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3-021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
文号 | 浏览量 | 86 |
(2023年1月14日在水长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22年,在乡党委的领导和乡人大的监督下,面对新冠疫情给经济运行带来的持续冲击,全乡上下齐心协力、克难求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重大举措,全乡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在严峻形势下,乡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乡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收入管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领域支出,统筹财政资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54万元,比2021年1953万元减少99万元,减少5.3%。按收入来源划分为:税收收入1851万元,其中:增值税327万元,较上年515万元减少188万元,减少57.49%;资源税225万元,较上年501万元减少276万元,减少122.67%;城市维护建设税16万元,较上年20万元减少4万元,减少25%;印花税25万元,较上年36万元减少11万元,减少44%;土地增值税23万元,较上年10万元增加13万元,增加56.52%;耕地占用税842万元,较上年351万元增加491万元,增加58.31%;契税28万元,较上年78万元减少50万元,减少178.57%;烟叶税290万元,较上年242万元增加48万元,增加16.55%;环境保护税75万元,较上年197万元减少122万元,减少162.67%;非税收入3万元,较上年3万元无变化。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03万元,比2021年1688万元减少85万元,下降5.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万元,比上年549万元增加10万元,增加1.79%;国防支出0万元,比上年0.39万元减少0.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2万元,增加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比上年29.31万元增加12.69万元,增加3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万元,比上年236.16万元减少75.16万元,增加46.68%;卫生健康支出89万元,比上年94万元减少5万元,减少5.6%;节能环保支出58万元,比上年57.33万元增加0.67万元,增加1.15%;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比上年4.17万元增加4,83万元,增加53.67%;农林水支出609万元,比上年637.47万元减少28.47万元,下降4.67%;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比去年0万元增加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比上年50.17万元减少26.17万元,减少109.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万元,比上年30万元增加15万元,增加5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财政总收入18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8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4万元)。财政总支出18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6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二、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00万元,比2022年1850万元减少350万元,下降18.91%。其中:增值税32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万元,资源税260万元,印花税2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0万元,土地增值税20万元,耕地占用税436万元,契税20万元,烟叶税290万元,环境保护税9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00万元,比2022年1889万元增加111万元,增加5.55%。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卫健康支出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11万元;安全监督1万元;预备费及预留14万元;专项专移支付575万元。
(三)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万元,转移性收入575万元,收入总计2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75万元,支出总计2000万元,收支平衡。
三、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纵深推进惠企纾困,支持扩大内需战略,落实落细各项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行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大对民生事业投入,优先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支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强化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形成有效投资,带动全社会投资。
(二)收支管理要规范精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乡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刚性。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政府资产资源。持续涵养扩大税源,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积极维护本地税收权益,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做大可用财力“蛋糕”。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推进专项资金动态管理。优化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边界。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做到节支裕民。
(三)预算绩效要落地生效。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坚持循序渐进、重点突破,选择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落实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坚决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项目资金。依法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财经监督要从严从紧。加大对虚假财政收支、财务造假、违规举债等行为的财会监督力度。重点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落实审计和巡察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推动完善财经制度。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同时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重大任务。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财政工作将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理财,解放思想,牢记使命,努力完成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建设繁荣、富强、文明、和谐的水长而努力奋斗!
附件:1.水长乡2022年预算财力平衡表
2.水长乡2023年预算支出明细表
3.水长乡2023年部门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