中:种植玉米19990亩,产值2214万元;水稻315亩,产值50万元;辣椒3077 亩,产值509万元;间套作豆类790亩,产值541万元;烤烟4390亩,交售烟叶1.22万担,产值1674.45万元;生切烟1000亩,交售烟叶3000担,产值302.1万元;蜜本南瓜700亩,实现产值105万元。小春总种植面积23930亩,其中:种植豌豆6550亩、蚕豆4420亩,实现产值1437万元;大麦780亩、冬小麦3865亩、油菜385亩,累计产值203万元。推广农技示范实验3732亩,农业科技培训2200人.次,完成60户农业科技示范,完成种植业保险20738亩,收缴保费34217.700元,赔付玉米受灾768户145489.33元。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畜牧产业稳步发展。实现畜牧业生产总值16965万元,增长11%。全年存栏生猪42156头、牛5393头、羊1215只、禽64099羽;出栏肥猪8602头、牛1603头,羊701只、禽130110羽,肉类总产6376吨。动物防疫防控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免疫生猪56728头.次,完成肉牛冻精改良1739头、生猪改良12163窝。组建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4个,注册生猪养殖公司5个,全乡生猪养殖正向规模化迈进,年出栏达500头以上农户67户、100头以上达129户,50头以上农户达350多户。(3)生态治理成效初显。完成林果、林木种植8578亩,其中:退耕还林构树种植3475.74亩,特色水果种植157亩,花椒种植3340亩;扶贫资金扶持种植酸木瓜418亩,帮扶干部捐资种植花椒323亩。组建果蔬专业合作社3个,发展社员641户。发放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管护费8.11万元,林木所有者补偿金27.05元。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抓实乡、村河长责任落实,全年河长共开展巡河200余次,清河行动2次。(4)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6370元,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完成易地搬迁安置点续建投资7000余万元;年内完成浦发项目上寨水库、熊家查家、石头寨村、上莽王供水工程续建投资760万元;年内完成国开项目李为地村、石头寨村、王家庄村、组军门村村组道路建设续建投资1500余万元;完成千亿斤增粮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投资1600万元;完成何元乡中心学校建设投资136万元;完成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284.24万元;完成柳树凹、石头寨、大平地,老茶寨、岩子脚村级党员活动室建设投资270万元;完成何元社区大麦田自然村2017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投资60万元;完成莽王村上莽王自然村文化活动广场建设投资46万元;完成柳树凹、打岩水自然村、攀枝花等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投资300万元;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26.26万元;完成莽王集镇移民安置点文体活动中心建设投资80.78万元;完成万头猪场建设投资1000余万元;完成大仆寨村冷库建设项目投资250元;完成构树扶贫田间道路、水利项目投资1260万元,完成千头牛厂建设投资1800余万元。两个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王安置点农产品交易中心、大山水库、大坡脚和组军门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其他续建项目正在加快推进。
3、社会保障全面落实 (1)教育扶贫取得新突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评估验收标准,严格落实各类教育扶贫政策,共落实“两免”“一补”“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53.18万元。落实中职或高职学生“雨露计划”77名,补助金11.55万元。认真抓实“控辍保学”,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10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丰硕,全乡6所学校均实现教育资源共享。(2)健康扶贫取得新实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合人数3811户16001人,参合率达97.81%,建档立卡户100%参合;共补偿乡、村两级门诊33808人次,总费用97.69万元,补偿金额51.91万元;累计补偿住院228人.次,住院总费用99.92万元,补偿金额53.11万元。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2个,完成家庭医生签约15907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特殊重点人群签约率100%,对重点人群、建档立卡户老年人体检率达10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10831人,参保率100%,其中建档立卡户参保4107人,参保率100%。兑付达到领取条件的养老保险金291.18万元。(3)社会兜底取得新成效。全乡共核实低保户低保户195户657人,发放低保救助资金148.96万元;核实特困户49户50人,发放特困救助资金33.96万元;共救助大病、重特大疾病21人,救助资金9.24万元;健康扶贫医疗救助21人次,救助资金4.78万元;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411人,补助资金25.19万元;完成辖区境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217人,发放优抚“三难”资金20万元;殡葬工作2018年死亡115人,火化115人,火化率达100%。
4、其他民生事业全面进步 一年来辖区内未出现集体上访、未发生其它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事件;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重点,增强法治观念、深化平安创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人员,悬挂宣传横幅13条,永久性标语32条,电子显示屏1条,设置广告牌5块,发放、粘贴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4000余条,开展辖区交通管理路检路查71次,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09起,处理交通事故36起,无致残、死亡的事故;开展辖区道路隐患排查4次,已治理9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共产党机关
2.政府机关
3.人大机关
4.群众团体
5.农经站
6.企业站
7.党校
8.科委
9文化站
10.广播站
11.计生办
12.城建办
13.农科站
14.林业站
15.水管站
16.兽医站
17.财政所
18.劳保所
19.中心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4,052,628.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92,228.19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60,400.00元,占总收入的0.4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084,731.16元,增长20.20%,主要原因分析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594358.88元。
2、支出资金,减少20000元。
3、公共安全支出资金,减少281824.32元。
4、教育支出资金,减少20000元。
5、科学技术支出资金,减少4317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增加74686.27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增加974926.58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减少68798元。
9、城乡社区支出资金,增加7779513.6元。
10、农林水支出资金,增加1306513.63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金,减少7284元。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增加20000元。
13、其他支出资金,减少697039.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5,438,063.87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8,807.65元,占总支出的64.61%;项目支出19,619,256.22元,占总支出的35.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515,668.73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分析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支出6501533.32元。
2.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减少支出1400720.77元,具体为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支出1999944.25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新增支出768000.00元。
5.其他资本性支出(房屋构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新增支出18385016.0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18,807.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0,812.59元,减少2.5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1,043,070.52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了1,983,883.1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19,256.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56,481.32元,增长93.05%,主要原因分析:
1、施财预〔2018〕15号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冷库建设项目,新增支出756,272.05元。
2、施财教〔2016〕51号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中央奖补资金(莽王幼儿园),新增支出756,272.05元。
3、施财教〔2016〕41号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石头寨小学综合楼莽王小学教学楼捐赠资金),新增支出2,981,000元。
4、施财教〔2016〕41号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专项资金(何元中学综合楼),新增支出1,781,00元。
施财教〔2017〕31号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等(何元小学宿舍楼中心校综合楼等建设),新增支出3,456,624元。
6、施财预〔2015〕836号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县级资金(何元中学门卫室),新增支出80,000元。
7、施财预〔2018〕667号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冷库建设项目。新增支出7,756,000元。
8、施财农改〔2017〕4号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新增支出320,000元。
9、施财教〔2017〕40号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资金,新增支出42,960.1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34,703.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对比增加8929348.39元,增长19.3%,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5%;教育支出减少31.78%;科学技术支出减少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24.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9.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4.64%;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6.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72,94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54,281.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3,671.4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76,719.36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360,000元,;资本性支出638,272.0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8,59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31,284,07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571,209.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2,210.6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56,702.4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360,000.00元;资本性支出9,653,954.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4,3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3,549.00;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6.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7,23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9,3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19.57。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0,08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31,757.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12.9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7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1,2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6,91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363.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924,3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4,09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1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159,83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08,038.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983.0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85,811.23元。资本性支出3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1,9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工资福利支出92,56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42.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9000元,支出决算为466,652.37元,完成预算的9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601.04元,完成预算的9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9,051.33元,完成预算的99.22%。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683.66元,下降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85.89元,下降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97.77元,下降0.8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601.04元,占46.63%;公务接待费支出249,051.33元,占53.3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601.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601.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公务活动、脱贫攻坚、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9,051.3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9,051.3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检查,调研,交流学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0,763.3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485,586.68元;
(2)印刷费,160,438.35元;
(3) 咨询费37,640.00元
(4)水费,55,619.68元;
(5)电费123,280.28
(6)邮电费,71,077.37元;
(7)差旅费,40,360.00元;
(8)维修维护费,377,845.50元;
(9)租赁费,5,253.00元
(10)会议费,96,546.18元;
(11)培训费,133,226.34元;
(12)公务接待费,249,051.33元;
(13)专业材料费,516,920.80元;
(14)劳务费,905,054.08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601.04元。
(16)委托业务费124,85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部门资产总额192,248,118.45元,其中,流动资产133,132,057.54元,固定资产31,241,460.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874,6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0,619,314.3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549,370.67元,固定资产增加2,927,422.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9,142,521.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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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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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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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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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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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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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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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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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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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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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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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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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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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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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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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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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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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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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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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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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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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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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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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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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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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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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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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48,1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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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32,0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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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1,4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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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71,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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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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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0,1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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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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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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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4,879.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4,879.4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说明见附件(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