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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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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d_lmx-04_A/2022-1015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老麦乡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9
文号 浏览量 71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老麦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扶贫工作扎实有效

紧紧围绕《老麦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乡精准脱贫攻坚任务。扎实开展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和帮扶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所有贫困户进行两次精准识别。经过动态调整,2017最终确定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174户9542人。按照乡党委“三个一”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如实开展帮扶工作,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数据进行入库管理,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档案”完善工作,让贫困户家庭情况、生产资料状况、收入状况、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等牢记在挂包干部心上。扎实推进安居工程,锁定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537户2487人。采取“统规代建”模式建成安置房196套,完成2016年搬迁入住1130人。“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80户648人。大力发展林果、养殖、中草药等特色产业,完成苹果种植600亩、酸木瓜18万株、冬桃200亩,试点白芨、草乌、大黄、党参等中草药种植500亩;扶持建成生猪养殖场5个,发放能繁母猪1379头、建成大棚养鸡场(5000羽以上)6个、林下养鸡场(5000羽以上)1个;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户争取小额贴息贷款,解决生产资金短缺问题。截止12月20日,老麦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93笔1465万元。教育上采取“送教到家”行动,帮助6名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助学政策,发放寄宿生补助资金204.16万元、营养餐补助资金99.6万元,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上海就读职业技术学校6人。医疗上按照健康扶贫30条对贫困户积极宣传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挂号、绿色就诊和“一站式”结算,切实做到先诊疗后付费。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签约家庭医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贫困家庭发放低保363.06万元、五保133.1万元、临时救助18.42万元。

二是稳农业,抓产业,农村经济跨越发展

抓实种植业,推进养殖业,壮大支柱产业,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发展。种植上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4440亩,增长0.6%,抓样板,推技术,带动农作物种植水平提升。完成清河大麦高创样板137亩,建成玉米良种实验基地200亩,推广大小春良种面积29000亩、套作3400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6000亩、农机作业3500亩。养殖上全年完成肉类总产量4979吨,实现生猪存栏40784头、出栏61026头,牛存栏8849头、出栏3307头;禽存栏91258羽,出栏120183羽。实现畜牧业产值9921万元。做好疾病防控和养殖培训,落实畜牧惠农政策,完成生猪W病免疫35114头/次、蓝耳病免疫21207头/次;完成禽流感免疫87873羽/次。举办各类养殖培训班11期,完成培训318人次;补助母牛扩群5.07万元;完成能繁母猪保险理赔157头、生猪良种补贴4740窝。支柱产业上坚持以烤烟为主,完成种植面积10480亩,收购2.93万担,实现产值3624.18万元。积极探索其他产业发展,投入7万元,完成核桃抚育涂白工作,完成600亩苹果抚育工作、种植白花酸木瓜、花椒,尝试引进草乌、白芨、丹参等中草药种植,争取尽早探索出一条符合我乡发展的致富之路。

三是夯基础,优配套,基础建设逐步完善

农业配套基础建设取得突破。投资500万元完成太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3794.86万元,完成杨柳、老麦、茨桶土地整治,改造坡地9362.68亩、建成机耕路74.32公里、沟渠64.12公里、24立方小水窖491口、小水池16个;投资584万元完成黄家片区开发;加强对七个村田间地头机耕道路规划和建设。农业配套基础的建设为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规模化提供坚实的保障。

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投资8000万元完成太和安置点一期建设;投资2800万元完成杨柳安置点建设;投资4300万中心小学整体迁建项目现已完成三通一平,主体建设正在加速推进;新建联谊小学项目已经通过项目前审及土地征收工作;投入96.33万元,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8个,总建筑面积580.61平方米;投入832万元开工建设骨灰堂七座,总建筑面积1995平方米。

四是去顽疾,保生态,环境整治成效显著

已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的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乡、村两级“河长”为主体的“河长制”体系,确立乡级总河长、河段长、村专管员工作机制,加强对境内14座水库、30个坝塘、19条沟渠整治的领导工作,由乡党委书记任总河长,人大主席任督查长,各挂村领导分别带队,划片包村,任务到户,责任到人,扎实推进排淤通渠、除杂清污的“清河行动”。加快推进各村改水改厕工作,完成太和社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补助19万元完成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90套。推进太和集镇环境整治试点,由太和荣和合作社负责太和街及周边区域的供水和垃圾清理、收集、转运工作,基本实现饮水有保障和垃圾集放、集收、集运转的良好模式并逐步向其他村推进实行。持续深入开展“两违”、“两乱”综合治理工作,拆除一批违规乱建、破坏乡村规划布局的违章建筑,清理一批破坏青山绿水、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两乱”行为,全乡排查出“两违”建筑42户,拆除“两违”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

五是抓民生,促和谐,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完善义务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强化控辍保学措施,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Z分数全县排名第三。落实就业保障,开展就业培训会4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会1场,组织参加就业招聘会2场43人次,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515人。始终按照坚持和完善综治目标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全面排查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落实好“十户联防”和构建“五道防线”工作。大力开展“七五”普法,民主法治进程不断加快。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查处涉毒行政案件5起、刑事案件2起;抓获吸毒人员5人,其中:社区戒毒2人、行政处罚3人。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中,调解各类纠纷111起,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受理来信来邮信访事项5件,办理答复5件,息诉息访4件。精心组织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参与检查人员70多人次,深入学校10所及经营单位20家,排查发现一般隐患17处,整改落实17处。森林防火严抓不懈,发放通知书和防火令共6009份,完成森林火灾投保85374.5亩,“禁火令”期间,未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推进殡葬改革,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加快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完成53385亩土地确权颁证测绘工作。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宣传,组织开展宣传10余次、发放资料1万多份,引导群众文明出行、文明礼仪、崇尚中华传统美德等相关活动,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六是深改革,重实效,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实施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将派出所、医保、民政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放在一起,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使群众日常办证、办事“一站到位”。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坚持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乡人大的监督,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更新工作动态和公开政务信息,使公共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培训及差旅报销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建设、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入推进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5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老麦乡人民政府

2.施甸县老麦乡党委

3.施甸县老麦乡人大

4.施甸县老麦乡人民群众团体

5.施甸县老麦乡财政所

6.施甸县老麦乡计生办

7. 施甸县老麦乡经管站

8. 施甸县农业局老麦农业技术推广站

9. 施甸县老麦乡畜牧兽医站

10. 施甸县水务局老麦水利工作站

11. 施甸县老麦乡林业服务中心

12. 施甸县老麦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3. 施甸县老麦乡文化站

14.施甸县老麦乡广播站

15. 施甸县老麦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6. 施甸县老麦乡中心校

17.施甸县老麦乡中学

18. 施甸县老麦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9.施甸县老麦乡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2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2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8,373,254.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73,254.3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979,027.07元,增长(减)-1.98%,主要原因为: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2514624.06元;

2.203国防支出资金,减少收入6000.00元;

3.204公共安全支出资金,新增收入3820.00元;

4.205教育支出资金,新增收入888748.85元;

5.206科学技术支出资金,新增收入38696.00元;

6.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新增收入100618.00元;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收入44481.09元;

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减少收入35872.00元;

9.212城乡社区支出资金,减少收入381598.58元;

10.213农林水支出资金,减少收入6710844.49元;

11.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金,减少收入1500.00元

12.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新增收入0元;

13.221住房保障支出资金,新增收入3019800.00元;

14.229其他支出资金,减少收入4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5,618,460.52元。其中:基本支出42,956,433.48元,占总支出的77.23%;项目支出12,662,027.04元,占总支出的22.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18,903,169.14元,增长(减)51.49%,主要原因为: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2028399.14元;

2.203国防支出资金,新增支出0元;

3.204公共安全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080.00元;

4.205教育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0917886.99元;

5.206科学技术支出资金,新增支出38696元;

6.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减少支出88682元;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49239.45元;

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751.51元;

9.212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支出277429.94元;

10.213农林水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302023.67元;

11.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0000元;

12.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新增支出30910.00元;

13.221住房保障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164538.80元;

14.229其他支出资金,新增支出79895.6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56,433.48元。与上年对比增(减)10461052.51元,增长(减)32.19%,主要原因为: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2278399.14元;

2.204公共安全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080.00元;

4.205教育支出资金,新增支出6863536.42元;

5.206科学技术支出资金,新增支出38696.00元;

6.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00618.00元;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支出211675.86元;

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751.51元;

9.212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09140.81元;

10.213农林水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90099.13元;

11.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金,减少收入10000元

12.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新增支出5250.00元;

13.221住房保障支出资金,减少支出70104.3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05%,人均110899.9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95%,人均27902.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62,027.04元。与上年对比增(减)8,442,116.63元,增长(减)200.05%,主要原因为:

1.老麦中学教学楼项目、综合楼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290509.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0%;

2.老麦乡黄家小学教学楼、黄家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清河小学厕所,新增项目支出142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0%;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8656.00元,项目开展进度已完工;

4.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68289.13元,项目开展进度已完工;

5.红谷村综合楼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2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95%;

6.农业专业合作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已完工;

7.黄家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13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96%;

8.太和社区文化服务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7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已完工;

9.村级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765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已完工;

10.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174398.80元,项目开展进度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18,460.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对比增(减)18,753,169.14元,增长(减)51.29%,主要原因为: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2028399.14元;

2.203国防支出资金,新增支出0元;

3.204公共安全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080.00元;

4.205教育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0917886.99元;

5.206科学技术支出资金,新增支出38696元;

6.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减少支出88682元;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49239.45元;

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751.51元;

9.212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支出227429.94元;

10.213农林水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302023.67元;

11.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金,减少收入10000元

12.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新增支出30910.00元;

13.221住房保障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164538.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28,10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67851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465671.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920.87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30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69,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537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80元。

5.教育(类)支出33,377,68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649212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3192698.9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2433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2,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12836.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3,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49530.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33459.4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7,3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127303.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84407.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45.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78,29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478290.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8,41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38756.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281372.7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281,10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968445.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270845.4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6810.4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5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7,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5791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9,6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5250元、其他资本支出资金1174398.8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9726.79元,支出决算为539726.79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649.79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077.00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649.79元,占36.62%;公务接待费支出342077.00元,占63.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649.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649.7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207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20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工作、烤烟工作、易地搬迁工作、党建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8,691.86元,与上年对比增768753.53元,增长35.10%,主要原因为:

1.施甸县老麦乡人民政府资金,新增723765.35元;

2.施甸县老麦乡党委资金,新增5667.15元;

3.施甸县老麦乡人大资金,新增43513元;

4.施甸县老麦乡人民群众团体资金,减少4192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施甸县老麦乡人民政府资金,2728403.62元;

2.施甸县老麦乡党委资金,150897.24元;

3.施甸县老麦乡人大资金,79391元;

4.施甸县老麦乡人民群众团体资金,808元;

5.施甸县老麦乡财政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6.施甸县老麦乡计生办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7. 施甸县老麦乡经管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8. 施甸县农业局老麦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9. 施甸县老麦乡畜牧兽医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0. 施甸县水务局老麦水利工作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1. 施甸县老麦乡林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2. 施甸县老麦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3. 施甸县老麦乡文化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4.施甸县老麦乡广播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5. 施甸县老麦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6. 施甸县老麦乡中心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7.施甸县老麦乡中学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8. 施甸县老麦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9.施甸县老麦乡党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资产总额39,322,107.96元,其中,流动资产22,889,037.77元,固定资产16,433,070.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7,962.2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86,612.24元,固定资产减少-671,3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42,7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42,7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老麦乡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老麦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施甸县财政局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将中央、省、市、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作为工作规范,按照“思路清、重点明、机制全、基础实、稳推进、谋实效”的目标有序推进。

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结合我乡实际,在巩固完善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自评与再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绩效跟踪,全力打通中间环节,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体系。

2017年,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及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市、县两级先后制订出台了《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跟踪暂行办法》《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等办法,着力构建层次清晰、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奠定制度基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公安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公安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2017年收入决算表

3. 201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2017年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9. 2017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10.2017施甸县老麦乡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附件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ls
附件【附件10-2017施甸县老麦乡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附件2-2017年收入决算表.XLS.xls
附件【附件3-2017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附件4-201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ls
附件【附件5-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附件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附件7-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附件8-201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ls
附件【附件9-2017年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