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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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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20240924-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4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极大地调动广大人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引导农民勤劳致富,守法致富。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政策措施。三组织落实上级政府及本乡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任务、决议和方案。四领导和管理本乡经济、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五管理、指导乡属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工作台,协调各单位与县业务主管部门之间、与驻地省、州属单位的关系。六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和交办的其它事项。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着力做精农业、促农增收,产业层级明显提升耕地保护坚实有力。扛牢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播种粮食7.06万亩,实现产量2.16万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完成撂荒耕地调查摸底工作,排查图斑116个839.98亩。常态化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恢复整改工作,整改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图斑455个491.16亩,整改率100%,整改2023年度疑似耕地流出图斑3个119亩,整改率100%。开展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行动和从严排查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传统农业持续夯实。种植烤烟0.6万亩,完成收购84万公斤,实现产值3036万元。种植生切烟0.12万亩,完成收购16.39万公斤,实现产值368万元。种植蔬菜1.56万亩、油料作物0.15万亩、甘蔗0.04万亩,种植业实现农业总产值1.38亿元。生猪存栏5.56万头、出栏8.84万头,肉牛存栏0.9万头、出栏0.35万头,家禽存栏7.5万羽、出栏13.5万羽,养殖业实现农业总产值2.1亿元。现代农业加快发展1乡级联合社9村级合作社与3532户农户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双绑”覆盖率97.24%。大坡脚村、莽王村成功申报云南省“一村一品”专业村。推广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0.05万亩、玉米良种64吨,推广种植巨菌草、皇竹草0.51万亩、蜜本南瓜0.35万亩。肉牛冻精改良0.54万头、生猪人工授精0.95万窝。试点性开展无人机病虫害统防统治0.45万亩。

2.以动能增动力,着力优化环境、项目引领,乡村振兴步履坚实。市场活力持续激发。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经营主体倍增行动,经营主体净增191户,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60户。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查处无证经营等案件4件。全乡所有村村级集体经济均达15万元以上,其中大坡脚村达50万元以上,被命名为保山市第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项目建设蹄疾步稳。投资581.4万元,完成大坡脚村大坡自然村人饮蓄水池修缮、李为地村美丽村庄、大坡脚村壮大集体经济纯手工红糖制作车间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8个。投资70万元,完成何元乡垃圾清运提升采购沪滇协作项目。投资480万元,完成海林檎农贸市场照明用电、栗子园水库安全护栏建设、莽王安置点污水管道整治建设、何元集镇污水雨水管网建设项目4个。投资587万元,实施何元乡农村人饮建设、大寨门村精品示范村、莽王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5个。储备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项目19个,总投资3100万元。配合推进施甸中100兆瓦光伏项目建成投产。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各类帮扶措施2.2万余新识别监测对象1039人,稳定消除风险48168,风险消除率74.1%,防返贫保险理赔8件,理赔金额10.6万元。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6526.24元,增长13.87%,外出务工2291人,发放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42万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10户1030万元。雨露计划补助学生153人44.75万元,东西协作春季学期补助学生8人1.6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100%,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办结“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救助申请111件。

3.以实干增实效,着力化解风险、安全监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多措并举化解政府存量债务5610万元,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迈出坚实一步。组织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应急演练56次。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提前转移避险12户38人。举办植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培训28场次,植物病虫害防治0.54万亩,畜禽免疫22.91万头次,检测松材线虫、小蠹虫、薇甘菊等森林病虫害10.8万亩,全年无重特大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发生。建设应急广播61套,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全覆盖。安装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47块。发放食品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农业安全生产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发放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2万元。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5次,发现安全隐患52处并全部整改完成。完成农村沼气设施和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微耕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喷绘化粪池、沼气警示标识200余处,签订微耕机安全生产责任书1220份。完成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3587栋,上报农村危房改造申请36户。检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体户254次,查处案件2起。常态化抓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中小学生防溺水等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夯实治理基础,在海林檎安置点、莽王安置点新成立村民小组8个。持续巩固“八五”普法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乡,开展法治宣传9场次,覆盖2600余人,制作法律宣传展板20块,发放“法律明白卡”3685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3件,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办结信访案件20起,办结率100%。围绕地质文化乡筹建工作组织开展“院坝协商”1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95%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政府机关 (人大、科委、团委、党委)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农科站、兽医站、水管站合并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文化广播站

4.城建办

5.林业站 

6.财政所

7.劳保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30894962.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79382.61元,占总收入的97.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5580.00元,占总收入的2.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957859.12元,增长54.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42377.54元,增长51.37%;其他收入增加715481.58元,增长726967.6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30900332.61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5721.72元,占总支出的45.23%;项目支出16924610.89元,占总支出的54.77%;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421922.77元,增长50.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7287.42元,增长7.27%;项目支出增加9474635.3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75721.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53142.14元,占基本支出的91.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2579.58元,占基本支出的8.7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24610.89元。

具体项目如下:

1.施财预〔2023〕15号何元乡2022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0000.00元。

2.施财行〔2023〕69号何元2023年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资金20000.00元。

3.施财行〔2023〕69号何元2023年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资金33000.00元。

4.施财预〔2023〕92号何元乡2023年武装部采购资金4180.00元。

5.施财行〔2023〕53号何元乡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5600元。

6.施财预〔2023〕2号何元乡2023年春节慰问资金6600元。

7.施财社〔2023〕33号何元乡2022年提前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3000元。

8.施财社〔2023〕31号何元乡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经费32400元。

9.施财社〔2023〕80号2020年何元乡计划生育补助资金124760元。

10.施财社〔2023〕80号2021年何元乡计划生育补助资金100560元。

11.施财社〔2023〕31号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结算补助资金12960元。

12.施财社〔2023〕67号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720元。

13.施财社〔2023〕80号2020年何元乡计划生育补助专项资金430元。

14.施财社〔2023〕31号2022年市级财政补助第一批计生专项资金10800元。

15.施财预〔2023〕92号何元乡2023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采购资金58100元。

16.施财预〔2023〕92号何元乡2023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采购资金2400元。

17.施财农〔2023〕16号何元乡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9388元。

18.施财农〔2023〕93号2020年何元乡厕所革命奖补专项资金138000元。

19.施财农〔2023〕91号2019年何元乡厕所革命奖补专项资金7000元。

20.施财农〔2023〕73号施甸县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20000元。

21.施财农〔2023〕79号2018年何元乡第一批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专项资金1466000元。

22.施财农〔2023〕84号2017年何元乡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二批补助专项资金5700元。

23.施财农〔2023〕88号2017年何元乡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三批补助专项资金7600元。

24.施财农〔2023〕81号2017年何元乡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专项资金75300元。

25.施财农〔2023〕86号2018年何元乡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879600元。

26.施财农〔2023〕82号2019年何元乡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补助专项资金1250000元。

27.施财农〔2023〕30号何元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69603.24元。

28.施财农〔2023〕89号2021年何元乡国家级生态效益林补偿资金132230元。

29.施财农〔2023〕130号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经费36132.68元。

30.施财农〔2023〕16号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88896元。

31.施财整合〔2023〕26号何元乡大寨门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经费1500000元。

32.施财整合〔2023〕6号何元乡组军门老茶寨自然村“十百千万”工程示范村项目资金1000000元。

33.施财整合〔2023〕14号何元乡大坡脚村纯手工红糖制作车间建设资金700000元。

34.施财整合〔2023〕26号何元乡青贮玉米种植项目经费资金200000元。

35.施财整合〔2023〕7号何元乡青贮饲料加工建设项目资金215000元。

36.施财整合〔2023〕2号何元乡青贮玉米种植项目资金200000元。

37.施财整合〔2023〕2号何元乡组军门村花生种植项目资金40000元。

38.施财整合〔2023〕22号施甸县2023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支付更正资金200000元。

39.施财农〔2023〕66号2022年第四季度小额信贷贴息复利专项资金3693.86元。

40.施财农〔2023〕65号2022年第四季度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349957.11元。

41.施财整合〔2023〕26号何元乡李为地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经费700000元。

42.施财农〔2023〕115号何元乡沪滇特困学生爱心助学基金经费9000元。

43.施财农〔2023〕145号施甸县2023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20000元。

44.施财农〔2023〕116号2023年闵行区街镇对口帮扶施甸县何元乡垃圾清运项目资金700000元。

45.施财整合〔2023〕26号何元乡莽王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800000元。

46.施财整合〔2023〕9号何元乡莽王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0000元。

47.施财整合〔2023〕8号何元乡何元社区上寨一二组人饮改造工程资金71000元。

48.施财整合〔2023〕8号何元乡大坡脚村大坡自然村人饮蓄水池修缮建设项目资金84000元。

49.施财整合〔2023〕26号何元乡农村人饮建设项目资金1070000元。

50.施财农〔2023〕149号何元乡莽王易地扶贫安置点小米辣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00000元。

51.施财整合〔2023〕26号何元乡大仆寨村橄榄坡自然村美丽村庄项目经费700000元。

52.施财农〔2023〕156号何元社区大麦田自然村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450000元。

53.施财农〔2023〕183号何元乡王家庄村实施“保山市农特产品展销中心”项目资金500000元。

54.施财农〔2023〕183号何元乡组军门村实施“保山市农特产品展销中心”项目资金500000元。

55.施财农〔2023〕62号施甸县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6000元。

56.施财农〔2023〕163号何元乡群测群防补助资金35000元。

57.施财农〔2023〕112号何元乡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36000元。

58.施财农〔2023〕98号2023年施甸县群测群防补助资金16500元。

59.施财农〔2023〕114号何元乡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120000元。

60.施财农〔2023〕16号何元2022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36000元。

61.施财建〔2023〕77号何元乡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100000元。

62.施财预〔2023〕15号土地提质改造资金52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68782.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1%。与上年相比增加10131777.54元,增长50.82%,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其他一般转贷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8334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2350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595.5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4818.42元。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23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286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5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04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0442.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360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22501.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710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817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6546.7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16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05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051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109088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8755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5313.9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847018.35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79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500.00元,资本性支出5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90198.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69998.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6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20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40%,完成年初预算的9.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198.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998.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20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90198.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1%。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198.23元,增长5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998.23元,增长4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200.00元,增长10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增加和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37批次,接待人次26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875.58元,比上年减少411561.23元,下降29.66%,主要原因是部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资产总额23286283.28元,其中,固定资产962252.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074900.00元,无形资产249131.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8平方米,账面原值63849.2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358.9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1596.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7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58.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何元乡大坡脚村壮大集体经济纯手工红糖制作车间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2023年10月21日开工,2023年12月21日竣工,计划投资70.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70万元。

(2)实际完成建设内容情况:建设200平方米红糖制作车间一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加工设备采购二套;老厂房改造200平方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办相关人员和村小组负责人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适宜建设地点后编报实施方案,组织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测量绘图;项目得到批复实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由何元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办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监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a.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施甸县财政局、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涉及13个乡(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乡振发[2023]29),目前资金70万元到位。

b.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施甸县财政局、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涉及13个乡(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乡振发[2023]29,目前全部支出用于项目工程款。

C.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施甸县财政局、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涉及13个乡(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乡振发[2023]29及《施甸县发展改革局关于何元乡大坡脚村壮大集体经济纯手工红糖制作车间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施发改发[2023]244号)文件要求,严格管理项目资金,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行乡、村、组、户四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阳光”操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a.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建设200平方米红糖制作车间一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2)加工设备采购二套。(3)老厂房改造200平方米。

b.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成后,资产归大坡脚村所有,由大坡脚村进行管护和使用,项目产生租赁收益归大坡脚村区所有,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受益对象:大坡脚村。

c.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后收益群满意度达99%。

d.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建设程序不完善、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确保归档资料的完整性。

3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自评分95分,主要是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中应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确保归档资料的完整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